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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方法学会工作动态 2016年第12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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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目前,各级地方法学会正蓬勃发展,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已有369个地市,7个铁路、矿区和农业示范区,1689个县(区、市)成立了法学会。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各级地方法学会,特别是市县法学会怎么发挥好作用,开展好工作,是我们着力要解决的问题。 领导批示 中国法学会领导批示 ▲ 7月12日,陈冀平书记在《关于我省凤翔县法学会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上批示:利用典型推动工作十分必要,凤翔的经验很好,请陕西省法学会加强指导和宣传,以此来推动全省县级法学会的建设。 典型经验 努力打造县级法学会工作的凤翔模式 2014年4月17,凤翔县在陕西省成立首个县级法学会。现有团体会员5个,个人会员60名,县法学会内设综合信息组和学术研究组。会长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常务副会长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副会长兼秘书长由县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兼任。两年多来,在省、市法学会的指导下,紧紧依靠凤翔县委政法委的工作支持,按照“打基础、创特色、争一流”的工作思路,坚持政治引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力服务法治、平安建设,抓机制求保障,服务发展显作为,以活动求活力,以作为求地位。在法治实践研究、法律知识宣传和基层法律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学会自身建设实现了“五有”:即有组织机构、有办公场所、有活动经费、有兼职人员、有工作制度。在陕西省县级法学会中,已经初步形成了凤翔工作经验和模式,得到了省、市法学会的充分肯定。 一、六措并举,县级法学会建设运行走出新路子 作为全省首家县级法学会,各级领导对县法学会成立以来所取得的各项成绩曾给予高度肯定并寄予厚望,要求进一步创新特色亮点,为全省县级法学会工作运行创造经验。由于没有现成管理经验和路径可循,如何通过规范运作、健全机制,实现更好融入大局、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成立理事会,建立法学会领导班子会议制度。为加强工作谋划,研究解决学会重大问题。今年6月3日召开县法学会一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成立了县法学会理事会,并明确了工作职责。两年来共召开学会领导班子会、会长办公会5次,研究解决问题4个。 (二)建立会长、副会长年度调研课题制度。将会长调研内容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年度调研任务充分整合,对市法学会下达调研任务,按照副会长主抓业务分解到县级政法各部门,以法学会调研联系点为依托,实现“一对一”落实。将县委政法委与法学会调研力量统一整合,对重大及重点课题聚力内设机构业务骨干实施集中研究攻关。 (三)组建“凤翔法学会”官方微信群,着力提升组织宣传引导和服务会员能力。今年2月,为方便日常工作沟通交流,加强法学会对外宣传工作,开辟法治宣传新途径,组建了“凤翔法学会”手机微信群,随时发送法治建设相关新闻、法治热点事件、法学研究成果、法律案例分析等信息,为法学会组织与广大会员及会员之间“点对点”沟通互动搭建了新平台。截止目前,群成员已达60人,发布信息704条。此项工作被省法学会《学会动态》第2期专题报道,并被《中国法学会网》、《陕西法学网》等中、省法学媒体转载报道。 (四)设立法学工作组,建立调研联系点和专项调研小组,推进法学研究更加“接地气”。建立了县法学会调研联系点制度,由四名副会长分别联系四个县级政法部门,确定虢王镇为县法学会基层调研点,明确包抓领导、研究员和联络员。成立四个县级政法部门研究小组,选拔擅长理论研究、精通法学实务的政法干警担任研究员,实行重点课题申报招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攻关。2016年,县法学会初步确定10个重点课题,从中筛选2个课题上报市委政法委和市法学会,进行深层研究,力争出成果。学会初步形成了“1(官方微信群)+2(综合信息组和法学研究组)+4(设立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四个研究小组)+5(5个团体会员分别联系一个基层调研点)”工作模式,被《宝鸡政法》48期法学会工作专刊之四刊发。 (五)完善会员规范管理。对全县60名会员分政法、行政执法、社会人士3个行业类别建立了电子档和文字档,下发了《中国法学会章程》。着眼于队伍精干、专业、高效,实行新会员入会前资格审查、成果评价机制,确保会员队伍整体能力素质过硬。 (六)建立成果激励机制。两年来,共对荣获市级以上表彰的34篇论文分层次进行了重奖,共奖励金额16000余元,对平时发现的优秀论文向上级重点推荐,以调动广大会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聚焦“三大任务”,法学研究和法律服务取得新成效 (一)立足法治实践研究,服务发展成效显著。始终立足法治实践最前沿,紧紧围绕改革创新、维护稳定、社会治理、平安凤翔、法治建设五大主题,组织带领广大会员积极投身法学研究,拓展法学实务交流。围绕参加第三届、第四届“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第十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平安宝鸡”、“全市维稳工作大调研”、省法学会刑事法学会2015年会等省际、区域高水平法治研讨活动,聚焦热点难点,确定研究方向,组织开展前瞻性、针对性、深层次理论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法治建设。5篇调研成果在省、市、县收获大奖。其中,在第三届“关天法治论坛”上,县法学会会长王海刚同志撰写的《新农村建设中因征地拆迁引发群众上访问题的思考》调研文章荣获一等奖并作了大会交流,我县也成为在该论坛获奖的唯一县级法学会。在“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平安宝鸡”主题研讨活动中,凤翔县法学会撰写的《关于加强基层村(社区)社会治理工作的对策建议》等3篇论文分获全市一、二、三等奖,法学研究实现良好开局。 2015年,认真贯彻中央群团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长王乐泉来陕调研重要指示精神,以法治凤翔、平安凤翔和政法队伍“三大建设”以及大调解机制、大防控体系、综治基层基础三大任务为重点,全年共撰写各类论文57篇,有26篇成果获奖或被相关刊物刊发。其中,凤翔县法学会员辛亚娟撰写的《静观“员额制”改革》一文在宝鸡举办第四届“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上作了大会交流,也成为连续两届在区域法治论坛上进行成果交流发言的唯一县级法学会。7月份,应县委党校邀请,组织部分会员参加了宝鸡市党校系统第十九次理论研讨会。组织参加了县委“贯彻三中全会、建设三个凤翔”、县综治办“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百日大调研”等6次重大理论研讨活动,共上报优秀论文12篇。凤翔县法学会秘书长张莉同志被评为“2015年全省政法系统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受到省委政法委表彰奖励。11月份,参与了县委组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群团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修订座谈会,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建设性意见被县委采纳。 (二)搭建展示成果平台,对外影响不断提升。在《凤翔政法网》站开设了“法学研究”栏目,作为搭建展示和交流研究成果的平台。在该栏目刊载曾获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论文5篇,累计点击量达5100余(人)次。2015年7月底,凤翔县作为全市县级法学会唯一代表,参与了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来陕调研活动。两年来,相继在《中国法学》、《中国民主与法制网》、《陕西政法网》、《陕西法学网》、《西部法制报》、《宝鸡政法网》等中、省市政法主流媒体上登载信息15余条。凤翔县“送法下乡”、举办法治报告、法治调研等工作被深入报道。特别是“法治宣传小分队下乡普法”被作为全市基层法学会典型经验,在2015年9月郑州召开全国法学会暨地市法学会长会议上,市委常委、政法委黄超书记作了交流。两年来,共得到省法学会工作奖励经费2万元。 (三)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助力法治凤翔宣传得到基层组织及群众认可。2015年以来,以“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为切入,携手县综治办花费两个多月时间,县委政法委予以经费支持5万余元,精心编排出一台“精彩节目+平安宣讲+群众互动”平安建设大型文艺晚会,共巡回演出12场次,观看群众超过10万人。