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方法学会工作动态 2016年第11期 | ||||||||||
| ||||||||||
| ||||||||||
编者按 目前,各级地方法学会正蓬勃发展,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已有369个地市,7个铁路、矿区和农业示范区,1689个县(区、市)成立了法学会。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各级地方法学会,特别是市县法学会怎么发挥好作用,开展好工作,是我们着力要解决的问题。 领导批示 中国法学会领导批示 ▲ 6月28日,王乐泉会长在会员部报送的《关于赴浙江温州开展调研工作的请示》上批示:其江、所菲同志:我完全同意你们的意见,将鹿城区法学会工作的经验深入推广到全国去,让各地法学会借鉴、落实。 ▲ 6月28日,陈冀平书记在《关于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冬到省法学会开展专题调研的情况报告》上批示:请苏军同志阅。陈冬同志讲话可发消息报道一下。张苏军副会长批示:请宣传协调小组办公室安排学会媒体发陈冬书记讲话的消息。陈冬书记高度重视福建省法学会工作,四点要求明确,有关落实情况亦请办公室及有关学会媒体注意跟踪,了解,报道。” ▲ 7月6日,陈冀平书记在《河北省法学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市、县(市、区)法学会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上批示:规范法学会工作十分必要,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工作机制,才能推动工作。要向仚生同志多请示、多汇报,在省委和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把法学会工作开展得更好,为法治河北建设作贡献。王其江副会长批示:请会员部商办公室转发此件,供各省(区)、市学习借鉴。 典型经验 法学会要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甘肃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马湘贤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在党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对依法治国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对依法治国专门作出决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对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实施进行了总体部署和顶层设计。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依法执政和全面提高党依宪法法律治国理政的能力和水平等要求。这些,都为我们开展法学会工作指明了方向,也给法学会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 法学会是党和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学术团体、群众团体,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涉及面广,能够与理论界、实务界、教育界密切结合,拥有强大的会员队伍和法学人才智库,在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开展法治宣传、培养法律人才、加强对外交流等方面拥有独特优势。2015年2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任务面前,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我们要按照这一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法学会工作,以有为争有位,在法治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近年来,甘肃省法学会在省委及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中国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目标,团结引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截止2015年底,全省86个县市区已建成法学会65个,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75%,其中酒泉、张掖、武威、天水、陇南、定西、庆阳等7个市州的县区全部成立了法学会,全省个人会员已达到13462名,增长15%,团体会员单位已达到534个,增长27%,会员数量在全国各省区中位居前列。2015年度征集并报送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选题建议10份,组织实施1项,同时组织征集863篇论文参加全国各类法治论坛,其中有50篇论文获奖。省法学会工作在中国法学会年终考评中连续3年排名在前10名。 新形势下,省法学会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五大发展理念”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团结带领各级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履职尽责、发挥优势、彰显特色,为深入推进法治甘肃建设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描绘幸福美好新甘肃美丽画卷积极贡献力量。 一、保持定力,牢牢把握政治方向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历次重要会议、重要讲话中一以贯之的要求,也是由我们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所决定的。法学是治国理政之学,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做好法学会工作,首要的任务就是加强对法学法律界的政治引领,把法学会系统包括研究会每一名成员政治素质的强化作为重中之重。全省各级法学会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绝不能犯方向性错误。深刻领会先进性是群团组织的重要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组织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始终走在时代的最前列,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组织、动员、引领广大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武装头脑、凝聚共识,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用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确保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广大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政治鉴别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回答时代命题。 二、围绕中心,全力推动法学研究 法学工作和法律工作是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只有服从和服务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才能有所作为。要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原则,自觉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谋划推进法学会各项工作,做到主动贴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服务党委、政府决策,主动服务基层和群众,主动参与法治实践,主动进行调查研究。