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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市把平安法治建设融入“走帮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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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发挥市综治、依治成员单位在综治平安和法治建设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推动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落实全市“走帮服”活动要求,推动各村(居)综治法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海门市综治委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决定开展综治、依治成员44个单位与村(居)挂钩帮扶工作。围绕建设平安海门、法治海门的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市综治、依治成员单位与村(居)挂钩帮扶工作,重点帮助各村(居)解决综治法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有效规范基层综治法治中心建设、运行和管理,力争加速建成一级综治法治中心,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市综治、依治成员单位挂钩帮扶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帮助和指导村(居)做到 “六无”、“三有”:无造成一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无民转刑杀人案件致人死亡;无越级上访;无社区服刑人员又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无违反反邪教“四个不发生”情形;无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有规范的综治法治中心;有规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有规范的综治信息系统。 开展市综治、依治部分成员单位与村(居)挂钩帮扶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走帮服”活动,深化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市综治委和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把挂钩帮扶工作列入对各成员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工作的考核内容,并实行捆绑式考核。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相关挂钩帮扶村(居)建成一级综治法治中心和进入“平安法治村(居)”行列的,将进行通报表彰,并在年终综治、平安和法治建设考核中予以加分。 (政法委 王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