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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全市环境信访化解百日攻坚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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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出台《海门市环境信访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从现在起至年底,开展全市环境信访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化解一批环境信访问题,尤其是省以上越级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据悉,我市涉及环境越级信访件约129件。市政府在方案中要求,规范信访办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办理环境信访案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把环境信访矛盾化解在初始、解决在当地,防止一般简单问题拖成疑难复杂问题、初信初访拖成越级到省赴京信访。要分类化解整治。按照“清单管理、突出重点、挂图作战”的要求全面化解环境信访。对问题清单中所列的环境信访问题(包括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环保督察交办件和市以上越级信访件),各区镇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原则,科学制订化解方案;要逐项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要明确具体包案领导,协调解决问题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化解措施落实到位。 要严格执法监管。市环保局组织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用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以及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部门直接查处,从快从严从重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消除环境信访矛盾的源头。 在环境信访化解方面,我市实施督查问责制。对越级信访量一直居高不下、重点积案和突出环境信访问题化解不力的区域,市政府将约谈相关区镇。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环保督察交办的问题以及省越级信访3次以上仍未整改完成的事项进行重点督查,对信访办理过程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相互推诿以及存在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问题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海政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