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江苏海门市悦来镇部分村民与种植户因土地租期产生不一致意见。种植户种植的蔬菜还没成熟,若收回土地,有一定损失。但合同租期已到,村民收回土地也合法。经当地村民评议团现场评议,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村民同意种植户续种半年,等蔬菜收获后再收回土地。
近年来,江苏海门市悦来镇深入推进平安、法治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新路径,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在全镇39个村居建立矛盾纠纷“评议团”,通过月度评议的形式,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邻里更和谐,形成“悦来越好”的新风尚。 党建引领,搭建基层评议平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引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头雁”作用,由村居党总支(支部)发起,为化解矛盾纠纷搭建评议说理的群众平台。积极组建评议团,推荐或自荐老党员、老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外能人等颇有名望的本地乡贤群体担任评议员,由村民代表大会确认通过后,聘为村居评议团成员,颁发聘书。目前,全镇共选聘评议员703名,每个村居平均15至20名。合理设立评议点,在村居党群服务中心、党员中心户、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红色驿站等场所设立群众评议点108个,每个评议点划设一定空间,添置适量桌椅,营造定分止争的环境氛围。 德治先导,开展群众说理评议。充分利用乡村熟人社会关系的特点,发挥社会道德对普通群众的引导约束作用,以朴素公认的公序良俗为评判标准,进行群众自发性的说理评议解纷活动。各村居民事调解委员会每月梳理辖区未能及时化解的矛盾纠纷,经申请当事双方约定时间至指定评议点,当事人当场说理质辩,普通群众旁观并参与评议质证,最终由评议员进行说理评议、定分止争。每月的评议活动现场,村居干部只维持秩序不主导评议,充分发挥群众自主自治自决权。群众还可以对村居干部日常调处矛盾纠纷的结果提出质疑,进行公开评议,倒逼村居干部提升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 法治保障,提供评议专业支撑。评议活动根据当月评议矛盾纠纷的内容,适时邀请职业律师、法律工作者、相关行业领域专家以及市镇职能部门人员等专业人员到场,就矛盾纠纷中的法律问题、政策规定等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供评议员和当事群众参考。镇大调解中心、司法所及时跟进,对评议仍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在充分尊重当事群众的前提下,引入人民调解,由专业调解员介入开展调解工作,并根据情况引导进入司法程序,实现评议活动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无缝对接,确保矛盾纠纷不空挂、有人管、能化解。
制度规范,确保评议公开公正。通过群众持续实践,评议制度不断规范完善,对评议范围、评议程序和结果处理都作了细致的规定。目前,评议范围主要包括村居干部多次调解不成、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社会纠纷和信访事项等,以及其他需评议的事项。矛盾纠纷当事人双方自愿向村居调解委员会申请开展评议。评议公开进行,矛盾双方就争议事项和证据进行陈述和申辩、咨询、质证,再由三名或五名评议员(单数)进一步询问、讨论,最终公开无记名投票表决。评议事由为信访纠纷的,还需对原先的处置结果进行满意度表决。规范化的制度建设为评议机制的客观权威和稳定运作提供了保障。 悦来镇是海门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镇。全镇39个村居均建立了矛盾纠纷评议团,通过月度评议形式,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形成了“悦月评”品牌。全镇在老党员、老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贤能人等担任评议员,由村民代表大会确认通过后,聘为村居评议团成员。全镇共选聘评议员703名,每个村居平均15-20名,在村居党群服务中心、党员中心户、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设立群众评议点108个。
自“悦月评”机制实施以来,各村居民事调解委员会每月梳理辖区未能及时化解的矛盾纠纷,经当事双方约定时间,当场说理质辨,群众参与评议质证,最终评议员说理评议、定分止争。根据评议内容,适时邀请律师等专业人士参加,促进评议活动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确保矛盾纠纷不空挂、有人管、能化解。各村居共计开展400多场评议活动,通过说理形式成功调解矛盾纠纷380多起,调处成功率达96%,成功调结初信初访案件25起,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营造了良好社会风气。(来源:学习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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