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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法院邀请南通纪委干部为干警解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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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确把握新《条列》的内涵和精神实质,使党员干部牢记廉洁自律规范和党的纪律要求,真正把党规党纪权威树起来、立起来,9月14日,海门法院结合“算好廉政账”专题教育月活动,邀请了南通市纪委常委汤明文到院为全院干警解读新修订的《条例》,集中学习新《条列》。 汤明文从新《条例》的出台背景、鲜明特点、内容解读和工作要求等方面对《条例》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创新、新部署进行了全面解读和深入分析,并对重要条款进行详细剖析、举例说明,内容丰富、观点精辟,为海门法院干警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进一步准确把握《条例》内涵,增强遵守《条例》的自觉性,起到了很好的启示教育作用。 学习后,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周东瑞要求全院干警把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去抓,强化观念,严格落实,并提出四点要求。 学好原文,领会精髓。要对照原文,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熟记“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等条文,确保全党令行禁止;严守“六项纪律”,坚持“六个从严”,用好“四种形态”,警惕“七个有之”,把握精髓,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对照党规,自查自警。要进一步明确了监督执纪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关键在于严细对照,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摆进去,逐条对照检查、深刻学思践悟,切实以《条例》为戒尺规范自己的思想言行。 尽职尽责,严格要求。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牢记“一岗双责”,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花更多精力抓党建、带队伍。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党员身上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领导带头,做好表率。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扛起责任,率先垂范,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绝不含糊。以“打铁还得自身硬”的精神状态,树好标杆,立好形象,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郭玉军 张美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