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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市公安局多手段高效调处矛盾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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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公安局坚持“亲民、爱民、为民”的理念,积极创新矛盾纠纷调解方式,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不断提升矛盾纠纷调处效能。2016年以来,该局年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超18000起,调解成功率达98%,没有发生一起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力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一起因矛盾纠纷引发的命案。 创新二种方法,精准调处显成效。一是“1+N”订单式调处除近患。“1”即: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执法执勤主阵地。“N”即:化解矛盾纠纷作用的同时,主动延伸工作场所,因时因地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群众哪种方式能接受就用哪种方式,哪里调解便捷就在哪里调解。2016年以来,在公安机关以外场所调解纠纷超28000余起,占调处总数的50%以上。二是“互联网+”实时式调处解远忧。在传统调处的基础上,结合“互联网+”元素,利用微信、QQ等网络媒介,收集情报信息,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增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预见性。2016年以来,该局通过微信、QQ等成功调解纠纷586起。 建立三项机制,多个保障有活力。围绕“防发生、防升级、促满意、出实招”的思路,下功夫量身定制具有本地特点的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建立预警评估机制。按照“日清、周析、月结”要求,梳理类别、分析走势,各派出所研判辖区每一起矛盾纠纷信息,有针对性地“照方抓药、对症下药”,通过及时调查、走访、介入、疏导,努力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分级调处机制。建立一般、重点、疑难矛盾三级调处机制,一般性矛盾纠纷由社区(驻村)民警负责调处,力争处置在小、化解在早,确保不出警务网格;重点矛盾纠纷运用“公调对接”机制,由驻所调解室联动调处,对接司法调解,提升调解工作的法律效力;涉及人员多、领域广、情况复杂且有群体性事件苗头和重大隐患的疑难矛盾纠纷,启动应急预案,由所领导组织调处,并积极推动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介入,确保矛盾纠纷不激化、不升级。三是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对已调解的矛盾纠纷,建立定期回访动态跟踪机制,通过问卷调查、电话回访和实地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后续情况,防止发生二次矛盾纠纷,提高化解成功率和群众满意度。 用好四支队伍,警民联动生合力。坚持“专群结合,以专带群”的工作方针,始终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共同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一是社区(驻村)民警主动调。强化公安机关主责意识,将高度的政治觉悟转化为行动觉悟,牢记使命职责,坚守责任担当,尽心尽责全力化解每一起矛盾纠纷。二是驻所“公调对接”队伍专业调。建立完善“警察+人民调解员+律师+法官”的司法对接调解模式,充分发挥专业队伍调解优势,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无缝对接。三是群防群治队伍配合调。组建由村居干部、村居代表和德高望重师长组成的“支援团”、内保治安积极分子“联盟军”等治安维稳力量。目前已建微信“民警工作群”150个、“便民服务群”129个,吸收治安积极分子500余人,形成了多方参与、警民共调的良好格局。四是行业协会组织自主调。针对全市家纺、海鲜、建材、水果等批发市场多,各类行业协会多的特点,积极指导行业协会加强内保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靠近市场、贴近投资者的优势,由行业协会自主调解部分行业内纠纷,建立具有行业特色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成功化解了一批企业与企业、会员与企业、企业与客户、行业与市场等各方之间的矛盾纠纷,促进各行业间稳定有序发展。(海政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