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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方法学会工作动态 2016年第8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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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目前,各级地方法学会正蓬勃发展,截至2015年底,全国已有364个地市和1560个县区成立了法学会。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各级地方法学会,特别是市县法学会怎么发挥好作用,开展好工作,是我们着力要解决的问题。 领导批示 ▲ 5月27日,陈冀平书记在《四川巴中市将法学事业纳入依法治市统筹推进》上批示:请会员部注意巴中的工作,同省法学会一起加强工作指导,认真总结,通过法治建设来保障和推动扶贫的经验。 领导活动 王乐泉会长出席北京市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 6月6日,北京市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大会开幕式并发表重要讲话。 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安顺,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张工,北京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张延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纪纲,北京市政协副主席李长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万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张所菲,北京市政府秘书长李伟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及领导机构,其中选出278名理事、79名常务理事、1名会长、23名副会长和1名秘书长(由1名副会长兼任)。张延昆当选北京市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会长。 郭金龙在讲话中对北京市法学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北京市法学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带领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在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加强法治宣传、培养法律人才、拓展对外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参与组建了首都法学法律高级人才库,组织编写了法治建设白皮书,推动形成了首都法学家论坛、京津沪渝法治论坛、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学法律专家基层公益行等一系列有较大影响力的特色品牌,取得了一大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开创了法学会工作新局面。 同时,郭金龙对北京市法学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强调,一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切实服务好首都工作大局。要胸怀大局,把握大势,自觉把本职工作放在首都工作大局中思考和谋划,当好推动首都科学发展的“智库”和“高参”,在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火热实践中建功立业。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深入基层一线、走进市民群众,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社会矛盾化解等工作,为促进首都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应有作用。三要积极投身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积极投身首都法治建设实践,当好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的“先行军”和“排头兵”。要精心耕耘好法学研究这块“主阵地”,深入研究法学理论中的重大问题,深刻回答现实生活和法治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推动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四要大力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北京市法学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要求,切实在加强思想引领、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吸引力凝聚力影响力上下功夫,努力把学会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扩大覆盖面,把首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各级党委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加强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积极推进各级法学会建设,为繁荣发展法学研究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王乐泉代表中国法学会对北京市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北京市法学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健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开展国际国内法学交流、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培养优秀法治人才、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推动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王乐泉强调,北京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发展优势明显、发展前景广阔,发展潜力巨大。新一届北京市法学会领导班子要紧紧围绕北京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投身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事业中去。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北京改革发展中的法治保障问题,以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环节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开展调研,提出对策建议。要积极承接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转移职能工作,延伸拓展法学会工作范围,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要推进“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加强对有关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促进多元治理主体协同协作协调、互促互补互融。要组织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到基层和群众中,开展接地气、通民意、效果好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普及工作,把法律咨询服务、法律风险评估延伸到基层一线和社会矛盾集中、多发的领域,主动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充分利用好“第三方”独特优势,关注和反映群众的利益诉求,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王乐泉希望北京市法学会要继续保持和增强法学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更加卓有成效地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要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中有所作为;要大力加强法学会队伍建设。 张延昆在会议闭幕式上作了发言。他首先代表新一届法学会班子对第六届理事会的同志们,特别是对卸任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北京市法学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坚持思想政治引领,确保法学研究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繁荣法学研究,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三要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打造首都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四要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推动法学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北京市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还在本次会议上聘任了王利明等41名学术委员会委员、周珂等13名研究组织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有关部门和各区的相关领导,市政法各单位、首都法学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会员代表400余人参加了会议。 王其江副会长出席陕西省法学会第六次代表大会 5月19日,陕西省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在西安召开。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其江,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祝列克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杜航伟主持会议。省高院院长闫庆文、省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张所菲参加会议。大会选举祝列克为陕西省法学会第六届会长。 