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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法院四甲法庭多措并举源头化解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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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面对近年来辖区内民事纠纷频发,民事案件增长迅猛的态势,海门法院四甲法庭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采取多项举措,将司法调解前延,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综合治理,多措并举源头化解纠纷。 依托数据分析,靶向设立巡回审判点。四甲法庭通过审判管理系统将辖区内各村居三年以来的民事案件进行数据分析,将民事案件的发案数量、纠纷类型等综合比对,在每个乡镇内靶向选取两个村居作为巡回审判点。将该村居中频发的土地纠纷、相邻纠纷等传统民事案件下放至设立在村委会的巡回审判点审理,将开庭审理、调解、判决的整个过程向村民公开,通过审判公开带动法治宣传,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教育、宣传功能。 内外联动,积极争创“无讼村居”。四甲法庭针对辖区内一些人民调解组织完备、调解基础好、民事纠纷少的村居,将司法调解前延,同属地镇、村建立联动机制,派驻“驻村法官”,在村民发生矛盾、纠纷后,积极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同镇、村人民调解员相互配合,形成优势互补,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纠纷处理在源头,争创“无讼村居”。 庭所共建,打造一支调解能力强、法律水平高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四甲法庭与属地乡镇司法所达成共识,矛盾化解的关键还在于基层的人民调解工作。为此,司法所负责将辖区内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过程中遇见的疑难问题及涉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收集,四甲法庭则将审理中多发的各类常见的传统民事案件进行分类、总结,通过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及讲座的形式,加强交流与沟通,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能力和法律水平,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对基层矛盾化解的参与度。(通讯员 杜开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