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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检察院随机轮案17天轮案50件109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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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海门检察院适应司法改革新要求,正式施行自动轮案制。之前,案管部门与技术部门配合完成系统配置,同时充分吸取业务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为自动轮案制度的实施做好前期准备。自动轮案后,案管部门受案人员在接收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后,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软件,选择随机分配案件功能,系统会将案件自动流转至业务部门承办检察官手中,而不再由业务部门确定承办人。目前已监测运行轮案17天,实现了统一业务系统自动轮案功能的常态化运行,完成一审公诉案件分案33件90人,未成年特别程序案件1件2人,审查逮捕案件16件17人,逐步实现自动轮案的合理化、科学化。 该制度施行后,既能发挥案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方便对案件进行实时监督,拓宽监督范围,又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案件公平合理分配、高效公正办理。案管部门在不断强化案管人员职责,做好日常轮案工作的同时,做好轮案监测和“承办人”变更汇总分析,优化轮案规则,最大程度发挥自动轮案制度的优越性。 (通讯员 陈申燕 肖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