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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保障合法权益,“典”亮美好生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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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合法权益,“典”亮美好生活 ——海门区举行第三届“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5月8日,海门区举行第三届“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活动由海门区委依法治区办、海门区普法办、海门区法学会联合主办。活动现场,设置了“普法集市”摊位,各相关单位普法志愿者、法学会会员向现场群众宣传民法典、养老诈骗、生态保护、妇女儿童等法律常识,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安排东洲法学联盟单位法院、检察院等共同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他们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海门区百合法治艺术团还为现场群众带来了精彩的法治文艺演出。二胡独奏《战马奔腾》、情景剧《民法典是法宝》、朗诵《致法律明白人》等,通过文艺演出与法治宣传融为一体,有效引导居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学习民法典,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精彩的演出赢得现场观众阵阵热烈掌声。 “民法典宣传月”期间,海门区将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进村居”、“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万屏”以及法治文化作品征集等六项活动,构建法律与群众双向奔赴的桥梁,让更多居民群众在“润物细无声”的普法宣传中,真切感受民法典的法治力量。各区镇、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年,海门区法学会聚焦法学研究、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三项职责,充分发挥法学会功能性党委作用,团结依靠党建联盟单位,联抓党员教育、联合党建活动、联动服务大局,服务政法工作“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区域社会治理示范区”两大创建任务,发挥党建引领优势,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强化党性教育、提升党建水平、释放党建活力,推动业务工作,擦亮“东洲法学党建联盟”服务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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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合法权益,“典”亮美好生活 ——海门区举行第三届“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5月8日,海门区举行第三届“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活动由海门区委依法治区办、海门区普法办、海门区法学会联合主办。活动现场,设置了“普法集市”摊位,各相关单位普法志愿者、法学会会员向现场群众宣传民法典、养老诈骗、生态保护、妇女儿童等法律常识,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安排东洲法学联盟单位法院、检察院等共同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他们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海门区百合法治艺术团还为现场群众带来了精彩的法治文艺演出。二胡独奏《战马奔腾》、情景剧《民法典是法宝》、朗诵《致法律明白人》等,通过文艺演出与法治宣传融为一体,有效引导居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学习民法典,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精彩的演出赢得现场观众阵阵热烈掌声。 “民法典宣传月”期间,海门区将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进村居”、“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万屏”以及法治文化作品征集等六项活动,构建法律与群众双向奔赴的桥梁,让更多居民群众在“润物细无声”的普法宣传中,真切感受民法典的法治力量。各区镇、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年,海门区法学会聚焦法学研究、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三项职责,充分发挥法学会功能性党委作用,团结依靠党建联盟单位,联抓党员教育、联合党建活动、联动服务大局,服务政法工作“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区域社会治理示范区”两大创建任务,发挥党建引领优势,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强化党性教育、提升党建水平、释放党建活力,推动业务工作,擦亮“东洲法学党建联盟”服务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