去年11月上旬,以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的全县提升“两率一度”、打造“平安凤翔”动员大会为契机,县法学会及时组织全县政法各部门会员30余人,由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带队,分赴全县12镇,采取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致信等形式,主动征询市、县、镇三级共 1520名“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法治建设、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争取他们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针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对执法机关加强执法力度的建议》、《关于政法部门提升素质,加大工作力度的建议》等,县法学会和政法各部门分别做了认真答复。12月份,县法学会给全体会员及全县12镇的综治维稳中心主任(副主任)等共60余人,免费赠阅了2016年《长安》杂志60份。此项活动被省级政法主流媒体相继报道。县法学会协同依法治县办公室组织政法部门在《凤翔电视台》开办《雍城说法》普法栏目。以发生在县内的法治典型案例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题材,通过以案说法形式,每月一期,每期在县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和影视娱乐频道各播放4次,向群众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截止目前,已播放20期,县委政法委、县法学会《把法治文化融入乡村群众生活》被今年6月6日《陕西日报》及省市政法主流媒体报道。 今年3月17日至18日,由县司法局、县法学会、县委党校联合举办,对司法所长、调委会主任、新任人民调解员共120余人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封闭培训。邀请专家分别就常见民间纠纷调解处理技巧、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实务、增强法治观念共建法治社会、民事法律制度四个专题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辅导讲解,收到了很好的培训效果。 三、担纲“思想智库”,助推法治凤翔建设展现新作为 2014年7月,按照凤翔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安排,县法学会承担了“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专题分项调研任务,形成有关社会治理方面的4个调研报告,有关基层社会治理、征地拆迁引发群众上访、涉法涉诉治理等较为专业性的课题研究,引起县民政局、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县委领导的高度重视。 2015年1月,县法学会承担了县委常委会安排的《全面推进法治凤翔建设的实施意见》稿(1万多字),受到县委常委会高度评价。6月份,完成了改革办安排的“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专题分项调研任务,形成有关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社会保障方面、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等四个方面的调研报告。详细分析了凤翔县社会治理工作的总体现状、产生的原因及我县目前工作模式、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为县委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法治凤翔建设实施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中,由法学会牵头的任务是7项,其中透露出的信息,就是县法学会工作今后还有很多可以拓展的领域。在服务县域发展,履行职责方面,以自身实力和行动赢得了县委、政府领导层面的关注和充分肯定,找到存在感。 四、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法学会工作推出新举措 县级法学会工作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位置,发挥着关键作用。凤翔县法学会将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以法学法律研究服务县域发展),突出三项重点(服务大局、服务“两界”、服务群众),实现三大突破(法学研究、队伍建设、自身活力),确保一个目标(法学会工作走在省市前列),推进全县法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谋划以“六大活动”为载体,坚持凤翔县法学会工作,始终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一是针对当前我县“依法行政”当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积极开展法制实践研究。由县法学会总牵头,县政府法制办组织,县人大法工委、县政协社法委及县级政法各部门参与,针对当前我县“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当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及影响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对社会保障、劳资纠纷、社会稳定、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组织力量进行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实现共同参与、集体协作、联合作战,形成工作合力,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二是加强重点课题研究,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各类研讨活动。围绕省、市安排的法治建设、社会治理大调研等活动,按照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下发的参考选题,实行课题研究申报、招标奖励。组织专门班子,拓展理论研究广度深度,加强重点领域深层次研究攻关,力争推出一批法学理论精品成果。以司法体制改革热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权益保障问题为研究方向,为各级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三是立足凤翔实际,从如何依法治理涉法涉诉矛盾化解的角度,设立“律师志愿服务岗”,县法学会在信访局成立“县信访代理工作室”,分担基层信访压力,充分发挥法学会“第三方”作用。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由县法学会牵头,县司法局负责,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具体配合,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为促进涉法涉诉矛盾化解,结合去年县综治办组织政法部门考察学习兴平依法治访等经验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我县《关于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配套制度,从律师参与的组织保障、工作流程、衔接配合、督办考评等方面予以明确,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在公共法律服务、企业法律服务方面,积极接待解答法律咨询案件,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探索开展“以法兴企”沙龙活动,充分发挥法学会“第三方”作用。四是举办“基层法治文化行”系列活动开展法律服务,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法治创建。积极参与多层次、多形式的平安创建和法治创建活动,推进社会治理。由县法学会总牵头,县司法局具体负责,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配合,依托会员优势,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权威地位。从5月份起,抽调9名法律骨干,组成3个宣讲团,以突出讲法律、讲政策、讲知识为重点,按照体现导向性、服务性、实践性的原则,围绕平安建设、民间借贷、创业创新、依法维权、化解矛盾纠纷、防范邪教等9个重点主题,每月一期,分赴全县12镇进行法制巡回讲座,引导群众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探索送法下基层的新途径,巩固扩大我县“送法下乡”工作经验。五是举办基层政法综治维稳干部法治理论学习培训班,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凤翔建设的实施意见》,由县法学会牵头,邀请知名法学、法律专家授课,使“法治凤翔报告会”常态化。7月份,以改革创新与社会热点透视、提高领导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为主题,邀请省法学法律专家担任主讲人,举办1期全县基层政法综治维稳干部“法治理论学习培训班”。