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失信老赖被拘留 女儿代父交钱被释放 | ||||
| ||||
| ||||
“法官您好,我是樊某的女儿,我明天就从外地赶回来代替父亲交钱,能不能提前解除对我父亲的拘留?” 7月12日上午,海门法院执行局法官找到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书》的被执行人樊某,几经劝说,樊某毫无履行之意,执行法官遂将其依法拘留。送看守所后不久,便接到了樊某女儿打来的这番电话。 姜某与樊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樊某赔偿姜某事故损失79000元。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法官多次做工作,樊某表示愿意执行和解,双方约定2018年正月十五前支付30000元,余款49000元于2018年8月底前全部履行完毕。约定期间届满,樊某仍无心还款。姜某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所谓的执行和解只是樊某的缓兵之计。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法院调查,樊某享有70000元/年的房屋租金收益,但其均以“身体不好无劳动能力,租金用于生病花销”为由拒不履行。该院遂决定对其处以15日的司法拘留。第二天,樊某的女儿到执行局代替父亲交纳了76000元。因协议中到8月底全部履行完毕的时间还未到,权利人姜某主动放弃了3000元余款。该案执行终结,法院当即解除了对樊某的司法拘留。(倪俊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