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法学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及领导机构,其中选出187名理事、66名常务理事、1名会长、13名副会长和1名秘书长。祝列克当选陕西省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会长。 王其江指出,近年来,陕西省法学会在陕西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关心支持下,团结引领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陕西省法学会要以这次会员代表大会为契机,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领导下,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抓住新机遇,团结凝聚和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为“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贡献智慧和力量。 王其江强调,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法学会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要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服务改革发展实践。要直面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法治在深化改革进程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要主动融入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服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参与法治实践。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要推进法学会成立党组,推动县级法学会建设,加强法学会干部能力素质建设,进一步做好会员工作,增强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努力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 祝列克指出,法学会是法治建设领域的“思想库”“智囊团”,一定要为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当好参谋助手。要从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充分发挥基础广泛、人才荟萃、联系面宽、地位超脱的优势,切实担当起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服务社会的责任。创新是法学会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各级法学会的工作要突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主题,不断提升引领、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 祝列克强调,各级法学会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学会工作队伍的思想觉悟、法学素养和业务本领。要沉下身子听意见、交朋友,关注关心基层法学法律工作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供服务、赢得信任,努力让党放心、让会员满意,真正把法学会建设成“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 杜航伟就贯彻会议精神,做好法学会的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各级法学会要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加快法治陕西建设进程中作出更大贡献。 来自陕西省法学界、法律界的26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王其江副会长主持2016年度省级法学会 考核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 6月1日,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主持召开2016年度省级法学会考核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并讲话。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张所菲首先介绍了《2016年度省级法学会工作量化考核表(征求意见稿)》的有关情况,包括对省级法学会组织建设、推动市县法学会工作、法学研究及成果转化、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对外法学交流、会员工作等八个项目开展考核的构想,以及征求各省级法学会对考核意见的反馈建议。突出介绍了今年考核工作重点是考核“干的怎么样”,在工作效果上要力争从重程序、重过程到重效果、重结果的转变,并对已完成的工作内容进行了合并删减,根据中国法学会今年工作要点和新的工作要求,增加了新的工作内容和分值,对有关项目根据不同省份,提出了不同的工作指标。并听取了15个省级法学会专职会领导和地方法学会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对考核办法提出的意见建议。 王其江副会长在听取了与会同志提出的意见建议后指出,中国法学会从2013年起对省级法学会年度工作进行考核,特别是2015年考核纳入全国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范围后,各省级法学会工作都有了长足进步,在思想政治引领、组织体系建设、发挥智库作用、开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普及、人才培养使用等方面,都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开创了崭新的工作局面。 王其江指出,今年的考核方案比较以前,虽然在项目设置、得分难度上都有所提高,但是法学会工作要想开展好、见成效,那就需要全国法学会系统统一思想认识,迎难而上,将考核办法作为督促各省级法学会尽快补齐工作上的短板和不足的有力抓手,从而有力推动各省级法学会工作向前发展,真正有所作为。 王其江强调,目前各地方法学会对本年度考核主要关心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框架结构提出了诸多意见,比如:要充分发挥导向性,要进一步合理化考核结构等问题,中国法学会有关部门都要充分进行分析吸收,要有机的结合矛盾的统一性,充分发挥民主、公开的态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制定出科学、公正、合理、严格的考核办法。 王其江指出,针对目前制定出来的考核办法,要进一步鼓励创新,增加考核内容的细则,尤其是在如何增加程序创新认可方面要细化考核内容。诸如,如何确认地方法学会在组织创新、法律服务创新、宣传形式创新等方面所做的工作,要大力支持可复制、能落地的创新工作模式,要坚决避免浮于形式、不接地气的工作方法与考核模式。 王其江强调,针对本次会议中各地方法学会提出的诸多合理性建议,会员部要充分吸收到考核方案中来并上报党组会研究讨论,尽快下发考核方案,用以指导推动工作开展。各地方法学会也要尽早做好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在考核办法确定后,要对照考核项目,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考核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和成效。 15个省级法学会专职会领导和地方法学会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典型经验 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河北省承德市法学会坚持围绕服务大局、服务法治、服务群众的思路,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团结带领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地方法治建设,为促进经济发展和潍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理顺体制,建章立制,为推动法学会工作奠定基础 市法学会按照河北省委政法委《关于转发<河北省法学会关于加强县(市区)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理顺市、县法学会管理体制,各项工作逐步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一是协调解决人员编制。经市委政法委积极协调,2015年11月,市编办下发了《关于调整市法学会管理体制等有关事宜的批复》,将市法学会由市司法局代管调整为市委有关领导联系,市委政法委管理,核定正科级职数1名,所需编制在政法委机关内部调剂解决。同时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报请省委组织部批准,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阮树平同志担任市法学会会长。市法学会机关由市司法局调整到市委政法委办公,并配备了专职人员,达到了“有机构,有人员,有场地”的要求。在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的领导和指导下,所属11个县区法学会也都由编办下文,全部实现由县区委领导联系,县区委政法委管理,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2名,从根本上解决了编制问题。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为切实加强市法学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依法按章履职,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结合工作实际,市法学会先后制定了《承德市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承德市法学会秘书处工作制度》、《中国法学会会员联络员职责和管理办法承德市实施细则》、《中国法学会会员信息和档案管理规则承德市实施细则》、《承德市法学会研究会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市法学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积极发展会员。市法学会下发了《关于发展会员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的条件及加入中国法学会的程序和要求,各县区法学会也积极做好发展会员工作,目前,全市共发展个人会员576名,团体会员15个,一大批具有高学历、高素质、高水平的法学法律人才进入了法学会队伍,为推动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活动提供了人才保证。 二、围绕大局,推动发展,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市法学会充分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不断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协作,积极参与法律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工作。