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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区法学会参与《代表法》修改意见征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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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海门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法》修改征求意见座谈会。海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成伟等出席会议,海门区法学会应邀参加活动。 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文,确定南通市海门区人大常委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江苏设立的第二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和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要求,海门区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对9部拟制修订法律开展立法调研,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向各镇街人大、各级人大代表、有关单位和专家以及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建议。本次座谈会是代表法修改征求意见系列活动之一。 会议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主要内容和拟修改背景进行了解读,与会人员结合学习和履职体会,围绕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履职行权、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监督等具体制度规定,提出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海门区法学会在事先征求部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听取相关研究会意见等基础上,提出《代表法》修改要实现三个“力争”,即力争把“海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做法在《代表法》修改中得到体现;力争填补与《监察法》衔接中的相关漏洞;力争补齐开发区(街道)人大工委、机关代表团的制度短板。 海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成伟强调,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充分认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优势功效,不断增强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及时、广泛、真实、有序”原则,对照全国人大法工委下发的立法调研提纲,加强各方面意见建议的梳理汇总和研究分析,更好把“群言群语”转化为“法言法语”。要不断丰富和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和渠道,把牢政治方向,密切联系群众,提升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扎实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海门区法学会参与《代表法》修改意见征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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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海门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法》修改征求意见座谈会。海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成伟等出席会议,海门区法学会应邀参加活动。 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文,确定南通市海门区人大常委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江苏设立的第二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和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要求,海门区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对9部拟制修订法律开展立法调研,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向各镇街人大、各级人大代表、有关单位和专家以及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建议。本次座谈会是代表法修改征求意见系列活动之一。 会议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主要内容和拟修改背景进行了解读,与会人员结合学习和履职体会,围绕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履职行权、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监督等具体制度规定,提出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海门区法学会在事先征求部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听取相关研究会意见等基础上,提出《代表法》修改要实现三个“力争”,即力争把“海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做法在《代表法》修改中得到体现;力争填补与《监察法》衔接中的相关漏洞;力争补齐开发区(街道)人大工委、机关代表团的制度短板。 海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成伟强调,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充分认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优势功效,不断增强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及时、广泛、真实、有序”原则,对照全国人大法工委下发的立法调研提纲,加强各方面意见建议的梳理汇总和研究分析,更好把“群言群语”转化为“法言法语”。要不断丰富和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和渠道,把牢政治方向,密切联系群众,提升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扎实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