创新机制,从最可为的领域着手,虚实结合,虚功实作,在政法部门设立“法律服务组”,依专题卓有成效地开展法学实践调研、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六是举办法学交流活动,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制实践活动搭建平台。向政府机关和其他组织推荐法律顾问,参与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健全联系机制,与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大信息沟通交流,年内,组织部分会员参与,适时赴市内相关县区开展专题研讨交流,借鉴学习外县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学习交流促进法学会工作进中求精,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搭建平台。 (陕西省法学会报送) 佳木斯市法学会精心谋划 扎实推进县级法学会全覆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建设法治国家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县级法学会是推动法治实践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工作的前沿阵地,是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去年全省市(地)法学会工作座谈会后,佳木斯市委政法委和市法学会及时向市委汇报会议精神,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把县级法学会建设纳入法治佳木斯建设总体布局,精心谋划,扎实工作,采取措施,强力推进。到五月底,全市9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法学会;两级法学会机关专编专职干部共6名,没有专项编制的法学会还在积极争取之中;全市现有团体会员88个,个人会员由原来的400多人发展到1543人。开启了全市法学会建设的新篇章,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我市法治建设、优化发展法治环境、实现富民兴佳新跨越增添有生力量。 一、抓机遇,借优势,强力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 中央提出依法治国方略以来,法治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工作的主旋律,也为加强基层法学会建设带来良好契机。一是抢抓机遇,明晰思路。我市法学会于2012年重新组建,重组之初,由于对法学会的职能定位认识不足,工作推进力度不大,尤其是面向基层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不够活跃,效果不够明显。随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出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到全国两会黑龙江代表团的讲话,把基层法治建设提升到了新的高度,这对我市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建设法治中国、建设法治龙江、建设法治佳木斯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中形成了共识。按照全省市(地)法学会工作绥化座谈会和中央政法委《关于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我们结合全市实际,理清工作思路,把县级法学会建设发展纳入全市法治建设重要日程,作为我们市委政法委和市法学会的一项重点工作推进。二是党委重视,借势发力。市委书记王爱文在市委82次常委会上,对加强法学会建设,发挥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作用,开展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作了专题部署。刘臣同志作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法治佳木斯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法学会会长,发挥身兼多个“一把手”的优势,把市、县两级法学会建设纳入总体工作思路,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指导市法学会研究制定了《2016年工作要点》和《三年工作规划》,明确了重点,指明了方向。特别是对县级法学会建设提出了定点突破、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工作路径,下发具体指导意见和参考程序,给出“路线图”,排出“时间表”,明确组织框架,夯实责任分工,统一操作流程,为全市推开县级法学会成立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三是上下一心,凝聚共识。在去年11月24日召开的全市法学会工作会议和今年初的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刘臣同志对成立县级法学会工作作了专题部署,明确指出,各县(市)区委政法委要认真地按照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有关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推进落实,并态度坚决地强调县级法学会不是建与不建,而是如何保证质量尽快建好的问题。在前进区法学会成立大会上,他亲临现场,作辅导讲话,以会代训,与会者进一步明确了法学会独特的性质、地位和职能作用。市法学会又连续组织召开各县(市)区委政法委主管领导和联络员会议,进行专门部署。通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相关领导指示,各县(市)区委政法委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不等不靠,按照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的部署要求,克服各种困难,力求进度,狠抓落实,使筹备工作有条不紊顺利进行。 二、细谋划,多举措,确保县级法学会如期成立 市委政法委和市法学会充分发挥统领、指导、协调、督促作用,采取多种办法抓落实。主要采取了“五个推进”措施:一是下发文件推进。从去年11月份开始,围绕县级法学会建设,市委政法委以文件形式制发了《关于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的实施方案》。具体明确了县级法学会的性质定位、主要任务、组织架构,工作步骤,阶段工作目标,每个阶段都有时间节点要求,操作起来有目标,有依据,有抓手。同时,市法学会积极与省法学会联系、请示,及时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传导到各县(市)区,为各县区及早向当地有关部门争取落实组织机构、编制人员、工作经费等,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二是检查指导推进。通过收集整理外地县级法学会成型做法,为本市各县(市)区法学会筹委会提供基础资料,加以借鉴;市法学会工作人员深入各地,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从选举办法到实施方案,从会员发展到打印证件,从人员分配到议程设置,从会议筹备到会议召开,环环辅导,逐一把关,尽量避免走弯路、出偏差,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市法学会还建立QQ群和微信群,用便捷的通讯方式部署工作和答疑解惑。三是典型示范推进。在各县区筹备过程中,市法学会经调查摸底后,确定前进区为首建试点,在全市率先成立法学会并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县(市)区委政法委书记和筹备组工作人员观摩学习,及时掌握基础材料、会务程序等情况。会后,各县区都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工作任务,自觉增压奋进,加快县级法学会建设步伐。四是目标考核推进。市委政法委专门把“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作为全年政法工作重点,纳入目标考评之中,分解任务,细化标准,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与综治维稳、政法队伍建设等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增强了各县区政法委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确保县级法学会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五是个别沟通推进。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有两个县的政法委书记由于工作调整,新的政法委书记没有到任,法学会成立工作出现了“空档期”,处于进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状态。市委政法委主管领导和秘书处工作人员及时与县政法委沟通,认真帮助指导,使成立法学会的各项基础工作顺利筹备完毕,为新任书记履职后,能够在短时间内召开成立大会做好充分准备。 三、定重点,求突破,为法治佳木斯建设服务 在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的同时,我们积极探索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为主的工作新模式,为法治佳木斯建设、优化发展法治环境发挥职能作用。