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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实习律师首次担任实习法官助理 | ||||
——海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再结硕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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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实习律师到法院担任实习法官助理,既是实习律师职业生涯的美好开端,也是法官和律师良性互动的美好开端,对于提升法律信仰、职业技能和操守意义非凡。”8月24日,一场简朴而隆重的实习律师担任实习法官助理聘任仪式在海门市人民法院举行。 2017年以来,海门市人民法院和海门市司法局致力于打造党建引领下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根基逐步夯实,此次签约仪式是我市贯彻江苏省司法厅、省高级法院、省律师协会联合出台的《关于开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到法院担任实习法官助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由海门市司法局和海门市人民法院、海门市律师协会共同推动并在全省率先启动,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又一重要实践。 此次实习,海门市律师协会在自愿报名,精心遴选的基础上选派了两名符合条件的实习律师到法院相关业务庭开展实习,法院派出了审判长或资深法官担任带教老师,实习律师通过参与立案、调解、审理、执行等全过程的诉讼案件办理,积累办案经验,学会从维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角度分析解决问题,为将来的职业生涯把控好方向。 会上,姚尧、陆椒椒两名实习律师做了情真意切的表态发言。法院院长周东瑞充分肯定了选派实习律师进法院实习的重要意义,并对参加此次实习的律师寄予厚望,要求他们尽快熟悉岗位,在审判实践展示才华,积累实践经验,为法院审判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要严格遵守法院规章制度,特别是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按照法官职业道德准则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维护人民法院良好形象。市司法局局长茅敏勇对实习律师提出了殷切的希望和要求,一是统一思想,端正态度,树立正确的职业信仰,明确身份意识,找准角色定位,认真完成各项实习培训任务;二是珍惜机会,虚心学习,积极主动,加强与法官的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和师徒情谊;三是恪守纪律,服从安排,严格要求自己,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祝卫兵,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学权,党政成员、政治处主任郭建雷,纪检组长黄燕,市司法局副局长秦春兵,市律师协会会长尹秀刚,副会长施桦、蔡黄平出席仪式。(通讯员 朱彦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