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引起社会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广泛关注,7月31日,海门检察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农产品种植户等40余人对该院提起的一起食品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庭审进行观摩。
据介绍,被告人臧某在我市种植大棚蔬菜,在种植过程中为了让蔬菜品相更好,在明知国家禁止的情况下,仍然使用毒死蜱、甲拌磷等农药,经相关检测公司检测,臧某销售的蔬菜中农药成分大大超过国家安全标准,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财产权益。在公诉人提请刑事惩罚的同时,公益诉讼起诉人也向法庭提出诉求,要求被告人公开道歉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案件经法院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庭审观摩结束后,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又参加了检察工作通报会,通报会由钱国泉检察长主持,他向与会人员简要介绍了海门检察半年来的工作情况。今年以来,海门检察院在强化与行政执法部门衔接、充分有效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做好执法普法宣传等方面抓实抓深,成效明显,半年来共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6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切实履行了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
与会人员还听取了该院副检察长陈永平对今年来办理涉及食品、药品类犯罪案件情况通报和检察综合业务部副主任俞广林对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情况通报。
在随后的座谈交流中,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这次的庭审观摩效果很好,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社会群众都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食药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公益诉讼,不仅依法追究了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还有效处理了违法行为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责任,彰显了法律的威严。海门检察院在惩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值得肯定。(通讯员 卞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