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 ||||
| ||||
| ||||
2018年4月23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提出了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海门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513-81280342;举报邮箱:hmjdb@sina.com。 海门市扫黑办举报电话:0513-81280716;举报邮箱:hmsshb@126.com。(海政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