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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法院工业园区法庭以“无讼村居”创建为抓手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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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门法院工业园区法庭公开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并邀请十余名园区大调解中心调解员、网格员、人民陪审员来庭观摩旁听庭审,法庭通过展示案件调查、证据交换以及庭审等诉讼环节,讲解案件的事实审理的方式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等主体规范化工作。 2018年2月26日,原告施某接受被告袁某雇佣在业主被告茅某家从事加盖屋顶工程,在抬起人字梁过程中不慎从移动脚手架上摔下受伤,经海门市人民医院抢救治疗,经南通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各方就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及其他费用协商未果,到工业园区法庭来诉讼。后经法庭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该案调解结案。 庭后,法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座谈,顾洪健庭长作为承办人就因农村建房受伤产生纠纷的归责原则及农村、城镇标准的证明标准进行了深入的讲解,大家都对本次庭审活动和法庭的审判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表示通过交流对于类似案件的调解掌握了依据和尺度,心里更有底气。 为进一步推进“无讼村居”创建工作,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诉调对接机制,拓宽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使矛盾纠纷最大程度化解在诉前,海门法院积极发挥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职能,以庭室为主体,以村居为触角,与结对村居签署共建协议、建立多个法官工作联系点,努力建立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调解组织网格体系,通过以案释法、以庭代训等多种形式,帮助提高大家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纠纷的能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讯员 季珊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