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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法检两长共同出庭审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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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海门法院代院长张骥担任审判长在驻看守所科技法庭审理被告人顾某某等五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一案。海门检察院检察长钱国泉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顾某某等五人在南通共同注资成立某汽车租赁公司,在南通地区从事放贷业务,有组织、有预谋实施“套路贷”犯罪,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借款人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及汽车抵押合同等相关协议,制造相应资金走账流水,设置不合理违约条款,以行业规定“家访费”、“GPS安装费、“中介费”等名目收取借款人费用,后以逾期还款、借款人有其他债务等为由,单方肆意认定借款人违约,采取私自扣车等手段,逼迫借款人支付本金、利息、违约等。期间,被告人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滋扰生事等,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五被告人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辩护人对各被告人在犯罪集团中地位、是否具有自首、坦白等情节发表了辩护意见。该案将择日宣判。 (海政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