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人民检察院收到海门市纪委、市监委《关于组织开展监察对象个人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后,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填报精神,落实责任分工。党组书记钱国泉同志强调,要严肃填报工作纪律,对不认真填写、故意填写错误和填写不完整等的情况要灵活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诫勉谈话,让拉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严重者要进行问责,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还对需要填报的人员范围和完成时限进行明确。 该院从年初下发海检【2018】1号文件《海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规定》文件开始,吹响了全面从严治检的的号角,严格落实市院和市纪委关于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以此次市监委关于监察对象个人信息填报工作为契机,严抓上级决策部署在末端的执行,让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在干警心中生根发芽。(通讯员 张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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