一是建立“市县联动三级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近年来,全市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和基层政法各部门,作为市法学会团体会员单位,按照市法学会的统一部署做了一些工作,但是力度不够大,效果不够突出,没有形成一定的“套路”和“气候”。针对我市涉法涉诉上访多是越级访的特点,我们积极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案件的平息化解,去年化解8起疑难越级访案件,收到良好效果。市、县两级法学会主动发挥职能作用,本着“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原则,找准工作定位。今年在学习兄弟市地工作经验基础上,逐级设立“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县(市)区法律服务中心、社区(乡镇)法律服务站和村屯法律服务点。做到“统一名称、统一职能、统一流程、统一台帐”,分别建立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经过一个阶段的试点工作,将在全市74个社区(改革后市区取消街道办)和63个乡镇全部设立“法律服务站”,在全市910个行政村设立“法律服务点”,实现全市城乡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二是建立法律服务团队,为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人才支撑。我们整合社会法律资源,建立法律服务团队,增强法律服务力量。在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建立了有20名律师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在法律服务站、点服务团队的组成人员有社区主任、律师、司法所所长、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包片民警、村书记、村治保主任和退休的老法官、老检察官、老公安以及法律志愿者。让法律服务团队保持民间性、中立性、专业性和权威性,真正为矛盾纠纷双方提供一个说理释惑的第三方平台。针对疑难的法律问题,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根据问题涉及的专业领域,负责协调专家,举行现场听证会,集中研究解决问题、提供咨询服务。通过“市县联动三级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整合了社会资源,让人民群众的法律诉求得到“一条龙式”服务、“一站式”解决。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保证法律服务效果。良好的工作成果要靠有效的机制作保障。在“市县联动三级法律服务网络体系”运转过程中,采取“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的办法,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市中心为业务指导部门,负责网络求助问题的收集、分流、反馈,负责对重大、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的解答工作。各县区法律服务中心对法律服务站、法律服务站对法律服务点分别实行日常管理、全面考核。法律服务的方式有现场服务、电话服务、网上服务和预约服务四种。法律服务中心、站、点都把法律服务人员的姓名、照片、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群众办理事项流程图、咨询热线、互联网咨询平台网址,公开展示,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法律需求。“市县联动三级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建立后,法律服务渠道畅通,处理矛盾纠纷形成合力,一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一些疑难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我们县(市)区法学会能在短时间内全部顺利成立,并求真务实地开展工作,主要有三点体会:一是党委、政府领导重视,是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的根本保证。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亲历亲为具体抓,各县(市)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上下一心、狠抓落实,形成了强劲的领导力度。二是主动作为求有“位”,是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的关键所在。法学会组织建设不可能像行政单位至上而下设立完备,工作也不能用行政命令的手段去推动,而是“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工作上不等不靠,大胆创新,求真务实,为党委、政府分忧,为辖区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解愁,用有“为”去争取有“位”。“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赢得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市委书记和市长都作出批示,专门拔款10万元,用于成立之初的各项建设和工作运转经费,这是对法学会工作的充分肯定。三是运用“四个善于”推进工作,是做好法学会任务目标的基本条件。善于争取,不等不靠,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善于发动,调动社会各界方方面面力量,共同做好法学会工作,组织退休或退二线的政法干警、综治工作同志,以及其他行业从事法律实务的同志,投身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善于联合,法学会工作与其他部门工作有许多交叉和重合的地方,甚至密不可分,需加强横向、纵向联系,强化依托,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开展工作。善于借鉴,开拓思路,开阔眼界,把其他地方和单位好的经验作法借鉴过来,结合实际,为我所用,省时省力,早见成效。 (黑龙江省法学会报送) 工作推动 辽宁省法学会举办全省法学会干部培训班。7月11日至12日,辽宁省法学会组织召开了全省法学会干部培训班,会议还邀请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主任肖育斌进行授课,安排鞍山市法学会孔立菊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目的就是学习典型榜样,真正用孔立菊同志先进事迹和精神风采鼓舞士气,更好地激发调动大家的工作激情和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地推动促进市县法学会建设及工作的开展。此次培训班是辽宁省法学会恢复重建以来举办的第一个如此大规模的干部培训班。全省100个县区法学会干部参加。培训会上,沈阳市苏家屯区法学会、鞍山市岫岩县法学会、抚顺市清原县法学会等12家县区法学会进行经验交流。与会的各县区法学会还进行了分组讨论。 海南省法学会组织开展2016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近日,海南省法学会、海南省政法职业学院在儋州市共同组织开展2016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通过向村民发放宣传手册、书籍、扑克等普法资料,为群众解答涉及房屋合同、债权债务、遗产继承、儿童抚养、赡养老人等问题的群众咨询150多次,悬挂宣传标语10多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违法行为发生,为营造和谐平等的社会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成立法学会。近日,武汉市武昌区召开法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适用执行中国法学会章程的决议(草案)》,选举武昌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曾崎为法学会会长。 广东省广州市法学会举办全市区级法学会工作培训班。为更好地指导区法学会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解决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近日,广州市法学会举办全市区级法学会工作培训班。各区法学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等20余人参加培训。本次培训班传达了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有关会议精神并印发相关材料;传达省法学会考核要求和《广州市区级法学会工作评估办法》有关要求;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辅导,介绍了中立服务社工作开展情况;天河区、白云区法学会就工作开展情况介绍了经验。 云南省保山市法学会传播法律之声服务“三农”发展。7月7日,保山市法学会深入市委政法委扶贫攻坚挂钩村的隆阳区丙麻乡老南村,针对保山市民间融资法律风险高发的情况,开展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行动。针对保山市目前暴露出来的民间融资问题,开展防范民间融资法律风险宣传,旨在提高老南村干部、党员带领群众抵御风险的能力。重点在村“三委”和党员中介绍民间融资的基本概念、种类特点和风险防范。切实增强村民对非法集资活动和金融诈骗的抵御本领。 |
