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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法院多维度打造消费者权益“保护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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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法院不断延展审判职能,有效落实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判后答疑、司法建议等措施,积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多元保护机制。 强化诉讼引导,畅通维权渠道 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设消费者维权绿色通道,将亲民、便民和利民作为消费者维权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消费权益纠纷案件实行“一站式”服务,并对经济困难的消费者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对消费者提起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确保权利能够及时得到实现。对举证有困难的,告知可以申请法院取证,及时有效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依托繁简分流,提高办案效率 针对多数消费者维权案件案情简单、争议标的额较小的特点,打造立案、审理、执行“无缝衔接”模式,实现快审快结快执,缩短办案周期,及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简案快审的基础上,对危害经济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犯罪加强惩戒力度,特别是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依法从严惩处,严格缓免刑的适用,同时注重适用财产刑。2017年,该院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案件17件48人,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推动多元化解,注重社会效果 该院与市场监督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人民调解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加强诉调对接,探索建立涉消费者权益纠纷的诉前、委托、邀请及协助等多元化调解机制,利用其他部门专业优势,引导诉讼当事人利用行业调解组织解决专业领域纠纷,并积极对行业、行政调解案件进行司法确认,赋予执行效力。同时,主动邀请消协、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消费者权益诉讼的调处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拓展维权服务 结合全市“走帮服”活动,海门法院选派经验丰富的法官走上街头开展普法活动,向群众重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干警深入超市、商场等场所,就购买假冒伪劣食品后如何处理、如何举证维权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问题向群众及商户进行宣传讲解,并提供法律咨询。通过发布与消费者生活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例,让消费者知道如何依法维权,通过以案说法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海政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