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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法院四举措誓打赢执行积案歼灭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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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法院确定8月为清理执行积案行动月,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采取全院参与执行,领导带头办理执行案件的方式,定案、定人、定责,院长与分管院领导、执行局及其他参与执行部门负责人签订清理积案责任状,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压实担子,防止消极执行,集中精力化解一批多年来未能执行的疑难案件。强化责任意识,防止消极执行,誓言打赢执行积案歼灭战。 一是注重统筹兼顾,杜绝前清后积。按照“全院动员、全员参与、全面让路”的总体要求,举全院之力坚决打赢清理执行积案歼灭战。执行局对所有长期未结案件进行系统整理,摸清底数,包案到人,明确时间进度,实行动态管理。清理积案的同时,加强新收案件的执行结案,通过执行局专门清理积案,全院各部门帮助消化新案的方式,统筹兼顾、同步消化新收案件与积存案件,防止出现前清后积的现象,促进收结案良性循环。 二是助力执行联动,快速查人找物。根据南通中院与南通市公安局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建设的通知》,明确设立法院、公安协作联动平台,借助该平台,向公安推送协助执行法律文书,请求协助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人员下落及车辆信息,同时进行布控,实现“查人找物”的快速反应。 三是加大拒执惩戒,拘刑严惩不贷。有些案件当事人欠款数额并不大,但涉及多个案件,因下落不明,执行人员亦是束手无策,还极易引发申请执行人的不满情绪,甚至造成信访。为此,该院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拘留一批,移送一批,立案一批,判决一批,发挥好惩戒、威慑作用。 四是加强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执行中发现,部分涉民生案件因申请人有的自身残疾、有的身患疾病,就业能力不足,生活及其困难,而被执行人亦无财产可供执行,这类案件当事人情绪往往较为激动,并多次来信来访。对于此类案件,将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解决申请执行人因无法通过执行获得赔偿,从而造成生活陷入困难的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讯员 倪俊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