地方法学会工作动态 2016年第12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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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目前,各级地方法学会正蓬勃发展,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已有369个地市,7个铁路、矿区和农业示范区,1689个县(区、市)成立了法学会。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各级地方法学会,特别是市县法学会怎么发挥好作用,开展好工作,是我们着力要解决的问题。 领导批示 中国法学会领导批示 ▲ 7月12日,陈冀平书记在《关于我省凤翔县法学会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上批示:利用典型推动工作十分必要,凤翔的经验很好,请陕西省法学会加强指导和宣传,以此来推动全省县级法学会的建设。 典型经验 努力打造县级法学会工作的凤翔模式 2014年4月17,凤翔县在陕西省成立首个县级法学会。现有团体会员5个,个人会员60名,县法学会内设综合信息组和学术研究组。会长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常务副会长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副会长兼秘书长由县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兼任。两年多来,在省、市法学会的指导下,紧紧依靠凤翔县委政法委的工作支持,按照“打基础、创特色、争一流”的工作思路,坚持政治引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力服务法治、平安建设,抓机制求保障,服务发展显作为,以活动求活力,以作为求地位。在法治实践研究、法律知识宣传和基层法律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学会自身建设实现了“五有”:即有组织机构、有办公场所、有活动经费、有兼职人员、有工作制度。在陕西省县级法学会中,已经初步形成了凤翔工作经验和模式,得到了省、市法学会的充分肯定。 一、六措并举,县级法学会建设运行走出新路子 作为全省首家县级法学会,各级领导对县法学会成立以来所取得的各项成绩曾给予高度肯定并寄予厚望,要求进一步创新特色亮点,为全省县级法学会工作运行创造经验。由于没有现成管理经验和路径可循,如何通过规范运作、健全机制,实现更好融入大局、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成立理事会,建立法学会领导班子会议制度。为加强工作谋划,研究解决学会重大问题。今年6月3日召开县法学会一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成立了县法学会理事会,并明确了工作职责。两年来共召开学会领导班子会、会长办公会5次,研究解决问题4个。 (二)建立会长、副会长年度调研课题制度。将会长调研内容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年度调研任务充分整合,对市法学会下达调研任务,按照副会长主抓业务分解到县级政法各部门,以法学会调研联系点为依托,实现“一对一”落实。将县委政法委与法学会调研力量统一整合,对重大及重点课题聚力内设机构业务骨干实施集中研究攻关。 (三)组建“凤翔法学会”官方微信群,着力提升组织宣传引导和服务会员能力。今年2月,为方便日常工作沟通交流,加强法学会对外宣传工作,开辟法治宣传新途径,组建了“凤翔法学会”手机微信群,随时发送法治建设相关新闻、法治热点事件、法学研究成果、法律案例分析等信息,为法学会组织与广大会员及会员之间“点对点”沟通互动搭建了新平台。截止目前,群成员已达60人,发布信息704条。此项工作被省法学会《学会动态》第2期专题报道,并被《中国法学会网》、《陕西法学网》等中、省法学媒体转载报道。 (四)设立法学工作组,建立调研联系点和专项调研小组,推进法学研究更加“接地气”。建立了县法学会调研联系点制度,由四名副会长分别联系四个县级政法部门,确定虢王镇为县法学会基层调研点,明确包抓领导、研究员和联络员。成立四个县级政法部门研究小组,选拔擅长理论研究、精通法学实务的政法干警担任研究员,实行重点课题申报招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攻关。2016年,县法学会初步确定10个重点课题,从中筛选2个课题上报市委政法委和市法学会,进行深层研究,力争出成果。学会初步形成了“1(官方微信群)+2(综合信息组和法学研究组)+4(设立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四个研究小组)+5(5个团体会员分别联系一个基层调研点)”工作模式,被《宝鸡政法》48期法学会工作专刊之四刊发。 (五)完善会员规范管理。对全县60名会员分政法、行政执法、社会人士3个行业类别建立了电子档和文字档,下发了《中国法学会章程》。着眼于队伍精干、专业、高效,实行新会员入会前资格审查、成果评价机制,确保会员队伍整体能力素质过硬。 (六)建立成果激励机制。两年来,共对荣获市级以上表彰的34篇论文分层次进行了重奖,共奖励金额16000余元,对平时发现的优秀论文向上级重点推荐,以调动广大会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聚焦“三大任务”,法学研究和法律服务取得新成效 (一)立足法治实践研究,服务发展成效显著。始终立足法治实践最前沿,紧紧围绕改革创新、维护稳定、社会治理、平安凤翔、法治建设五大主题,组织带领广大会员积极投身法学研究,拓展法学实务交流。围绕参加第三届、第四届“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第十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平安宝鸡”、“全市维稳工作大调研”、省法学会刑事法学会2015年会等省际、区域高水平法治研讨活动,聚焦热点难点,确定研究方向,组织开展前瞻性、针对性、深层次理论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法治建设。5篇调研成果在省、市、县收获大奖。其中,在第三届“关天法治论坛”上,县法学会会长王海刚同志撰写的《新农村建设中因征地拆迁引发群众上访问题的思考》调研文章荣获一等奖并作了大会交流,我县也成为在该论坛获奖的唯一县级法学会。在“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平安宝鸡”主题研讨活动中,凤翔县法学会撰写的《关于加强基层村(社区)社会治理工作的对策建议》等3篇论文分获全市一、二、三等奖,法学研究实现良好开局。 2015年,认真贯彻中央群团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长王乐泉来陕调研重要指示精神,以法治凤翔、平安凤翔和政法队伍“三大建设”以及大调解机制、大防控体系、综治基层基础三大任务为重点,全年共撰写各类论文57篇,有26篇成果获奖或被相关刊物刊发。其中,凤翔县法学会员辛亚娟撰写的《静观“员额制”改革》一文在宝鸡举办第四届“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上作了大会交流,也成为连续两届在区域法治论坛上进行成果交流发言的唯一县级法学会。7月份,应县委党校邀请,组织部分会员参加了宝鸡市党校系统第十九次理论研讨会。组织参加了县委“贯彻三中全会、建设三个凤翔”、县综治办“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百日大调研”等6次重大理论研讨活动,共上报优秀论文12篇。凤翔县法学会秘书长张莉同志被评为“2015年全省政法系统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受到省委政法委表彰奖励。11月份,参与了县委组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群团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修订座谈会,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建设性意见被县委采纳。 (二)搭建展示成果平台,对外影响不断提升。在《凤翔政法网》站开设了“法学研究”栏目,作为搭建展示和交流研究成果的平台。在该栏目刊载曾获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论文5篇,累计点击量达5100余(人)次。2015年7月底,凤翔县作为全市县级法学会唯一代表,参与了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来陕调研活动。两年来,相继在《中国法学》、《中国民主与法制网》、《陕西政法网》、《陕西法学网》、《西部法制报》、《宝鸡政法网》等中、省市政法主流媒体上登载信息15余条。凤翔县“送法下乡”、举办法治报告、法治调研等工作被深入报道。特别是“法治宣传小分队下乡普法”被作为全市基层法学会典型经验,在2015年9月郑州召开全国法学会暨地市法学会长会议上,市委常委、政法委黄超书记作了交流。两年来,共得到省法学会工作奖励经费2万元。 (三)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助力法治凤翔宣传得到基层组织及群众认可。2015年以来,以“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为切入,携手县综治办花费两个多月时间,县委政法委予以经费支持5万余元,精心编排出一台“精彩节目+平安宣讲+群众互动”平安建设大型文艺晚会,共巡回演出12场次,观看群众超过10万人。