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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废墟上的父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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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海门法院审理的一起被告人刘某放火罪的的庭审中,出现了一段父亲的话。 被告人刘某的父亲老刘对法官说:“十几天前,他找我要过钱,当时我没有钱就没给他。我自愿承担房东厂房的修理损失,自己的损失不想算。我对他表示谅解,请求法庭对他从宽处理。” 老刘系山东人,在海门三星租用杨某的厂房加工毛毯作为一家人的营生。2017年12月,22岁的刘某只因向父亲老刘要钱没有要到,怀恨在心,一把火将父亲的厂房烧成了废墟。放火后经鉴定,被毁坏房屋及物品损失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 这一把火烧掉的是厂房、设备、货物,烧掉的是父亲大半生为之奋斗的心血,但这一把火没有烧掉父亲对儿子的爱。面对毫无生机的废墟,老刘也曾哽咽甚至嚎啕,也曾痛心疾首甚至捶胸顿足,但一想到被以放火罪提起公诉的儿子如果不能得到受害人的谅解,将面临刑期进一步加重的后果时,老刘不仅在儿子刑事拘留期间主动对房东杨某的损失进行了赔偿,同样作为受害人的他还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开庭中屡次表示放弃对儿子的索赔。最终,小刘因自首、赔偿等情节被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欧洲有这样一句谚语:“父亲和儿子的感情是截然不同的:父亲爱的是儿子本人,儿子爱的则是对父亲的回忆”。老刘倾注了自己全部的爱成全了小刘早日重获自由,相信小刘也会用两年这段不算漫长的光景,沉淀所有对父亲回忆。还好,爱的发生与发现,在任何时候都不算迟。(通讯员 张敦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