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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市开展十项活动贯彻落实《慈善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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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法学会、市慈善基金会日前联合发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慈善法》宣传月活动,并陆续开展好10项慈善活动。 今年是我国首部《慈善法》颁布实施年,该市高度重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慈善法》宣传月活动,重点开展“《慈善法》现场咨询”“慈善日表彰”“追寻海门慈善历史”“慈善项目回访直通车”“社区服务周”“慈善知识问答竞赛”等10项慈善活动,以进一步倡导慈善美德,弘扬慈善文化,营造良好的慈善事业发展氛围,努力在全市开创“乐于慈善人人慈善”的良好局面。(海门市法学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