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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方法学会工作动态 2016年第3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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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学会工作动态 2016年第3期 编者按 目前,各级地方法学会正蓬勃发展,截至2015年底,全国已有364个地市和1560个县区成立了法学会。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各级地方法学会,特别是市县法学会怎么发挥好作用,开展好工作,是我们着力要解决的问题。 领导批示 中国法学会领导批示 ▲2月25日,陈冀平书记在《关于省委书记郭庚茂等省委领导对我省“双百”法治宣讲活动批示情况的报告》上批示:请送“双百”组委会领导同志阅。张苏军副会长批示:请组委会办公室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促进“双百”活动在2016年取得更多实效。 ▲ 2月26日,陈冀平书记在《关于印发<宁波市法学会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四项工作制度的通知》上批示:法学会搞好制度建设,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亟为重要。这是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抓工作的具体体现。 ▲ 2月26日,陈冀平书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关于2015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批示:广西法学会在区党委关心和支持下,去年作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望认真总结经验,找差距、补不足,为法治广西建设作出新贡献。 ▲ 3月10日,陈冀平书记对《做好中国法学会法学会宣传工作》作出批示:近年来,中国法学会的宣传工作认真履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职责,各项工作有了较大的进步,为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形势下,我们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谋划推进新闻舆论各项工作,努力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法学法律界、服务基层和群众。宣传工作协调小组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和法治宣传工作,创新方法手段,增强工作效果。要做好统筹谋划,加强顶层设计,整合宣传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在充分发挥法学会所属媒体作用的同时,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加强与中央主要媒体和社会媒体的沟通联系,增进社会了解,放大法学会的声音。要更加接地气、务实效,大力宣传推广各地方法学会的成功经验和各研究会的工作成果,不断增强法学会工作的知晓度和权威性。 加强宣传工作任重而道远。宣传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担负起宣传工作的任务使命,协同发挥好小组作用,努力把法学会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 3月15日,陈冀平书记在《关于印发湖北省法学会六届九次理事会议有关文件的通知》上批示:少三同志讲话强调的三点很重要,讲话中提及鸿忠同志关于法学会要虚实结合、冷热结合的要求,切合法学会的实际。可将此讲话宣传一下。请苏军同志阅酌。张苏军副会长批示:请宣传小组办公室组织会属媒体宣传报道湖北省鸿忠书记的批示和少三会长的讲话。 地方党政领导批示 ▲ 2月14日,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庚茂在河南省法学会《关于2015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情况的报告》上批示:做的好!法制教育要常抓不懈。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法学会会长刘满仓批示:承先、建中同志:印发领导批示。按书记批示要求,今年要组织做得更好。 ▲ 2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法学会会长温卡华在《自治区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有关文件》上批示:广西2015年,全区各级法学会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使命,在思想引领、法学研究、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才培养、组织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希望全区各级法学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法学研究的正确方向,坚持法学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不断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充分发挥法治智库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要进一步服务法治实践,把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基层工作做细做好,更好地满足广大干部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期盼。要进一步完善法学会职能,深化和拓展工作领域,积极主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创造性地开展法学会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以市县法学会建设为重点,广泛宣传发动,壮大会员队伍,切实提高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典型经验 巴中市将法学事业纳入依法治市统筹推进 巴中是革命老区和国家精准扶贫重点区,经济基础差,法治建设起步晚。近年来,巴中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依法治理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法治巴中建设作为事关长远的战略任务和关键性工程来抓,注重发挥市、县(区)法学会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走出了一条革命老区和后发地区依法治市新路子。 一、把法学会组织体系纳入法治工作机构统筹建设 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后发也要高点起步”理念,把法学会组织体系纳入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统筹推动。