发挥法学会作为党的群团组织和法学法律界代表的组织优势,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咨询、政府法律顾问、司法体制改革、法律风险评估、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服务和实践,为实现“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学理支撑和服务保障。聚焦全省正在实施的扶贫攻坚、产业结构调整、一带一路建设、司法体制改革、生态保护与环境建设、文化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确定一批重点课题,集中力量攻关,力争拿出一批有价值、有分量的研究成果,积极为党委政府决策咨政建言。组织实施好中国法学会委托的部级重点课题“健全司法机关监督制约机制研究”项目,加强对第七届理事会首次设立的8个研究课题的指导和监督,积极申报中国法学会和省内各类法学研究课题,组织广大会员参与各种法治论坛活动。认真办好首届“丝绸之路”文化传承与发展法治论坛、甘肃省第四届法治论坛和其他学术研讨活动,及时向中国法学会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及有关部门报送论坛成果,为决策提供参考。 三、强化措施,推进县级组织建设 地方各级法学会是我们推动工作的重要依托。我们要充分认识县级法学会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县市区法学会建设,总的目标是,2016年要确保90%以上的县市区建立法学会,力争实现全覆盖。各市州法学会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开展好各项活动。按照中国法学会要求,加快推进成立党组工作, 2016年各市州法学会都要成立党组,同时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区法学会成立党组。大力做好会员发展工作,年内各市州法学会发展中国法学会会员的比例力争占到市州政法干警总人数的30%以上。加强和改进法学研究会工作,年内指导成立民族法学研究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立法学研究会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学研究会。对原有作用发挥不明显、长期不开展工作的法学研究会,进行整合和清理,对省法学会所属各法学研究会开展学术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建立健全法学人才和优秀法学成果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省法学会智库建设,不断完善全省法学人才的管理和培养办法。 四、创新方式,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开展好“双百”活动10周年纪念活动,持续开展“双百”报告会活动,今年在全省安排100场“双百”报告会,重点围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等精心策划宣讲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努力扩大“双百”活动的影响力。要推动法治宣讲活动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向省属国有企业及重点民营企业延伸,努力扩大法治宣讲活动的受众面。积极推动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宣传基层行活动,结合全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组织广大法学和法律工作者深入学校、社区、厂矿、乡村,开展一系列接地气、有特点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省法学会要指导市州法学会创新活动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少年青年志愿者法律文化基层行活动。 五、面向基层,认真开展服务活动 中国法学会按照中央要求对各级法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提出了初步方案,主要内容有:承接法学、法治类社团监督管理职能;承接“普法”和法治宣传方面的职能;承接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方面的职能等等。市县级法学会要以此为契机,面向基层,为广大群众服务。要在群众所急、党政所需、自己所能的领域找准着力点,扬长避短、形成特色、发挥作用。全省各级法学会要把《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八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法学会的指导,推动已设立的基层法学会把工作开展起来、活跃起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组织和动员更多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法律咨询服务、法治宣传和法律普及工作,做好以法律服务、法律诊所等为主要载体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用法律武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六、抓住机遇,加强对外法学交流 要抓住国家实施 “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充分利用我省处在“一带一路”重要位置的优势,开创新时期全省法学交流工作新局面。一方面,积极争取参加中国法学会外联部、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组织的双跨团组,特别是要参加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和国家外专局合作在国外开展的对法学会系统干部的培训;另一方面,要主动和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沟通联系,根据国家对外工作政策,争取年内组织2个自组团外出进行法学交流,学习国(境)外先进工作经验,交流法学研究成果。同时,要加强与周边兄弟省区的交流合作,取长补短,推进工作。要促进法学研究成果和法律实务部门工作的转化,进一步活跃全省法学法律研究氛围,真正当好省委、省政府的“智囊团”“思想库”。 七、增强素质,促进工作整体跃升 作风建设是保持和增强法学会工作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重要保障。全省各级法学会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教育,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抓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使大家在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环境中增长才干。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项规定,遵守纪律规矩要求,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和改进法学会工作,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法学人才脱颖而出创造平台,在重大思想政治问题上与他们多沟通、多交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凝聚人心,带好队伍。要积极申请解决省市县法学会机关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工作经费不落实等问题,不断增强法学会的号召力、凝聚力和影响力,使法学会真正成为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 (甘肃省法学会报送) 聚人气 接地气扬正气 扎实推进基层法学会工作 浙江省临安市法学会副会长、秘书长 方汉忠 近年来,临安市深入推进“山川秀美、城靓村美、生活和美”的“三美临安”建设,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但伴随而来的经济社会问题也日益突出,对法律实践、法学研究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临安法学会在这一大背景下应运而生。临安市法学会成立于2015年5月26日,截止目前共吸纳团体会员28家、个人会员128名;法学会下设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共有理事43名、常务理事20名;法学会设有刑事法律、民商事法律、行政法律3个专业研究会。 