去年11月上旬,以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的全县提升“两率一度”、打造“平安凤翔”动员大会为契机,县法学会及时组织全县政法各部门会员30余人,由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带队,分赴全县12镇,采取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致信等形式,主动征询市、县、镇三级共 1520名“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法治建设、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争取他们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针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对执法机关加强执法力度的建议》、《关于政法部门提升素质,加大工作力度的建议》等,县法学会和政法各部门分别做了认真答复。12月份,县法学会给全体会员及全县12镇的综治维稳中心主任(副主任)等共60余人,免费赠阅了2016年《长安》杂志60份。此项活动被省级政法主流媒体相继报道。县法学会协同依法治县办公室组织政法部门在《凤翔电视台》开办《雍城说法》普法栏目。以发生在县内的法治典型案例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题材,通过以案说法形式,每月一期,每期在县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和影视娱乐频道各播放4次,向群众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截止目前,已播放20期,县委政法委、县法学会《把法治文化融入乡村群众生活》被今年6月6日《陕西日报》及省市政法主流媒体报道。 今年3月17日至18日,由县司法局、县法学会、县委党校联合举办,对司法所长、调委会主任、新任人民调解员共120余人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封闭培训。邀请专家分别就常见民间纠纷调解处理技巧、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实务、增强法治观念共建法治社会、民事法律制度四个专题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辅导讲解,收到了很好的培训效果。 三、担纲“思想智库”,助推法治凤翔建设展现新作为 2014年7月,按照凤翔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安排,县法学会承担了“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专题分项调研任务,形成有关社会治理方面的4个调研报告,有关基层社会治理、征地拆迁引发群众上访、涉法涉诉治理等较为专业性的课题研究,引起县民政局、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县委领导的高度重视。 2015年1月,县法学会承担了县委常委会安排的《全面推进法治凤翔建设的实施意见》稿(1万多字),受到县委常委会高度评价。6月份,完成了改革办安排的“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专题分项调研任务,形成有关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社会保障方面、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等四个方面的调研报告。详细分析了凤翔县社会治理工作的总体现状、产生的原因及我县目前工作模式、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为县委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法治凤翔建设实施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中,由法学会牵头的任务是7项,其中透露出的信息,就是县法学会工作今后还有很多可以拓展的领域。在服务县域发展,履行职责方面,以自身实力和行动赢得了县委、政府领导层面的关注和充分肯定,找到存在感。 四、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法学会工作推出新举措 县级法学会工作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位置,发挥着关键作用。凤翔县法学会将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以法学法律研究服务县域发展),突出三项重点(服务大局、服务“两界”、服务群众),实现三大突破(法学研究、队伍建设、自身活力),确保一个目标(法学会工作走在省市前列),推进全县法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谋划以“六大活动”为载体,坚持凤翔县法学会工作,始终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一是针对当前我县“依法行政”当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积极开展法制实践研究。由县法学会总牵头,县政府法制办组织,县人大法工委、县政协社法委及县级政法各部门参与,针对当前我县“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当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及影响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对社会保障、劳资纠纷、社会稳定、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组织力量进行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实现共同参与、集体协作、联合作战,形成工作合力,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二是加强重点课题研究,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各类研讨活动。围绕省、市安排的法治建设、社会治理大调研等活动,按照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下发的参考选题,实行课题研究申报、招标奖励。组织专门班子,拓展理论研究广度深度,加强重点领域深层次研究攻关,力争推出一批法学理论精品成果。以司法体制改革热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权益保障问题为研究方向,为各级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三是立足凤翔实际,从如何依法治理涉法涉诉矛盾化解的角度,设立“律师志愿服务岗”,县法学会在信访局成立“县信访代理工作室”,分担基层信访压力,充分发挥法学会“第三方”作用。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由县法学会牵头,县司法局负责,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具体配合,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为促进涉法涉诉矛盾化解,结合去年县综治办组织政法部门考察学习兴平依法治访等经验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我县《关于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配套制度,从律师参与的组织保障、工作流程、衔接配合、督办考评等方面予以明确,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在公共法律服务、企业法律服务方面,积极接待解答法律咨询案件,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探索开展“以法兴企”沙龙活动,充分发挥法学会“第三方”作用。四是举办“基层法治文化行”系列活动开展法律服务,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法治创建。积极参与多层次、多形式的平安创建和法治创建活动,推进社会治理。由县法学会总牵头,县司法局具体负责,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配合,依托会员优势,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权威地位。从5月份起,抽调9名法律骨干,组成3个宣讲团,以突出讲法律、讲政策、讲知识为重点,按照体现导向性、服务性、实践性的原则,围绕平安建设、民间借贷、创业创新、依法维权、化解矛盾纠纷、防范邪教等9个重点主题,每月一期,分赴全县12镇进行法制巡回讲座,引导群众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探索送法下基层的新途径,巩固扩大我县“送法下乡”工作经验。五是举办基层政法综治维稳干部法治理论学习培训班,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凤翔建设的实施意见》,由县法学会牵头,邀请知名法学、法律专家授课,使“法治凤翔报告会”常态化。7月份,以改革创新与社会热点透视、提高领导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为主题,邀请省法学法律专家担任主讲人,举办1期全县基层政法综治维稳干部“法治理论学习培训班”。创新机制,从最可为的领域着手,虚实结合,虚功实作,在政法部门设立“法律服务组”,依专题卓有成效地开展法学实践调研、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六是举办法学交流活动,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制实践活动搭建平台。