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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市公安局升级案管中心执法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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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门市公安局以“全面、精准、实时”监督为着力点,以争创全国执法示范单位为目标,创新“全要素”审核流程,突出“警、案、人、物、所”五大执法关键,实现集中式、全流程、回溯式执法管理模式,积极打造升级版案管中心,执法监督质态得到显著提升,有力地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2016、2017年连续两年获评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单位。 该局将人员配置进行升级,科学分工岗位。同时,细化办案场所巡查岗、立案监督岗、案件质量监督岗、综合管理岗、数据监测岗等工作岗位,科学分工,各司其职,实现了执法全流程、闭环式的常态化运行模式。 针对分批购买警视仪型号不同、功能差异的情况,该局投资40多万购置了320台警视仪,确保处警人员、路面执勤人员人手一台,全面推行接处警民警和辅警警视仪“双同步”摄录机制。在案管中心铺设图像专网,将全局各办案中心(区)、案管中心(室)、证物中心(室)、受立案中心(室)、会议室、办公窗口等办公场合的监控全部纳入专网,落实专人对场所管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实现执法活动监测全覆盖。 为了升级运行机制,执法效率进一步优化,该局将信访中心并入法制大队,同时在信访中心设立案件受理中心窗口,实现监督互补、信息共享,执法效率得到明显提升,执法安全更具保障。建立健全“三统一”管理体系,暨推动案件进出口统一管理、案件环节统一审核及案件流程流一监测,坚持严管源头、严把出口、严控质量,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创新在“显微镜”下集体通案新模式,要求集体通案必须在法制大队装有音视频监控系统的会议室进行,每次通案过程都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刻录保存。集体通案时,所有通案人员均发表意见并对个人观点负责,确保通案不流于形式、民警意见不走过场。 该局创建全监测模式,在合成作战中心专门开设了执法质态监测区,每日对全局接处警、办案区、涉案财物、平台数据质量、人员处置等所有执法质态进行全方位监测并通报。案管中心集中精力对疑似警情、复杂案件、关键环节、信访投诉等实行重点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发出预警提示,通过点面结合,实现执法监督全覆盖。改变原先单纯的案件审核模式,创新推行“全要素”和三级审核机制,将审核工作向案前和案后拓展延伸。案管中心对各执法单位案管室业务实行垂直管理,在执法管理上形成同频共振,执法监督上实现无缝对接。 为更好地服务基层执法、及时提供执法服务,案管中心依托微信、蓝信平台先后建立了法制微信群、学法蓝信群,向民警发送执法标准、执法提示、执法警示等内容;在法制网页建立法律咨询窗口,对民警执法中遇到的困惑、办案中的疑难案件,及时予以解答、帮助,提供法律支撑。投入30余万元配置高性能复印机和快速扫描刻录机,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将整册卷宗快速复印、扫描、刻录光盘。2017年,案管中心共扫描移送起诉案卷及刻录光盘1200余份,既方便了基层民警执法办案,又提升了工作效率。(海政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