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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法院召开破产管理人选任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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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下午,海门法院在五楼会议室召开江苏海隆重机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选任会。会议由清算与破产庭庭长汤文新主持,副院长黄新江、清算与破产庭法官黄鹤岗一起担任评审。 来自北京、上海、苏州、无锡、南通等七家机构的负责人率领各自团队来到现场参与选任。选任会召开之前,各机构均已将书面材料报送海门法院,现场分为十分钟的选任汇报和回答评审提问两个环节。评审组将初步遴选出三家机构报送法院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候选名单,并从中择优指定破产管理人。 据悉,去年9月,海门法院被江苏高院正式确定为“开展管理人选任和管理机制改革”的四个试点单位之一,并于当年10月在全省第一批成立了具有独立编制的专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本次破产管理人选任会的召开,正是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宗旨,从司法实践层面对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的改革进行卓有成效地探索。(海政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