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市委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 | ||||
| ||||
| ||||
1月17日下午,市委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市委副书记葛志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炜峰分别为市委法律顾问、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和市委“一对一”受聘律师颁发聘书,宣读了《海门市委关于聘任市委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成员的通知》。市委办主任景裕辉主持仪式。 根据上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海门市委高度重视,专门制定出台了《中共海门市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市委办牵头成立市委法律顾问选聘工作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握标准,综合考虑专业结构,从众多法学专家、律师以及法官、检察官中广泛推选、认真考察,经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了市委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成员。决定聘任王思健等5名同志为市委法律顾问,钱永忠等9名同志为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陆正平等9名同志为市委领导一对一法律顾问,聘期三年。 葛志娟指出,举行市委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成员聘任仪式,标志着海门市委法律顾问制度正式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不仅仅是一项制度,也不是简单地聘请几位法律专家,其本质上是对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种深化,也是对全社会法治信仰的一种提升。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共识,科学审视、系统谋划法律顾问制度。全市党政机关和公司企业要以今天的聘任仪式为契机,不断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真正将法治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全面推动海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葛志娟要求,法律顾问要以法治的视角和专业的知识,在市委审议立法规划计划、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文件、处置重大事件的时候,认真开展研究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敢于较真,勇于建言,为市委依法决策充分发挥把关作用。围绕党委政府大力推进的中心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全局的重点难点问题,多研究多思考,多提建设性意见,当好市委决策的“智囊团”。把开展工作与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结合起来,为促进社会和谐凝聚更多正能量。 葛志娟强调,担任市委法律顾问,既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法律顾问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着眼服务建设“强富美高”新海门,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问题,带着问题思考和研究,熟悉掌握党的政策和党内法规方面的知识,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全方位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葛志娟希望,受聘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提高思想站位,系统谋划法律顾问制度;认真履职尽责,为市委依法决策发挥好“把关”作用,为服务中心工作发挥好“外脑”作用,为密切党群关系发挥好“纽带”作用;坚定政治立场,提升法律顾问水平,在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海门中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市人民法院政治处副主任、三厂法庭庭长郭建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东,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苏东洲律师事务所主任施桦等3名受聘代表分别做了表态发言。(通讯员 吴建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