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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市开展第四个“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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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我市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主题, 集中组织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 向宪法宣誓 12月4日,市普法办在市委党校大礼堂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市司法局长茅敏勇担任领誓人,其他宣誓人跟诵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国无法不立,法无严不威。法律是我们一切活动的行为规范和底线,也是领导干部政治标准和综合素质的必然要求。12月4日,全市干部普法培训班举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知名民法专家、博士生导师张谷教授为全体与会人员做了民法总则专题讲座,各部委办局和乡镇园区分管领导,全体执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市人民法院法官和司法行政工作人员300余人参加培训。 张教授从《民法总则》的制定目的、重大修改及主要条款等方面逐一展开述评,并结合自己亲自参与相关立法过程的经历,既有丰富的实践素材,又有深入地理论思考,对全体与会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着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多种形式普法 1.在市区东洲公园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现场法律咨询活动。 2.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活动。 3.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 4全市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晨读宪法”活动。 5.综合使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利用网络媒体和微博、微信等开展普法宣传。 6.充分利用法治公园、法治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以及各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公共设施进行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