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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检察官在长江上的六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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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有云,劝君不吃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待母归。自3月1日起,长江进入禁捕期。大部分渔民船进港、网进仓、人上岸,不再捕鱼。但仍有少数人对此置若罔闻,铤而走险。 为积极推进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长江渔业绿色发展。海门检察院在禁渔期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专项活动。通过前期与公安、渔政部门的工作联系,3月14日下午1点,海门检察院主动派员提前介入到海门市渔政监督大队、公安水警执法人员进行的联合禁渔执法行动中,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船2只,执法人员20名,整个执法过程持续到晚上7点。 执法船行驶至海门和崇明交接水域,发现两艘外地小渔船有疑似捕鱼活动,执法船喊停渔船后登临检查,共抓获非法捕捞人员4名,查获渔民非法捕捞的鳗鱼苗14条、小刀鲚66条。经询问,渔民对使用密眼网进行非法捕捞和无证捕捞小刀鲚的行为供认不讳。在此过程中,检察官适时对取证思路、取证方向、询问重点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执法机关在违法行为查获地、发生地和渔具等方面进行收集并固定证据。在固定相关证据后,渔民在检察官和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将鳗鱼苗倒入长江放生。后海门市检察院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建议渔政部门将该案作为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对该案做好跟踪工作。 海门检察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通过提前介入等方式参与到渔业执法、公安办案中,通过现场监督等方式,提升监督效果,加大对破坏渔业资源违法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力度,保护长江生物多样性,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讯员 管军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