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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余东镇“群众评议会”初显成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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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东镇近期不断健全“群众评议会”工作机制,这一工作机制吸纳群众代表参与听证纠纷双方的调查与辩论环节,由与会代表形成最终书面意见书。通过与会群众代表的非曲直评判,从而实现“群众教育群众、邻里引导邻里”工作局面,减少阻力,最大程度保障矛盾纠纷公开公平解决。 群众代表的意见虽无执行力,但其背后隐含的道德与舆论力量,非常有助于纠纷的解决。“群众评议会”是沟通群众与政府工作的重要桥梁,其公开的程序、与会代表较中立的立场,都能够极大增加会议结果的公信力。余东镇居民俞某因厂房租赁问题,与租赁人殷忠村委会产生纠纷,俞某一直通过上访、扰乱镇村工作秩序等法外方式,试图对镇、村施压,以期达成目的。镇调查了俞某与殷忠村租赁纠纷,得悉俞某于1997年始承包接手村办铸造钢球企业并与村委会签订租赁厂房合同,后企业运行困难,2007年起俞某便拖欠租金,俞某还称其厂房旁的旧村部闲置房屋为厂房附属建筑应属自己,并自行占用。镇与俞某沟通协调后,俞某仍继续拖欠租金并拒绝归还占用房屋。余东镇工作人员固定了证据后,决定召集该村村民代表及部分老党员,召开“群众评议会”,对纠纷双方进行评议。会上,殷忠村村委会、俞某分别就原村部房屋、所欠租金等问题陈述了理由,殷忠村村委会出示了租赁协议书、补充协议书、知情人调查笔录等,摆出了事实,讲出了道理,相关知情群众也与会对厂房租赁进行补充说明。双方辩论交锋后,俞某的诉求已成无理取闹,与会代表就听证的事实填写了听证意见书,完全支持村委会主张。在代表意见书面前,俞某当场表示放弃之前的无理要求,会后俞某很快清偿拖欠租金,其所占用的旧村部房屋清退,一件复杂矛盾得以顺利解决。 “群众评议会”需认真筹备,尤其一方所涉为镇村时,更需详细调查、取证,只有掌握、固定证据,查清事实,才能得到与会群众代表的认可。在余东镇新河村,一起持续数年的越级上访矛盾得以稳控。事情源于多年前该村土地征用,该村某组部分村民认为当年村干部在土地征用中侵吞土地补偿款项,经举报后未达目的,遂通过进京赴省上访途径反映诉求。该部分上访村民对镇村工作人员的所有调查解释均不予认可,固执认为镇村包庇当年村干部。余东镇鉴于所涉村民对镇村不信任,决定召开村民代表组成的“群众评议会”,向上访村民解释原委。因年代久远,材料缺失,镇工作人员多次赴市档案馆,调取复印材料10余份,调查走访可能知情人员,形成书面调查询问材料近50份,镇政府与上访村民商议后,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当年村委会账簿进行审计。在“群众评议会”上,会计事务所出具了对当年账务的审计报告,并在会上进行解释;镇政府委派工作人员出具了知情人调查资料、记账簿原件等材料;相关知情村民也在会上向所有村民代表进行了阐释。与会村民代表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倾向于村委会,并与上访村民进行了充分沟通,对上访村民通过越级进京上访反映问题的行为进行了说服教育。会后,上访村民虽仍坚持当年土地征用中存有贪腐行为,但对镇政府尽职尽责调查的工作态度予以一定认可,表示会放弃进京上访。 余东镇一直在完善“群众评议会”相关工作程序,细化工作要求,弥补个中不足,虽然此项工作机制仍需不断改进,但在所涉矛盾中的作用已极为关键,在信访等复杂个案解决中,已经初显成效。(通讯员 王兆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