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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法院牵手全市58部门向“执行难”宣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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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周东瑞就“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答记者问 2016年9月13日,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推进会在市会展中心召开,市四套班子领导出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炜峰作重要讲话,副市长胡文瑞主持会议,全市58个部门负责人参会。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向全国人民做出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江苏实际,向全省提出“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引发了社会普遍赞誉和广泛共鸣。海门法院要用这么短的时间解决执行难的底气从何而来?开展哪些工作?目标是什么?记者采访了市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周东瑞。 记者:对执行难问题如何评估和看待? 周东瑞:人民法院所要解决的“执行难”,主要是指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不能得到及时、全面执行的情况,主要表现为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扰执行等现象,以及由于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的自身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造成的执行难。“执行难”,不同于“执行不能”,是能执行但未执行。“执行不能”则是指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是无法执行而未执行。“执行不能”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未能实现,但其本质上属于当事人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的体现,这部分案件不管采取何种手段都不可能执行到位,不应纳入执行难范畴,这在任何国家任何时期都是一样的。基本解决执行难,不是要求所有生效法律文书都执行兑现,全部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否则不仅不切实际,也不符合司法事后救济的规律。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就是要把有限的司法资源放在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上,让这部分案件全部或绝大部分得到及时有效执行,对于客观上无法执行的案件,应通过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退出执行程序,或者通过破产程序终结执行程序。 记者:在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市法院已经做了哪些工作? 周东瑞:一是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核心作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正式投入运营后,先后制定了执行指挥调度、执行110、局(队)长值班、网络查控、网拍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按照“信息灵敏、反应快速、指挥有力、协同有方”的要求,提升了执行指挥中心工作实体化运作能力。二是率先在全省法院建立了执行办事大厅。7月底,市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划出专门场地设立执行办事大厅,开辟执行接待、执行立案、执行监督等工作窗口,办理联系法官、案件查询、接待当事人、受理执行投诉、流转诉讼材料、申请保全、执行及恢复执行等手续,有效解决了当事人找不到承办法官等执行作风问题。三是利用专项整治活动堵塞执行漏洞。积极开展了执行案款清理、执行信息补录、终本案件管理、超长期案件清理等工作,强化执行内部监督,补齐消极执行、选择执行的制度漏洞。四是构建执行联动机制。充分利用“总对总”、“点对点”执行信息查控网络,同31家银行、省工商局、上海银联、上交所等62家省级以上单位的信息共享与网络联通。1-8月,市法院利用上述系统查询被执行人信息13164次,查询金额总计1亿6千余万元。五是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同省人民银行、省工商局、住建厅、信用中心等部门合作,利用失信惩戒网络平台登入失信被执行人536人次,限制34位失信被执行人出境,先后有156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同我院或申请执行人联系履行义务,支付案款300多万元。六是坚持集中执行常态化。积极开展打击“拒执罪”、反规避执行、反干预执行、反消极执行“一打三反”专项行动,实现了远程指挥、全程记录、执行“110”快速反应、报警电话同干警手机联通等多项职能。上半年相继开展“涉民生案件”、“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活动4次,出动警力80人次,拘留抗拒执行被执行人77人次。在实施司法拘留后,有59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付款义务,执结率77%。 记者:下一步要开展哪些工作? 周东瑞:“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社会性工程,仅靠法院一家是难以完成的,更多的工作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在以下四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要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19部委《执行联动意见》及44部委《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文件规定,切实加强部门协作,由市委政法委领导、市法院牵头,加强同我市户口登记、婚姻登记、房管、车管、公积金、社保、税务、工商、中小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部门的通联合作,逐步建立、完善我市执行信息查控和失信被执行人惩戒联合工作机制和信息平台。二是要突出执行强制性要求。严格落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拒执罪办理机制意见》,由市法院同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协调确定拒执罪定罪标准和办案流程,提升拒执罪定罪率,加大对拒执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三是要加强执行“查人找物”部门协作。加强同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镇乡政府、街道办、村委会及经济联合社等组织、市两台一报等新闻媒体的合作,加强查找被执行人及执行财产,快速、及时处理执行财产,寻找、抓捕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提升执行“威慑力”的工作能力。四是突出执行工作“规范化”要求,从内外部监督两面着手,切实解决部分执行干警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执行作风问题。 记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周东瑞:计划用两年的时间,通过各项执行制度改革创新,达到四项目标:一是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二是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三是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四是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我相信,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力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倾力配合下,市法院一定能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为我市“两争”工作主题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心任务营造诚实守信、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海门提供更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海门之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