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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法官精心调解维护三代亲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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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门市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陈某某等五原告对所涉继承纠纷提出撤诉申请,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今年7月,该院家事庭李育平庭长接到一起继承纠纷案。原告陈某某家中排行老二,其父母共生育三子一女,长子即涉案被告一直未婚,长期与父母共同生活直至双亲过世。继承所涉系两间平房,办理房产证时登记在长子名下。听闻不日要动迁,五原告(兄弟姐妹或其配偶、子女)起诉至法院,认为房产中有父母份额,要求分割继承。老三的爱人已年逾八十,曾多次为此事到法院咨询。 李庭长阅卷后深思,这起涉及三代人矛盾的纠纷,判决可以一判了之,但却伤害了几代人的感情。如用调解的方法,能事半功倍,因此他决定争取调解解决本案。他首先赶赴村里调查被告老大的情况。五原告口中的房屋是两间村屋,地处偏远,经过连年风雨已显破旧。老大一直单身至年迈,生活拮据。老大坚持的想法是,其和父母生活了的数十载,并为他们养老送终,其不同意分割两间房屋。 法庭上,从法庭调查到法庭辩论,原告和被告各执己见。李庭长耐心与老三的妻女沟通,从民风民俗到法律规定,希望双方能够在耄耋之年珍惜家族和睦、顾念亲情。老三的两个女儿与庭长沟通后,即表示愿意放弃诉请并积极做老母亲的思想工作,年迈的母亲在女儿的劝说下向法庭也提出了撤诉,其余原告思想上也想通了,因此出现上述五原告一同要求撤诉的一幕。 (周海云 张祖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