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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市建立市镇村三级执法共同监管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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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屡禁不止的违法用地和建设,如何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复耕”?日前,我市出台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综合执法共同监管责任制。 建立村(居)片区执法共同监管责任制。村(居)级是国土和城乡规划综合执法监管的前沿哨所,是有效防控违法用地的第一道防线,通过建立村(居)片区执法共同监管责任制,努力实现违法用地“早发现、早处置、早复耕”目标。建立村(居)片区管理责任制,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实施预警化解处置,积极配合强制拆除。 强化区镇综合执法共同监管责任制。区镇是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耕地保护和规划综合执法监管第一责任主体。各区镇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确保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得了、制止得住、处置到位。牵头领导是落实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耕地保护和规划综合执法监管具体责任人,对区镇主要负责同志批示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具体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日常动态巡查、实施违法建筑拆除等。各区镇公开举报电话,统一扎口受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举报,健全综合执法机制。建立区镇责任片区,落实日常巡查制度,严格专项巡查制度,依法处置违法行为,履行共同执法职责。 健全市级综合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市政府根据国土部门及城管部门报告的年度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和拆除情况等,及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切实加强部门联动监管,形成执法合力。市国土局对全市基本农田开展全面巡查,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实施重点巡查。市国土局对新发生违法用地、市城管局对新发生的违法建设情况实行每月专报制度。(海政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