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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市“七五”普法拉开帷幕 目标争创全国先进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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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市政府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我市“七五”普法拉开帷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江苏省委、南通市委和海门市委对新一轮法治宣传教育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七五”普法对我市的普法工作又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新任务。 争创“七五”普法全国先进市 在这五年内,争创“七五”普法全国先进县(市)是我市普法工作的最终目标,同时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提质增效,全社会法治信仰进一步确立,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深化,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更加符合人民群众对法治国家建设的新期盼。 我市“七五”普法的具体工作目标还包括:科学规范的普法机制更加完善、崇尚法律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立足需求的服务渠道更加畅通、厉行法治的实践水平更加提升、促进发展的保障功能更加凸显。 在“六五”普法期间,我市的普法机制逐步完善、普法队伍不断规范、普法的方法扎实有效,市民对法律的信仰进一步提升,对法律救济的途径和程序,对法治宣传的知晓率、满意率不断提升。三级平台建设、法治长廊、法治公园等阵地的打造,让全民学法、守法、尊法、普法的氛围更加浓厚。为了让法律满足不求需求的群体,我市坚持“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各种渠道,让法律不断向社会各领域、各层次覆盖延伸。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领导干部、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为重点对象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广大公民应该结合工作、生产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掌握必备法律知识,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重点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领导干部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着“关键少数”的作用。不管在任何时期,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带头尊崇法治,做“尊法模范”;带头了解法律,做“学法模范”;带头依法办事,做“用法模范”。 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七五”普法期间,我市将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坚持德法并育,循序渐进地设置法治教育课程体系,引导青少年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法治行为习惯。尤其在义务教育阶段要了解与其自身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全面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发挥企业在法治市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提升依法治企工作水平。健全企业合规运营管理体系,掌握与企业运行有关的法律知识,培育深化企业法治理念,使“依法、合规、公平、诚信”成为企业普遍认同和行动自觉,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法律风险防控宣传,强化依法经营意识。 完成八大普法任务 “七五”普法共有八大普法任务,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推进服务经济创新发展。 在党内法规中,将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法律不仅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武器,更是促进社会文明、助力经济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保障。大力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能有效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进经济平稳持续较快发展;而规划建设、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农业支持、农田耕地保护、农业科技创新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能促进区域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资源节约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防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则能推进绿色生态文明建设等。 (海政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