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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标识征集启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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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一塑造海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形象,进一步提升公众的认同感和参与度,更好地展现网格化服务管理海门特色,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海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具体征集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网格化服务管理标识(Logo)。主要用于市、镇、村三级网格中心、网格员服饰、宣传资料等。 网格化服务管理系指在城乡社区按一定的规模或特征科学划分网格,作为基层服务管理单元,把必要的管理、服务、资源下沉到网格,为群众提供精准高效的服务管理,满足群众的美好需求,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营造平安法治的社会环境。 二、征集范围 面向海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具有设计和创作能力的团体和个人均可参加。 三、应征作品的要求 1.主题突出。体现“党建引领、精准服务、多元管理”的内涵和“融入网格、创新高效、信息引领”的特点,结合现阶段解放思想、追赶超越的时代要求,融合海门地方元素和“海纳百川,强毅力行”的海门精神。 2.创意独特,简明大方,寓意贴切,辨识度高。 3.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清晰度高。能在各种载体和媒介上运用推广。 四、作品提交 1.作品征集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截止。 2.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邮箱:zzb81280710@126.com。联系电话:0513-81280710。 3.邮件格式。标题:海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标识征集。内容:(1)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以单位或团队参加的,须注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第一作者信息等内容;(2)创意构思的简要说明(约100字);(3)作品以附件形式上传,统一为JPG格式。 五、评选与奖励 市委政法委、市社管中心、市网格中心负责组织评审,组成评审组。评选特等奖1名(正式采用),奖金5000元,并颁发证书。优秀奖若干,给予一定的奖励。获奖作品将在相关媒体和公众号予以公示、公布。 六、征集声明 1.应征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确保唯一性,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应征者承担一切责任。 2.应征作品一经入选,主办方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 3.凡参加本次标识(Logo)设计的应征者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4.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保存底稿。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所有。 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 海门市网格中心 2018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