向政府机关和其他组织推荐法律顾问,参与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健全联系机制,与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大信息沟通交流,年内,组织部分会员参与,适时赴市内相关县区开展专题研讨交流,借鉴学习外县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学习交流促进法学会工作进中求精,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搭建平台。 (陕西省法学会报送) 佳木斯市法学会精心谋划 扎实推进县级法学会全覆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建设法治国家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县级法学会是推动法治实践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工作的前沿阵地,是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去年全省市(地)法学会工作座谈会后,佳木斯市委政法委和市法学会及时向市委汇报会议精神,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把县级法学会建设纳入法治佳木斯建设总体布局,精心谋划,扎实工作,采取措施,强力推进。到五月底,全市9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法学会;两级法学会机关专编专职干部共6名,没有专项编制的法学会还在积极争取之中;全市现有团体会员88个,个人会员由原来的400多人发展到1543人。开启了全市法学会建设的新篇章,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我市法治建设、优化发展法治环境、实现富民兴佳新跨越增添有生力量。 一、抓机遇,借优势,强力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 中央提出依法治国方略以来,法治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工作的主旋律,也为加强基层法学会建设带来良好契机。一是抢抓机遇,明晰思路。我市法学会于2012年重新组建,重组之初,由于对法学会的职能定位认识不足,工作推进力度不大,尤其是面向基层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不够活跃,效果不够明显。随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出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到全国两会黑龙江代表团的讲话,把基层法治建设提升到了新的高度,这对我市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建设法治中国、建设法治龙江、建设法治佳木斯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中形成了共识。按照全省市(地)法学会工作绥化座谈会和中央政法委《关于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我们结合全市实际,理清工作思路,把县级法学会建设发展纳入全市法治建设重要日程,作为我们市委政法委和市法学会的一项重点工作推进。二是党委重视,借势发力。市委书记王爱文在市委82次常委会上,对加强法学会建设,发挥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作用,开展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作了专题部署。刘臣同志作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法治佳木斯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法学会会长,发挥身兼多个“一把手”的优势,把市、县两级法学会建设纳入总体工作思路,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指导市法学会研究制定了《2016年工作要点》和《三年工作规划》,明确了重点,指明了方向。特别是对县级法学会建设提出了定点突破、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工作路径,下发具体指导意见和参考程序,给出“路线图”,排出“时间表”,明确组织框架,夯实责任分工,统一操作流程,为全市推开县级法学会成立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三是上下一心,凝聚共识。在去年11月24日召开的全市法学会工作会议和今年初的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刘臣同志对成立县级法学会工作作了专题部署,明确指出,各县(市)区委政法委要认真地按照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有关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推进落实,并态度坚决地强调县级法学会不是建与不建,而是如何保证质量尽快建好的问题。在前进区法学会成立大会上,他亲临现场,作辅导讲话,以会代训,与会者进一步明确了法学会独特的性质、地位和职能作用。市法学会又连续组织召开各县(市)区委政法委主管领导和联络员会议,进行专门部署。通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相关领导指示,各县(市)区委政法委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不等不靠,按照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的部署要求,克服各种困难,力求进度,狠抓落实,使筹备工作有条不紊顺利进行。 二、细谋划,多举措,确保县级法学会如期成立 市委政法委和市法学会充分发挥统领、指导、协调、督促作用,采取多种办法抓落实。主要采取了“五个推进”措施:一是下发文件推进。从去年11月份开始,围绕县级法学会建设,市委政法委以文件形式制发了《关于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的实施方案》。具体明确了县级法学会的性质定位、主要任务、组织架构,工作步骤,阶段工作目标,每个阶段都有时间节点要求,操作起来有目标,有依据,有抓手。同时,市法学会积极与省法学会联系、请示,及时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传导到各县(市)区,为各县区及早向当地有关部门争取落实组织机构、编制人员、工作经费等,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二是检查指导推进。通过收集整理外地县级法学会成型做法,为本市各县(市)区法学会筹委会提供基础资料,加以借鉴;市法学会工作人员深入各地,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从选举办法到实施方案,从会员发展到打印证件,从人员分配到议程设置,从会议筹备到会议召开,环环辅导,逐一把关,尽量避免走弯路、出偏差,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市法学会还建立QQ群和微信群,用便捷的通讯方式部署工作和答疑解惑。三是典型示范推进。在各县区筹备过程中,市法学会经调查摸底后,确定前进区为首建试点,在全市率先成立法学会并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县(市)区委政法委书记和筹备组工作人员观摩学习,及时掌握基础材料、会务程序等情况。会后,各县区都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工作任务,自觉增压奋进,加快县级法学会建设步伐。四是目标考核推进。市委政法委专门把“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作为全年政法工作重点,纳入目标考评之中,分解任务,细化标准,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与综治维稳、政法队伍建设等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增强了各县区政法委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确保县级法学会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五是个别沟通推进。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有两个县的政法委书记由于工作调整,新的政法委书记没有到任,法学会成立工作出现了“空档期”,处于进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状态。市委政法委主管领导和秘书处工作人员及时与县政法委沟通,认真帮助指导,使成立法学会的各项基础工作顺利筹备完毕,为新任书记履职后,能够在短时间内召开成立大会做好充分准备。 三、定重点,求突破,为法治佳木斯建设服务 在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的同时,我们积极探索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为主的工作新模式,为法治佳木斯建设、优化发展法治环境发挥职能作用。一是建立“市县联动三级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近年来,全市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和基层政法各部门,作为市法学会团体会员单位,按照市法学会的统一部署做了一些工作,但是力度不够大,效果不够突出,没有形成一定的“套路”和“气候”。