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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市检察院坚持三原则践行三承诺擦亮控申接待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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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海门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控申接待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以构格局、抓主线、求效果为原则,践行畅渠道、落责任、解诉求三项承诺,不断在服务群众工作上下功夫,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亮点品牌。 构建“立体”格局,承诺有效畅通信访渠道。该院在实行开门接访、预约接访的同时,通过构建多层面、立体型信访接待机制,即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投诉、咨询、查询类别“六合一”,来访、来信、来电、网络受理方式“四整合”,并充分发挥检察室平台作用,探索下访寻访工作模式,走进群众、走进矛盾、破解难题。承诺做到受理群众诉求“不下班”,为群众搭建一个受理快捷、畅通的检察信访工作新平台,有效畅通民情反映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 紧绕“责任”主线,承诺积极落实首办责任。该院在具体工作中,树立“大首办”观念,坚持“首办”是前提,落实责任是关键。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除自行受理、分流、办理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控告、申诉、举报等案件实行“首办责任制”外,做好分流以后的催办、督办、协调、答复等工作,以体现控申部门“中心环节”作用。承诺在建立健全已有的控申环节首办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涵盖院相关内设部门的控告申诉首办责任机制,切实改变首办制只有控申部门“孤军作战”的局面。 追求“满意”效果,承诺妥善处理群众诉求。该院坚持“换位思考”与“四心”工作法相结合、首办责任制与带案下访相结合、依法处理与跟踪回访相结合,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同时,对重点信访案件,坚持带案下访,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措施,做到措施落实不放手,问题解决不放手,千方百计实现“案结事了”。承诺使来访群众满怀期望而来,带着满意而归。 (通讯员 李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