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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法院快、准、狠打击刑事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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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海门法院坚持快、准、狠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50多件,有力地配合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维护社会稳定。 首先是快。快速审判是扫黑除恶打击刑事犯罪的有力举措。该院刑庭在实施繁简分流试点中,组建了包含一名法官、两名法官助理、两名书记员的速裁小组,专门负责简易程序案件的快速审理。速裁组在审前做了大量的阅卷、调查等工作,集中开庭,当庭宣判,审判效率大为提高。今年当庭宣判刑事案件150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60%。3月13日下午,速裁组集中开庭审理的四件案件(猥亵儿童、容留他人吸毒、寻衅滋事、交通肇事),涉案人员8名,审理、宣判、送达仅用了1个半小时。 其次是准。准确判决是司法公正、公平的要求,是惩治刑事犯罪的保证。今年以来,该院刑庭实行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确保判决的公正、公平。被告人未找律师的,由法院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指派律师为被告人辩护。对证据不充分的,坚持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今年该院审理一件职务犯罪案件,在认定被告人员性质是否是国家工作人员上有二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是事业性质即国家工作人员性质,另一种意见认为是企业性质即非国家工作人员性质。经检察院补充侦查,大量证据证明应为企业性质,最后以非国家工作人员性质对被告人改变定性,被告人服判。 最后是狠。从严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保障社会平安是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责。该逮捕的就逮捕。今年以来,法院决定对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决定逮捕的有15人次。该判实刑的不会判缓刑。今年,该院审理一件强奸案,辩护人认为该案为嫖娼案,但该案主审法官坚持原则,依法判了被告人实刑。4月2日,该院刑庭审理了发生在2017年的“11·20绑架”一案,经过审理,当庭判决三名被告人犯绑架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通讯员 单菊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