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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常乐镇坚持“三早”调解法,做好全镇稳定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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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有效的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该镇坚持早部署、早发现、早化解,把矛盾纠纷处置在萌芽状态,有效地维护了全镇的社会稳定。 一、领导重视、早部署。镇领导始终把稳定放在第一位,做到早谋划早部署,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议,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二、注重排查,早发现。工作人员主动深入村居,发动群众,采取日常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法,形成条块结合,无缝衔接,全面覆盖的大排查格局。 三、措施到位,早化解。在矛盾纠纷的排查过程中,我们政法条线采取分组包村的方法,每个工作小组负责4-5个村,对排查出来矛盾纠纷登记造册,分析原因,制定方案,采取措施,全力化解;对于一些一时化解不了的复杂矛盾,落实稳控措施,防止矛盾激化。(通讯员 杨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