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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法院设立破产扶助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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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供给侧改革”,进一步去产能、去库存,化解“僵尸企业”难题,近日,海门法院首次设立的“破产扶助专项基金”获海门市政府批准。该基金由当地财政拨款200万元作为先行启动资金,并由法院破产诉讼费用补充300万元,规模达500万元,在全国基层法院中位居前列。 破产扶助基金俗称“破产清算资金池”,主要致力于扶助破产企业特困职工、特困债权人等弱势群体,优先保障特困破产案件管理人管理支出,确保企业破产程序得以顺利启动,提高破产案件审判效率,维护当地经济社会稳定。 据悉,该院正积极筹备制定《破产扶助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对该专项基金的申请、审核、发放和监督等环节作出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以确保专项基金使用的公开和透明,接受社会和政府的监督,保证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海媒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