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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从《人民的名义》谈矛盾纠纷的调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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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反腐大戏《人民的名义》已落下帷幕,在大家热议剧中人物的时候,我不禁联系到我们日常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其中有一段大风厂工人因股权纠纷而抵抗政府拆迁的戏,一方是为达强拆目地冒充警察、配备大型挖掘机步步紧逼的拆迁队,另一方是年老体弱不惜以死捍卫家园的普通职工。矛盾不断升级恶化,政府及时处理了拆迁队,但工人绝不同意拆迁,市委书记到现场处理,情况仍没有得到控制,此时,原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岩石赶到现场安抚工人情绪,承诺当晚绝不强拆。工人们相信陈老,局势得到控制,不料市委书记听信人言,认为工人情绪得到安抚,当趁热打铁,一举拆除工厂,他下令拆迁铲车开进工厂,工人们再度集结抗拆,最终以悲剧收场。 从剧中不难发现,矛盾纠纷的形成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处理好了,矛盾可以缩小甚至化解;但处理不当,就会激化矛盾,酿成更大的损失。所以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显得尤为关键和重要。我认为要做好矛盾调解工作必须做到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必须有效发挥法律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调解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功能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调解和化解矛盾。要以当事人的利益关系为主线,以法律为准绳,通过调解,寻求法、理、情的有机统一,既不能简单、机械进行调解,更不能以情代法。在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情理等手段的同时,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防止矛盾激化。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调解工作必须以人为本,这样可以拉近与老百姓之间的距离,可以让人感受到调解员的社会主义人文关怀,有助于提高调解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认可度、满意度和公信度。 三是坚持中立姿态。调解工作中,应注意摆正位置,保持中立姿态,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对他们的诉讼主张和理由给予同等的关注。只有保持中立,才能保证公平公正,才能确保调解的公信力。 四是坚持抓早抓小。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根据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增强预见性,把握规律性,掌握主动权。要立足于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切实依法解决突出的民生问题,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通讯员 陈玉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