一是规范设置市法学会。2012年8月巴中市法学会成立,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会长,法检公司主要负责人及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有关行政执法局长等10名同志兼任副会长,并配备专职副会长和秘书长各1名、专职工作人员3人。二是强力推进县(区)法学会建设。把“抓好市、县(区)法学会建设”写进《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巴中的决定》,将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列入政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及县(区)、市直政法部门目标考核范围。目前,巴中市设立县(区)法学会5个,每县区核定全额财拔事业人员2-3名,县(区)法学会实现全覆盖,并设立巴中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巴中市生态环境司法保障等4个研究会。三是不断壮大法学会员队伍。按照“政治强、业务精、学风正”的要求和“积极发展,加强管理”的原则,积极抓好会员发展工作,建档建卡,规范会员管理,现有团体会员单位78个,个人会员800多名,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85%,分布在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储备副处级以上法学专业专家级人才110人。 二、把法学理论研究纳入法治理论建设统筹实施 按照市委“在法治理论建设中要加强法学理论研究,坚持以新理念引领新常态、推动新发展、实现新作为”要求,不断开展实用型、对策性法学研究。一是围绕党政中心开展法学课题调研。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委维稳办、市综治办开展社会稳定源头性预防、防范和打击通讯网络诈骗犯罪、非金融机构融资风险防范、基层社会治理、立体化社会治安体系构建等50余个专项调研,10余项成果在实践中得到转化和运用,有关依法治市的建议纳入市委法治巴中建设决定。二是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法治论坛活动。紧密围绕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法治建设目标任务,承办了首届四川省“治蜀兴川”法治论坛,征集论文500余篇,形成的《论文综述》受到中国法学会和省委有关领导的肯定和鼓励。动员和组织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主动参加国家、省法学会主办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等法治论坛征文活动,两年来共有63篇(88人)论文获国家、省法学会法治论坛征文奖。三是创办《法治巴中》理论实务专刊。以记载法治巴中进程、展示法治实践成果、彰扬政法战线典范、针砭法治领域时弊、关注法学理论探索为主旨,设立法学论坛、法治经验、社会治理、法治时弊等十余个专题板块,面向省级政法部门、省内市(州)、本市、县(区)、乡(镇)党政机关、政法部门各级领导及法学会团体、个人会员赠阅,双月刊发,现已刊发13期,对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及法治实践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四是开展各类法学研究沙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学理论学习,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法学会有关业务培训,不定期举办“法学研究沙龙”,组织广大会员研讨地方立法、法治政府建设及司法体制改革等有关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形成的多个研讨成果被市委市政府采纳,部分建议写进《法治巴中建设的生动实践》,部分入编2015年度法治四川蓝皮书。 三、把法学基层行活动纳入法治巴中建设统筹推进 坚持法治为民宗旨,在法治巴中建设中充分发挥法学会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优势和作用,通过开展“法学基层行”系列活动,不断扩大法治建设的影响和实效。一是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引导和组织发动基层法学会会员主动参与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会员中聘请特约信息宣传员73名,在四川法制网、巴中长安网开设“巴中法学”栏目,在市电视台开办“法治纪事”专栏。积极参与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协同市司法局编印《公民法律服务手册》,向村(居)民户赠阅,推动全民学法广泛开展。二是深入推进“双百”活动进基层。坚持各县(区)每年举办2-3场专题法治报告会,结合法治巴中建设现状、全面深化改革的难点以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从省级有关部门、院校邀请专家教授,分期在市、县(区)举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预防司法腐败”等专题法治报告30余场次。三是大力培育法治典型人物。市法学会联合依法治市办、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开展基层法治人物评选活动。2015年推荐评选出“法治中国·四川法治人物”1名,组织评选“首届巴中市十佳法治人物”10名,2016年拟组织评选“首届巴中市十佳守法公民”10名。通过典型人物宣传推介,讴歌法治精英,弘扬法治精神,积极营造法治巴中建设良好氛围。四是组织开展法治实用活动。组织各法学会成员单位、兼职副会长所在单位结合部门(系统)职能职责,积极推动法治实践,不断扩大法学成果转化。2015年,市法学会联合市司法局组织法律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发放法律便民服务卡,并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开展“坝坝讲法”“交给农民工维权钥匙”“预防通讯诈骗”“在校中小学生法治养成教育”“在校中小学生法治教育”“留守儿童学校家庭教育”等一系列活动,深受群众好评。 (四川省法学会报送) 宁波市镇海区法学会突出 “五个注重”扎实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 自2014年12月8日成立以来,宁波市镇海区法学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使命,以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扎实加强法学研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主动服务法治实践,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镇海”、“法治镇海”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注重政治引领,把好发展导向。 