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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市政协建言献策助力法院破解“执行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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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难”是困扰人民法院工作、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顽症,关系到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助力市法院破解执行难题,实现最高院“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近期,市政协在组织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视察,并邀请58家联动部门进行了协商交流。那么,“执行难”究竟难在何处?“执行难”的原因是什么?又该如何化解难题? 剖析内外因 找出“执行难”症结 根据上级要求,2016年,海门市召开了执行工作推进会,58家执行联动部门组成了“全市解决执行难问题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工作机制和任务分解表。近两年,市法院也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攻坚克难,先后获评“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标兵单位”“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在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擂台赛南通地区勇夺第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但“执行难”作为一种体制性、社会结构性的矛盾在司法实践中的集中反映,决不是短时期内能够解决的。为此,市政协委员们通过专题调研和专项视察,形成了《关于我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视察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全面剖析了“执行难”的症结所在。《建议》指出,从外部来看,“执行难”存在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联动执行难启、执行救助难批的问题;内部来看,存在人案矛盾难解、执行管理难控、执行人心难留的现象。而“执行难”的原因也有内外两部分。外部社会原因表现为市民法律意识淡薄、法律权威不足、执行联动机制不畅、信用体系不健全;内部体制原因表现在存在“重审轻执”现象、执行机制不够完善、工酬适配度不高。 完善组织建构 落实执行联动机制 针对“执行难”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症结,市政协提出了全面系统的对策建议。首先,建议完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考核机制,推进一体化建设。其次,加强部门对接,落实执行联动机制。实现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定期召集相关联动部门分析研判执行工作案情,细化工作机制,推动执行联动分解任务落实到位;市法院也要主动加强与联动部门的对接,研究探索既不违背上位规章制度,又简便易操作的协作方案,全力打造跨部门的执行协作平台;联动部门应积极协助支持执行工作。 联动部门具体协助事项为,公安、国土、民政、银行、通讯等部门和单位设立査人找物专窗、专线,实现“点对点”高效协作;行政审批、地税等部门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并简化办事流程;发改委、公安、检察院、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拒执惩戒打击力度;宣传、司法、媒体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市镇村三级综治将协助执行工作嵌入网格化管理平台,将协助执行网织密补牢。记者采访了解到,下半年,市政协还将对联动部门协助支持执行工作情况组织跟踪视察。 加大执行力度 严格执行管理 解决“执行难”,关键是在如何执行,因此,加大执行力度是必然要求。大力度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市法院定期筛查重点案件,集中组织开展执行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推进失信惩戒措施,市法院坚持“以上失信名单为原则,不上失信名单为例外”;加大“老赖”曝光力度;符合拘留条件的,以拘留为原则、不拘留为例外;大力度推广悬赏保险,引入全社会力量査人找物;创新高科技执行手段,配备配足现代化执行装备,实现全程监控、指挥协调、图片视频即时上传等,更好地适应执行工作高度信息化的需要。 同时,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管理。规范执行准备机制,法院确定专人负责制作并发送执行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统一提交网络査询被执行人财产,保证经办人第一时间收到全方位财产反馈结果;严格流程节点管理,扣牢执行工作各个节点,强化流程节点管理,加强案件信息录入监督,抓住“繁简分流”等重点环节、“执行案款管理”等要点环节、“终本案件管理”等难点环节;强化“立审执”协同配合机制,建立“立审执”内部协调机制,强化“大执行”意识,在立、审环节加强信息确认、财产保全、调解衔接等,畅通执行转破产渠道,推行执转破案件的简易程序。 确保人财物保障 重视舆论宣传 要想推进“执行难”工作在下阶段继续顺利开展,后续保障和创新意识都要紧紧跟上。加强人财物保障,提升执行队伍整体战斗力;探索新路径,拓宽司法救助渠道。一是适当提高司法救助标准,符合条件的可重复救助;二是司法、财政、民政、人社等部门要联动配合,通过帮服就业、纳入低保、办理保险等方式,帮助困难执行人顺利渡过困难期;三是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对接。 舆论宣传是宣传思想工作的主阵地,加强“执行难”相关工作的舆论宣传,有助于营造全社会的良好氛围。制定执行宣传整体规划,重点宣传执行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树立法院执行工作良好形象。对于社会关注的案件和执行工作重大举措,主动邀请新闻媒体介入开通电视直播、微信直播等,引导公众了解法院工作,理解“执行难”和“执行不能”,提高社会整体法律意识,提高公众自动履行和协助执行的自觉性,营造守法、诚信、和谐的社会环境。(海政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