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尊法才能遵法 | ||||
| ||||
| ||||
20多年前,电影《秋菊打官司》里那个挺着大肚子要讨一个说法的农妇秋菊,成为一个时代的象征,因为她是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底层劳动人民利用法律来捍卫自身尊严的代表。20多年后的今天,依法治国成为我国的治国方针,“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的确立,更让国人接受了一次又一次深刻的法治洗礼。 无论是法制宣传日,还是国家宪法日,其设立的目的在于普法,在于让国家根本法、治国总章程真正在百姓心中“热”起来,于社会生活中“活”起来,在于真正树立起全民的法治信仰,铸造起依法治国的精神之基。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律要想发挥作用,需要社会信仰法律。有什么样的信仰,就有什么样的行动。法治信仰有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就会成为自觉。如果法治信仰缺失,就会出现“擦边球”“开后门”,法治就可能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培育法治信仰,要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知法才可能守法,法治教育是树立全民法治意识的第一步。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将法治精神和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扩大和增进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了解,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培育法治信仰,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完善和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畅通群众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建立健全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化解纠纷、利益表达等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使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成为全民信仰。 培育法治信仰,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发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引领示范作用。《韩非子》有句名言,“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多次引用。所谓“奉”,可两解:一是尊奉,一为遵守。作为党员干部,如果能够带头尊法与遵法,无疑是一个让“奉法者强”的良好示范。 尊法才能遵法,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推进依法治国,提升依法治市水平,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法治信仰植根人民心中,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海政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