区法学会不断强化坚持党对法学会领导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始终把团结好、引领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最广泛地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不断提升政治素质。一是加强学习,打好基础。区法学会通过召开常务理事会、联络员会议和骨干培训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区委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后,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了传达贯彻,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贯彻落实到法学会的各项工作之中。二是积极开展“法治素养提升年”活动。协同区委政法委在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和政法干警中开展以“信仰法治,守护公正”为主题的“法治素养提升年”活动。组织宣讲团、开设大讲堂,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讲纪律、守规矩和法律实务等几个方面设立专题,采取课堂宣讲、座谈讨论、举办法律沙龙等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刻理解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镇海、平安镇海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建立了大学生法治实践基地。为强化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丰富法律实务知识,区法学会积极协调宁波大学法学院和宁波市大学科技园区,共同在园区成立了大学生法治实践基地,既为学生提供了实践场所,又为科技园区法治建设增加了活力和动力,深受双方的欢迎。 二、注重职能发挥,全力服务大局。 区法学会以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区,服务工作大局为己任,按照区委实施“六大战略”,建设“六个示范区”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服务。一是认真组织法学研究。区法学会始终聚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主战场”,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问题,开展学术研究,为镇海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先后组织《政府依法行政须在法律框架内制定规范性文件---以新〈行政诉讼法〉中一并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实施为背景》、《法治视野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等6个课题组,深入实际进行调研,其中有一个课题入选省法学会2015年度法学研究重点课题,有两篇论文分别在中国法学会举办的“长三角法学论坛”上获得一等奖,在省法学会举办的“海洋经济发展论坛”上获得三等奖。二是抓好成果转化。法学研究的目的在于应用和转化。区法学会对于那些接地气、联系实际紧密、对策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调研文章,及时组织相应部门研讨推广,使其在实际工作中出成果。如《以网格化为载体,健全规范基层治理体系的镇海探索》、《关于企业担保链风险问题的调研报告》、《当前水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优秀调研文章,都及时与相关部门对接,将调研成果引入到实践中,对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三是发挥专业优势,提供优质服务。区法学会充分发挥法学法律人才荟萃的优势,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迅猛发展,涉电商纠纷也相应增加,如何有效化解纠纷,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是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课题。为此,区法学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协调相关部门在全市成立了首个电子商务纠纷调解室,依法及时公正调处纠纷,努力营造开放、规范、诚信、公正、安全的电商发展环境。较好地激发了电商企业的创新动力,有力地推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宁波市大学科技园区集聚了500余家中小微企业,他们在创业创新中亟需优质的法律服务,得知这一情况后,区法学会及时与宁波大学法学院和大学科技园区协调,在大学科技园区成立了宁大法学院法律专家工作室,由宁大法学院派出法律专家每周一天到园区工作室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既为院校服务地方经济搭建了一个平台,又为科技园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深受园区企业好评。 三、注重学术交流,推动法学研究。 区法学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结合实际,丰富载体,积极搭建和组织各类学术交流平台,为繁荣法学研究创造良好条件。一是成立了五个法学研究会。结合我区实际,区法学会成立了刑事、民商事、行政、人民调解、综合治理等五个法学研究会,并制定了《法学研究会运行细则》,召开了成立大会,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区法学会会长顾国芳同志出席会议并对法学研究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法学研究奠定了基础。二是建立了法学研究人才库。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区法学会成立了由41名同志组成的法学研究人才库。这些同志来自区政法各部门、镇(街道),具有较高法学研究水平和实务能力,热心法学研究,还有来自宁大法学院等高等院校的法学专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较强的专业性。使法学人才得到有效的统筹和整合,起到了互通有无,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作用。三是组织了首届镇海法学论坛和法学沙龙。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全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区法学会组织了以“法治思维与基层社会治理”为主题的首届镇海法学论坛。本届论坛对《关于企业担保链风险问题的调查报告》等25篇获奖论文进行了表彰,围绕论坛主题5名获奖作者代表分别就《城市化背景下的流动摊贩治理》等5篇论文作了交流发言,5位法律专家评委作了点评。本次论坛所提出的一些对策建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为我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理依据和智力支持。开设了法学沙龙。