一是为全市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市法学会积极推荐优秀法律工作者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律师与企业对接,为重点项目建设、重点企业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同时挑选30名政治素质高、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优秀法律工作者成立信访工作律师团,每天两名为一组到市涉法涉诉信访中心值班。截至2015年底,全市律师会员共办理各类案件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7件,接待群众咨询7941人次,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二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市法学会积极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15年,市法学会会员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429起,调解成功2365起,成功率为97.4%,涉及当事人3997人次,调解协议涉及金额达2亿多元,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立足基层,服务民生,做好群众的贴心人 市法学会以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核心,以服务妇女儿童弱势群体为重点,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服务活动。一是送法到基层。市法学会会同市综治办联合组织实施“一村居一法律顾问”、“一乡镇一法庭”、“一乡镇一派出所”工作。市法学会会员中的律师,为全市35个村(居)担任法律顾问。真正实现把法律服务送到农家的田间地头。二是扶助弱势群体。市法学会与市妇联、市律师协会联合组织经验丰富的女律师成立“木兰有约”法律宣讲团。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积极服务全市妇女儿童,切实维护了全市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开展了“残疾人维权专项行动”,通过发放宣传页、明白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共接待残疾人群众560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230人次。三是扎实推进法治宣传。市法学会同市法宣办一起联合组织开展了“学习宪法,尊法守法”、“宪法住心中,法律伴我行”主题教育活动和“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举办“法治大讲堂——学习宪法”主题讲座、“宪法进课堂”、“六五”普法成果展示等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全民树立强烈的宪法意识,使遵守宪法融入人们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之中。 (河北省法学会报送) 延伸法学会工作到基层 促进平安和谐社会建设 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法学会工作面向基层、走进群众,为维护平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抓平台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工作方向,将法学会工作与基层综治维稳、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机结合,相互依托、借力推进、整体提高。一是设立了县法学会驻乡镇(街道)工作室。创新工作机制,在各乡镇(街道)设立了县法学会驻乡镇(街道)工作室,由县法学会会员到工作室配合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接待、法律咨询等服务工作,为群众答疑解惑,为单位职工讲授法律知识,为乡镇(街道)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广泛吸纳基层法学会理事和会员。把全县5个乡镇(街道)政法委作为法学会理事单位,各个乡镇(街道)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副科级)为法学会会员,兼任县法学会驻乡镇(街道)工作室主任;同时,将22名文化程度较高(大专以上)、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乡镇综治专干通过短期培训后吸收为会员,作为工作室成员,充实了县法学会驻乡镇(街道)工作室的力量。三是依托工作室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县法学会有计划地组织会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到各乡镇(街道)开展“10分钟法制课堂”活动,利用乡镇(街道)职工会议时间,由法学会会员、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结合本地实际和发生在身边的案例进行案例讲解、阐述法理、宣传法律,积极推动乡镇(街道)各项工作依法进行,不断强化干部职工自觉守法意识。 二、抓重心下移,提升基层基础保障能力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我们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石林县法学会驻乡镇(街道)工作室工作制度》、《石林县法学会驻乡镇(街道)工作室工作职责》《石林县法学会驻乡镇(街道)工作室主任工作职责》等系列配套制度,明确了乡镇(街道)工作室的职责任务、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二是工作保障到位。每年为乡镇(街道)工作室安排2万元工作经费,购置了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各乡镇(街道)均为工作室设置了专门的办公场所,确保了县法学会驻乡镇(街道)工作室有地方办事、有条件干事。三是服务重心下移。我县法学会驻乡镇(街道)工作室自成立以来,为各村(组)林地承包、三资管理(农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等方面提供了法律服务386人次,调解纠纷142件,代写房屋继承、房屋产权、林地承包合同等方面法律文书73份,代理诉讼事务31件,代理非诉讼事务79件,解答人民群众法律询问1500余人次。 三、抓群众需求,积极拓展基层法律服务 一是设立便民法律服务诊所。我们在西街口镇的边远村委会设立“法律诊所”,组织县法学会会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到村委会“接诊”,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纠纷、案件代理等法律服务。自去年12月“法律诊所”以来,共开展送法律服务上门49人次,接受法律咨询79次,调解纠纷21起,协助办理法律援助18件。二是坚持每月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例会。邀请法学会会员、律师等一起参与重大疑难社会矛盾的研讨工作,从法律层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同时,按照5个乡镇(街道)调委会和11个专业调委会的申请,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有针对性的组织会员(法官、检察官、律师)直接参与重大矛盾化解。县法学会自成立以来,先后召开了21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专题研讨会,组织会员积极参与疑难案件研究处置13件,目前巳成功处置11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云南省法学会报送) 工作推动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法学会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5月10日,温州市平阳县法学会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县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项伟胜为第六届理事会会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郑胜寿为常务副会长,并选举产生57名理事会理事。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法学会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5月12日,济南市长清区法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隆重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筹备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由77名理事组成的长清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长清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长清区法学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选举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军为法学会会长。 湖北省石首市法学会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5月27日上午,石首市召开法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这是荆州市成立的第四个县级法学会。大会选举产生了石首市第一届法学会理事56名、常务理事21名,领导班子成员13名。荆州市政协副主席李长清当选为会长,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高家顺当选为常务副会长,秘书长由副会长李勇同志兼任。 海南省澄迈县、临高县、乐东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成立法学会。近日,澄迈县、临高县、乐东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先后成立法学会,分别召开县法学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分别选举澄迈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唐守兵,临高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欧阳颂东,乐东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覃超,琼中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长丰为县法学会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