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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市检察院联合公安局、环保局启动环境执法联动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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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下午,海门市人民检察院、海门市公安局、海门市环保局三家单位召开首次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联席会议。这标志着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的正式启动。 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为了惩治环境污染犯罪和其它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海门市人民检察院牵头创设了此机制。 据介绍,联动机制包括8项工作制度:一是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执法联动领导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二是信息共享制度,对生态环境领域内的案件信息及时反馈共享,确保后续跟进;三是联合检查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生态环境污染类案件,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四是重点监管名单制度,将曾被网络曝光、被依法查处、被群众多次举报、被法院判过刑的个人和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名单,重点监督;五是业务咨询协作制度,共同研究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交流经验,提高执法水平;六是损害赔偿民事刑事衔接制度,建立生态环境执法、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衔接机制;七是检察监督制度,检察院要依法监督环保、公安积极履职,并根据情况发出检察建议;八是预防和宣传制度,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利用联动机制办理的典型案例,提高个人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今年,海门市人民检察院将以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为有效途径,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努力提高生态环境监管实效,预防和减少环境违法犯罪的发生。(通讯员 张春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