首届法学沙龙在宁波市大学科技园区举行,宁波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郭占红教授作了《新资本时代的公司股东地位》的主旨报告。与会同志围绕公司治理、股东地位等发表了各自的见解,并就公司经营管理中的有关法律问题与法律专家进行了咨询和互动。通过法律沙龙讨论,使大家对公司治理、公司结构和股东地位权利等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对强化法治思维,促进企业依法治理,科学经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四是积极组织课题申报和参与学术交流活动。为充分调动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法学研究的积极性,认真组织了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共上报三个课题,有一个被省法学会列为重点课题。组织发动全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第十届中国法学会青年论坛、长三角法学论坛和海洋经济发展论坛等五个论坛的征文活动,共有四篇论文获奖,其中一、二等奖各一篇、三等奖二篇。 四、注重法治宣传、服务法治实践。 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群团组织的特点,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合自身特点和规律的,有特色、效果好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一是认真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系列活动。在市法学会指导下,与宁波大学法学院联合开展了“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精心设计“五个一”即组织一次普法宣传、一场法治论坛、一堂法治讲座、一批公共法律服务点、一次法治文化巡展。活动突出“三融入”即将活动融入平安法治建设、融入服务当地社会发展、融入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吸纳了一大批高校师生和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通过丰富多样的活动,使法治精神得到弘扬,法治信仰得以树立,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二是精心编辑《镇海法学》。为办好镇海法学,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区法学会会长顾国芳为主任的编辑委员会,在政法各部门聘任了副主编。本着贴近法治实践、贴近群众、贴近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原则,严守办刊宗旨,严把期刊质量,全年共编发《镇海法学》二期,刊发调研文章25篇,动态消息10篇。使期刊较好地成为宣传法治精神,展示研究成果,交流学术信息的重要平台。三是积极开展信息宣传工作。为扩大法学会工作的影响力,区法学会注重在信息宣传上下功夫,及时宣传上级法学会的要求,交流本会的工作情况及成果。全年共有30篇学会动态和工作成果被市以上法学会刊物和官网录用,其中中国法学会官网录用10篇。有7篇报道被《浙江日报》、《宁波日报》和《今日镇海》录用。较好地宣传了法学会工作,使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和支持法学会,为开展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五、注重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一是抓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通过召开理事会、联络员会议等时机,组织学习《中国法学会章程》和上级法学会有关文件,使大家明确法学会的性质、职能、工作职责和重点等,为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抓组织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区法学会及时召开常务理事会,增补了一名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会长,并指定政法委机关两名同志兼管法学会相关工作,使法学会有人理事、有人办事,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三是抓联络员队伍。为进一步密切与会员的联系,在各会员单位设立了联络员,较好地发挥了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作用,为法学会工作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各方支持。法学会工作只有充分发挥法学会“基础广泛、人才荟萃、联系面广、地位超脱”的独特优势,协调多方资源,聚合各方力量,才能有效开展工作。区法学会坚持重要事项及时向区委和区委政法委汇报,与相关部门沟通,积极主动争取领导支持和部门配合。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法学会供稿) 工作推动 北京市法学会获得首届“北京社会公益汇”优秀组织奖。北京市法学会积极发挥自身发挥优势,创新机制,在首届“北京社会公益汇”公益展示活动中选送并编辑的“法学法律专家基层公益行”、“法治进行时免费法律服务热线”、“普法温暖回家路”、“义+益立体化劳动法律援助”等四个项目的宣传材料在公益支持展区参展,组织和推荐法学法律专家及志愿者在公益咨询服务区提供现场咨询与服务,服务热情与效果得到了参展群众及主办单位的一致认可,获得优秀组织奖。 陕西省法学会被授予“全国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荣誉称号。2015年9月,全国第十七次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经验交流会组委会,授予陕西省法学会“全国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荣誉称号,对陕西省法学会组织开展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予以充分肯定。授予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魏清利等同志“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者”荣誉称号。 江苏省镇江市法学会召开县级法学会规范化建设座谈会。3月7日,镇江市法学会召开县级法学会规范化建设座谈会,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强化组织保障、提升服务会员和法治实践的能力进行了深入研讨。会议提出一是要加速推进以“一库一网一刊”为重点的基础性工作。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提升应用型法学研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三是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和组织优势,依托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动员广大会员参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