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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警民联调” 调出一方和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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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困难找警察,这句话深入人心,上到老人、下到幼童,在遇到困难危险时,第一时间习惯拨打110报警。这其中大量的矛盾纠纷警情占用警力资源,制约了基层警务工作的开展。 为有效破解这一问题,近年来,海门市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整合社会调解力量,打造“警民联调”升级版,进一步建立完善“警民联调”工作机制,既有效缓解了基层警力不足的矛盾,又提升了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目前,海门市20个派出所全部建立“警民联调”工作机制,共成功调处各类纠纷12451起,调解成功率达96.2%,有效促进了一方和谐稳定。 健全工作机制 配齐配强队伍 顾金峰是从基层派出所社区民警岗位退休的老同志,有着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尤其是调解民事纠纷,更是行家里手,已经退休的他被聘为了海门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的专职调解员。 今年以来,海门市积极推动“警民联调”工作机制建设,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机关牵头协调、职能部门整体联动、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明确各区镇(街道)负责聘任专职调解员,进驻辖区派出所开展矛盾调解工作;公安机关负责调解员的业务指导、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市财政对每名专职调解员每年给予2万元专项补助。 “警民联调”工作机制启动后,海门市公安局各派出所在本辖区范围内甄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委会干部、德高望重的退休干部等社会各界人士充实到调解人才库,聘请法律援助律师、司法调解员和区镇各部门工作人员加入调解队伍,扩大“警民联调”工作覆盖面。同时设立专门工作室,充分发挥各个领域调解人才的专业优势,及时解决疑难案事件。 为提高调解业务水平,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建立每月必训、新法律法规出台必训等常态培训制度,并通过模拟调解、典型引路、以老带新、庭审观摩等形式,对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培训,帮助大家熟练掌握运用调解纠纷的各种方法和技巧,提高调解员民事法律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 为提升调解工作成效,着力规范工作制度,实行严格管理考核机制,制定“警民联调”调解员考核办法。同时,推动海门市委政法委将“警民联调”列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并作为对各区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促进工作开展。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有效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的调解员,适时予以表彰,对违规者严肃追责,有效提升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完善处置流程 提升满意度 “警民联调”主要解决派出所日常接处警受理的可适用调解的案件,依据警情类别不同分为三部分:案件当事人对民警执法活动不满意,需要进行调解的,由办案单位对案件进行充分评估,凡是案件当事人对民警开展的执法活动不理解、不满意,或是认为执法存在瑕疵的,及时启动“警民联调”程序;案件依照法定程序已经办结,但仍有民事争议没有了结的,为避免造成双方矛盾纠纷升级,埋下不稳定隐患,及时启动“警民联调”程序,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在110接处警过程中接报的民间纠纷,分流到“警民联调”室调处。 为切实提升调处成功率和群众满意度,海门市注重规范处置流程。在受理环节,派出所民警接手矛盾纠纷时必须先行调查取证,待基本事实清楚后,移交调解室进行调解;在案件准入环节,拟移交驻所调解室的案件必须经过分管所领导审查、签字,对不适用调解的案件、事实不清的案件、案情简单轻微当场调解的三类案件,不准移交驻所调解室;在纠纷调解环节,民警如发现案件并非派出所受理范围,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调解不成的,及时将案件移交回原办案民警依法处理。 在调解的程序上,进一步加以完善。首先,让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中心感化室休息并接受人文法制氛围熏陶和初步沟通交流,积极营造和谐氛围,有效缓冲双方抵触情绪,为成功调解做好铺垫;其次,由值班调解员组织调解团队、双方当事人到调解室进行调解,有针对性地播放因小矛盾激化引发大案件的反面案例、相关法律法规等视频资料,让当事双方充分认识到可能出现的危害后果;最后,调解员团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做好释疑和说服工作,形成调解意见,调解各方参与人共同签字确认,并归档入卷。 结合调解工作实际,该局还创新了“N+1”调解模式。“N”即调解人才库中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双方当事人居住地村委会干部、村内德高望重的退休干部等人员组成的调解小组;“1”即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自主挑选自己最信得过的人员参与调解。 2018年6月,海门市常乐镇麒北村村民朱某与陆某为挖一条排水沟发生纠纷,在扭打的过程中陆某的脸被朱某划破,朱某左手中指骨折,多处软组织损伤。事发后双方到派出所调解室来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请来了各自最信任的人,在驻所调解员的主持下,经过耐心细致调解,最终化解了两人之间的纠纷。 盘活警民力量促和谐 2018年8月10日20时许,海门市公安局万年派出所接到110指令:万年耀昌村28组王某报警称女儿被人打了。经处警民警了解情况,系家庭纠纷引发的殴打。在初步调查后,移交驻所调解员进行调解,后经过多次工作,最终在调解员主持下成功调解。 “警民联调”工作机制的推行,有效释放了基层警力,提高了警务效能,同时又及时有效化解矛盾,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提升了群众的满意率,维护了辖区的稳定,可谓是一举多得。 “警民联调”机制运行后,派出所在接处警过程中,对一些矛盾纠纷较为突出的警情,在处警时就会主动邀请调解员介入参与,从而在接处警环节就解放了警力,将派出所民警从耗费时间的调解工作中解脱出来,更好地促进民警全心投入打防控工作,有效盘活了整体警务效能。就以该局城东派出所为例,今年以来,“警民联调”分流纠纷类警情占所有警情的近40%,其中调解成功率为98.5%;破案率提升38.2%,辖区侵财性案件同比减少68.3%,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45.2%。 警民即时联调和措施跟进落实,使矛盾纠纷更加及时、全面地纳入视线,并通过第一时间参与纠纷化解,避免了矛盾升级,有效化解了案事件双方的矛盾积怨,使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大幅提升。 同时,警民联调作为第三方调解机制,使纠纷当事人感到更公平、公正,也促进了民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警民联调”工作机制运行以来,海门市重复矛盾纠纷报警率逐月下降85%以上,电话满意度测评达到9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