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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市获评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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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荣获2015—2018年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第四轮平安江苏建设自2015年开展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精心布置、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尤其是2018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争创社会治理综合绩效全省领先、争当南通平安法治建设排头兵”这一目标,以理念、体制、机制创新引领社会治理,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水平,为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海门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我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不断提升矛盾化解率,1至11月全市共受理8347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8299件,调解成功率为99.4%,上级交办信访积案化解率列南通第一。不断强化公共安全领域监督,对全市4000余家公司企业上门开展非法集资隐患排摸,对风险企业建立“一企一档”;排查安全隐患两万多条,整改率99%;排查消防隐患9000多处,整改率100%,全市发生火灾数同比下降67.1%。 据悉,此次获评先进集体的共有200家单位,南通有17家,其中只有两家为县市。此外,正余镇、市检察院也名列其中。 (海政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