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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律政俏佳人 记海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女律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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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热心于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事业,工作作风严谨、细致,业务上不断钻研,以一颗仁爱之心实实在在地为当地群众提供了贴心的法律服务,受到了群众的称赞,先后获评为南通市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她就是法律援助中心“律政俏佳人”之一——周红梅律师。 “为贫困弱势群体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蓝天” 周红梅律师自到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0余件,受援群众多达100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约800万元。她在实践着“为贫困弱势群体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蓝天”,用自己的努力,维护着公平和正义。 家庭暴力受害者王某某,要求与丈夫李某离婚,李某不但不同意离婚,还对王某某大打出手。王某某不堪忍受离家出走,李某为骗取王某某回家,假意称其愿意离婚,将王某某骗到婚姻登记处,并将王某某砍伤,将王某某母亲砍死。后李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深受打击的王某某坚决要求与李某离婚。 周红梅律师受理案件后,为了帮助王某某,经常奔波于法院与李某的服刑监狱之间,调取有关证据材料,及时帮助王某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王某某与李某矛盾积怨较深,李某性格偏执,担心王某某的离婚诉请对李某造成新的刺激,周红梅律师多次到监狱与李某交流,最终让李某放下了怨恨,接受王某某想要与其离婚的事实。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周红梅律师的辛勤付出,终于使王某某摆脱了噩梦般的婚姻。 周红梅律师长期活跃在法律援助的第一线,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维护法律赋予他们的合法权益,及时为他们保驾护航,励志践行习总书记说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她注重从心理上和当事人沟通,用真诚的爱心、过人的耐性与良好的沟通能力,倾听着困难群众的心声,疏导当事人的不良情绪。她时刻牢记初心使命,坚守十二年帮助困难无助的百姓获得公平正义。她承办的“无名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被江苏省司法厅评为“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牛某等 19位农民种植户‘元藏’假种子案”评为江苏省优秀法律援助案例。她先后被评为南通市帼国先进个人、南通市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南通市法律援助刑事案件先进个人。她就是法律援助中心的另一个“律政俏佳人”——曹洪霞律师。 “我能为老百姓办点事” 翻开女律师曹洪霞的工作日志本,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治宣讲等这些公益事项几乎占用了她所有时间。曹律师日复一日地倾听百姓呼声,为农民工、下岗职工、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排忧解难,办理援助案件千起。 一天,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牛某等19人的申请,他们向郭某购买“日本元藏”大葱种子经育苗移栽后,发现全是假种子。该批种子长势异常,无法出售,造成牛某等19人损失数十万余元。曹律师接受指派后全面分析案情,认为本案的关键是牛某等19人具体损失的相关证据。她到海门市公安局调取司法鉴定意见书等相关证据,又三次到牛某等19人承租土地的4个镇9个村委会调查当事人的土地承包亩数及土地租金数额,接着赶往承包户处核实购种价款、农资成本。因多数承包户购种发票丢失,购买农资未要求开具票据,律师收集该项证据陷入困境。曹律师当机立断请求相关部门委托海门市农业局对“元藏”大葱生产成本作出书面说明,来解决相关证据欠缺问题。掌握了充足的证据后,律师拟诉状帮助牛某等19人向海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被告宋某在江苏龙潭监狱服刑,律师与法官前往南京江苏龙潭监狱开庭审理该案。历经一年多的努力,曹律师最终为19位农户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依法维护了19位大葱种植户的合法权益。 曹洪霞说,做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是她这辈子最正确的选择。“在接待法律咨询和办理援助案件时,我接收的大多都是负面的情绪。但案件办结后,看到百姓露出感激的神情,我会十分满足。因为我是被需要的,我能为老百姓办点事。”(海政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