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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热血青春洒军营 扎根基层解民忧——记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孙春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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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30日,司法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表彰了一批全国模范司法所、全国先进司法所和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等先进集体和个人,海门市司法局临江新区司法所所长孙春海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光荣称号。 孙春海1973年3月出生, 中共党员。2008年12月从部队转业进入司法所工作以来,孙春海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已达10年。2016年起,孙春海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60多起,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0余次,为辖区长年的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在海门市司法局局长茅敏勇眼里,孙春海的“模范”在于扎根司法10载当好了三个角色:人民群众的“和事佬”,党委政府的“好顾问”,特殊人群的“监护者”。 化解纠纷筑稳定 为民解忧促和谐 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孙春海同志坚持抓早抓小,源头预防,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排查细致深入,预警及时快捷,调解突出重点,集中突破,力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其经常挺身维稳一线解决各类矛盾难题。为化解一起邻里纠纷,孙春海曾连续奔波忙碌半个月,找双方当事人调查谈话不下十次;为化解一起家庭纠纷,前后跟进延续了近两年,但孙春海始终没有放弃,直至纠纷妥善化解。在孙春海的带领下,临江新区人民调解工作成绩斐然,网络健全、机制完善,矛盾纠纷不断压降,辖区一直保持平稳可控的良好局面。2016年以来,经其调解的案件达161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妥善调处死亡赔偿等重大疑难矛盾纠纷156件,新区连续多年获得“无矛盾上交”先进乡镇荣誉。 基层治理引路者 普法宣传入人心 生活中,人们避免不了摩擦,打仗闹祸、欠钱赖账,以及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矛盾纠纷,在农村甚是常见,看上去都是些小事,一旦调处不及时、不得当,就很可能造成纠纷激化,影响社会稳定。孙春海说:“一些群众不学法、不懂法是造成民间矛盾纠纷的根源,而最得力的措施就是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让人民群众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普法工作中,他集思广益,结合实际,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廉政、文明创建、传统文化相融合,进行了镇村干部廉政法治讲座,开展了面对青少年学生的“信、孝、严、和”传统文化课,拓展了普法的广度和深度;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春节、清明、中秋等务工人员返乡期间适时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法治早市”、“农民工学法周”、“送法进村居”等将普法活动触角延伸到辖区的每个角落。临江新区法治文化公园第一批获评南通市法治文化示范点。在孙春海的带领下,临江新区司法所持续开展“法律早市”、“农民工学法周”等活动,连续6年开展暑期巡回法治讲座。2016年以来,该所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0余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近万份,参与、组织法治文艺演出活动11场次,组织法治宣传图展7次,开展面向青少年学生、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讲座共计18次。 海门市司法局党组书记祝卫兵没少听到区镇领导夸老孙给力。“作为司法所长,他为党委、政府当好顾问,守好法治门,促进基层依法治理,这是最大成就。”祝卫兵说。 监管安全是底线 矫正对象塑新生 2016年以来,该所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1人,按期解矫59人,对这个特殊的群体如何管得住、管得好,确实需要下一番真功夫。孙春海根据工作实际和社会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管和帮教工作,监管教育突出严,帮扶工作突出实。为了正确掌握服刑人员日常表现、思想动态、家庭情况等,日常走访他都坚持做到亲力亲为,不放过一个违规苗头,不漏过一个困难帮扶信息,及时调整矫正方案、帮教措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帮教工作做到单位、田头和家庭内外。通过规范、扎实的工作,不仅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也体现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强制性。更促进了社区服刑人员与村居民间社会关系的修复,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二者的有机统一。 2017年,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家人出了意外变故,他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做好安抚和解劝工作,直至情况得到有效控制。一个个社区服刑人员圆满解矫、回归社会离不开他的循循教导、真情付出,在平凡的岗位上孙春海每天都在努力工作着,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良好品质,展示着新时代司法行政人的崭新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