针对我市涉法涉诉上访多是越级访的特点,我们积极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案件的平息化解,去年化解8起疑难越级访案件,收到良好效果。市、县两级法学会主动发挥职能作用,本着“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原则,找准工作定位。今年在学习兄弟市地工作经验基础上,逐级设立“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县(市)区法律服务中心、社区(乡镇)法律服务站和村屯法律服务点。做到“统一名称、统一职能、统一流程、统一台帐”,分别建立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经过一个阶段的试点工作,将在全市74个社区(改革后市区取消街道办)和63个乡镇全部设立“法律服务站”,在全市910个行政村设立“法律服务点”,实现全市城乡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二是建立法律服务团队,为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人才支撑。我们整合社会法律资源,建立法律服务团队,增强法律服务力量。在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建立了有20名律师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在法律服务站、点服务团队的组成人员有社区主任、律师、司法所所长、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包片民警、村书记、村治保主任和退休的老法官、老检察官、老公安以及法律志愿者。让法律服务团队保持民间性、中立性、专业性和权威性,真正为矛盾纠纷双方提供一个说理释惑的第三方平台。针对疑难的法律问题,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根据问题涉及的专业领域,负责协调专家,举行现场听证会,集中研究解决问题、提供咨询服务。通过“市县联动三级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整合了社会资源,让人民群众的法律诉求得到“一条龙式”服务、“一站式”解决。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保证法律服务效果。良好的工作成果要靠有效的机制作保障。在“市县联动三级法律服务网络体系”运转过程中,采取“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的办法,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市中心为业务指导部门,负责网络求助问题的收集、分流、反馈,负责对重大、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的解答工作。各县区法律服务中心对法律服务站、法律服务站对法律服务点分别实行日常管理、全面考核。法律服务的方式有现场服务、电话服务、网上服务和预约服务四种。法律服务中心、站、点都把法律服务人员的姓名、照片、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群众办理事项流程图、咨询热线、互联网咨询平台网址,公开展示,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法律需求。“市县联动三级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建立后,法律服务渠道畅通,处理矛盾纠纷形成合力,一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一些疑难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我们县(市)区法学会能在短时间内全部顺利成立,并求真务实地开展工作,主要有三点体会:一是党委、政府领导重视,是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的根本保证。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亲历亲为具体抓,各县(市)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上下一心、狠抓落实,形成了强劲的领导力度。二是主动作为求有“位”,是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的关键所在。法学会组织建设不可能像行政单位至上而下设立完备,工作也不能用行政命令的手段去推动,而是“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工作上不等不靠,大胆创新,求真务实,为党委、政府分忧,为辖区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解愁,用有“为”去争取有“位”。“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赢得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市委书记和市长都作出批示,专门拔款10万元,用于成立之初的各项建设和工作运转经费,这是对法学会工作的充分肯定。三是运用“四个善于”推进工作,是做好法学会任务目标的基本条件。善于争取,不等不靠,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善于发动,调动社会各界方方面面力量,共同做好法学会工作,组织退休或退二线的政法干警、综治工作同志,以及其他行业从事法律实务的同志,投身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善于联合,法学会工作与其他部门工作有许多交叉和重合的地方,甚至密不可分,需加强横向、纵向联系,强化依托,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开展工作。善于借鉴,开拓思路,开阔眼界,把其他地方和单位好的经验作法借鉴过来,结合实际,为我所用,省时省力,早见成效。 (黑龙江省法学会报送) 工作推动 辽宁省法学会举办全省法学会干部培训班。7月11日至12日,辽宁省法学会组织召开了全省法学会干部培训班,会议还邀请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主任肖育斌进行授课,安排鞍山市法学会孔立菊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目的就是学习典型榜样,真正用孔立菊同志先进事迹和精神风采鼓舞士气,更好地激发调动大家的工作激情和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地推动促进市县法学会建设及工作的开展。此次培训班是辽宁省法学会恢复重建以来举办的第一个如此大规模的干部培训班。全省100个县区法学会干部参加。培训会上,沈阳市苏家屯区法学会、鞍山市岫岩县法学会、抚顺市清原县法学会等12家县区法学会进行经验交流。与会的各县区法学会还进行了分组讨论。 海南省法学会组织开展2016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近日,海南省法学会、海南省政法职业学院在儋州市共同组织开展2016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通过向村民发放宣传手册、书籍、扑克等普法资料,为群众解答涉及房屋合同、债权债务、遗产继承、儿童抚养、赡养老人等问题的群众咨询150多次,悬挂宣传标语10多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违法行为发生,为营造和谐平等的社会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成立法学会。近日,武汉市武昌区召开法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适用执行中国法学会章程的决议(草案)》,选举武昌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曾崎为法学会会长。 广东省广州市法学会举办全市区级法学会工作培训班。为更好地指导区法学会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解决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近日,广州市法学会举办全市区级法学会工作培训班。各区法学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等20余人参加培训。本次培训班传达了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有关会议精神并印发相关材料;传达省法学会考核要求和《广州市区级法学会工作评估办法》有关要求;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辅导,介绍了中立服务社工作开展情况;天河区、白云区法学会就工作开展情况介绍了经验。 云南省保山市法学会传播法律之声服务“三农”发展。7月7日,保山市法学会深入市委政法委扶贫攻坚挂钩村的隆阳区丙麻乡老南村,针对保山市民间融资法律风险高发的情况,开展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行动。针对保山市目前暴露出来的民间融资问题,开展防范民间融资法律风险宣传,旨在提高老南村干部、党员带领群众抵御风险的能力。重点在村“三委”和党员中介绍民间融资的基本概念、种类特点和风险防范。切实增强村民对非法集资活动和金融诈骗的抵御本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