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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法院妇联再获“全市妇联工作先进集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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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海门市妇联总结表彰全市妇女工作中,海门法院妇联再次荣获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法院妇联主席黄燕作交流发言。 该院妇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院党组决策部署,立足本职,发挥优势,以“一流的基础、一流的业绩、一流的爱心”擎起海门法院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半边天。 法院妇联在过去的一年里,积极参加市妇联活动,带领法院女干警积极作为,开展了女法官街头宣传《妇女权益保护法》、关爱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对犯罪未成年人回访帮教、反家庭暴力等多项活动。一年来,接待咨询5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关心爱护法院女干警身心健康,多次组织女干警参加法院系统的书画摄影比赛和迎新年等文体活动,取得了多项荣誉。妇联还充分发挥女性工作特点,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和家庭矛盾化解工作,与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建立沟通机制,及时有效地维护女性涉法涉诉维权工作,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此次受表彰后,该院妇联倍受鼓舞,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珍惜荣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奋勇争先,努力在争创“全国模范法院”征程中勇创佳绩、再立新功。(通讯员 唐子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