临安市法学会虽然只是一个“初生牛犊”,但在浙江省、杭州市法学会的指导下,在杭州市委政法委和临安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立足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组织法学研究,不断拓展学术交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积极促进成果转化,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繁荣了地方法学研究,为“法治临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的时间不多,法学活动的花絮却不少,总体来讲,我们突出抓住了以下三方面重点。 一、聚人气。县级法学会作为基层法学会,拥有身处法治工作一线的优势,但法学研究活动容易受到人才短缺的困扰,为此临安市法学会将人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之一,努力聚集起一批法学实践和法学研究人才。一是突出一个“广”字,集人才干事。发挥政法部门在法治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在公、检、法、司部门招贤纳士,共有46名政法干警被吸收为法学会会员。同时,在税务、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全市执法涉法部门吸纳会员17名,还吸收15名律师加入临安市法学会。积极引进外部智力支持,利用临安市有一所浙江农林大学的法学研究人才资源优势,吸收法政学院10名骨干教师加入临安市法学会。二是突出一个“精”字,找人才成事。在县级层次,在具体司法执法实践中,各单位都有一些肯动脑,善于总结思考的实践人才,关键是如何发现他们,并发挥好他们在法学研究、法学实践中的积极作用。为此我们建立法学人才遴选机制,由各单位、各部门筛选本单位的人才,建立起临安市法学人才库,共同打造起法学研究的“朋友圈”;同时,将一批优秀法学人才推选为临安市法学会理事、常务理事,个别人员还兼任了副秘书长,大大增强了其参与法学会活动的积极性,这样就为法学会开展各类活动奠定了基础。三是突出一个“实”字,搭平台办事。临安市法学会下设刑事法律、民商事法律、行政法律3个专业研究会,分别由临安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牵头,由院、局分管领导担任研究会会长,汇集各领域法学、法律人才,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相关工作。我们还创办了临安法学会的会刊《临安法学》,设有法学研究、法治实践、案例分析、法治文化、法律讲堂等栏目,全面记录着临安的法治进程和临安市法学会的活动情况,目前已刊发4期,刊出各类文章100余篇。 二、接地气。县级法学会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往往事务性工作缠身,开展的各项活动就不能仅仅追求“高大上”,更不能坐而论道,而应当立足于县级特点,以务实、管用、减负为核心,通过举办沙龙、研讨会、座谈会、笔会等形式,提高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从而增强县级法学会的生命力。一是立足于基层实践。虽然具体法律实践活动千差万别,但所有法律活动参与者都会以维护公平正义、捍卫法治尊严为目标。为此,临安市法学会立足于基层司法执法实践开展活动,特别是三个专业研究会,紧紧围绕各自领域的司法执法实践进行研讨,如去年“e租宝”案发,临安市投资人数近千,损失近亿,涉稳压力骤然升高。我市法学会刑事法律专业研究会,于2015年11月26日,举办了以“涉众型经济犯罪问题”研讨为主题的学术沙龙活动,对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网络诈骗等社会热点和司法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充分体现了法学会服务基层法律实践的功能。二是立足于破解难题。基层涉法活动经常会碰到各式各样的难题,许多司法执法人员,甚至案事件当事人存在着各种困惑。为此,我们将破解难题作为法学会工作的工作重点之一。如临安作为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省级试点市,在推进工作中遇到了各类矛盾和问题,如何确保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就显得更加重要。临安市法学会受市农办请求,召集临安市政府法制办、农办、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和相关镇、街道综治部门负责人,就相当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调研、座谈,解决了一批基层镇街、村干部在具体法律适用上的难题。三是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群众、服务于群众,这是法学会生命力所在。对此,我们也设计了各种载体,通过点对点、面对面的方式服务于群众。如我们设立了“法律诊所”,派出律师、法官、警官等法律专才,深入到农村、社区、厂矿、企业等基层,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活动,对群众关心的土地流转、医疗纠纷、债务纠纷、邻里纠纷等法律问题进行解答。 三、扬正气。法学会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开展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弘扬正气,彰显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一方面,宣扬法治权威。牢牢抓住依法治国这一根本,积极探索基层司法执法活动维护法治权威的新路径。如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一些信访老户坚持“信访不信法”,加之地方党委政府受到较大的维稳压力,一定程度上姑息、迁就、纵容了信访老户的信访行为,出现了恶性循环。今年G20峰会将在杭州召开,临安作为杭州的西大门,维稳安保压力较大,特别是一些涉诉涉法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处置,就会增加维稳难度。为此,临安市法学会于6月3日举办了题为“法治护航G20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与对策”的学术沙龙活动,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从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人员和律师代表作了主旨发言,分别从不同视角提出了应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建议,达成坚决扭转“信访不信法”的局面的共识。在这一共识指引下,我市对重点涉法涉诉信访重点人殷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起到了很强的震慑作用,法学研究成果得到了很好地实践。另一方面,宣传法治人物。对法治战线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如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律师、优秀法律工作者,在《临安法学》上开辟“法治人物名片”专栏,通过一个个法治人物背后的鲜活的故事,展现法治的力量。同时,还通过《今日临安》报纸以及临安新闻网、“临安发布”、“平安临安”微信公众号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媒体,见缝插针对法治人物宣传,以点带面,形成强大的声势,进一步营造法治氛围,让全社会敬畏法律,信仰法治。 (浙江省法学会报送) 福建省推行五项机制确保“双百”活动 进省、市、县三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覆盖 福建省高度重视今年“双百”活动安排,于5月27日召开组委会会议,认真学习王乐泉同志在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2016年“双百”活动指导意见》(会字[2016]20号)文件精神,提出要围绕实现“双百”活动进省、市、县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覆盖的目标,全面推进五项机制。主要做法是: 一是成员单位专场负责制。各级组委会成员单位包干负责本级的专场报告会,省组委会8个成员单位要率先垂范、密切协同、各负其责、包干落实;各设区市本级不少于3场、县(市、区)不少于1场。 二是成员单位挂钩联系责任制。省组委会8个成员单位分别挂钩联系相关市区,分头跟进指导,负责督促落实,确保各市、县活动按时有序推进;省组委会办公室要协助各设区市邀请知名法学专家学者,加强挂钩联系情况的跟踪掌握,适时通报各设区市活动开展进度和成员单位挂钩联系情况。 三是法治宣讲资源共享机制。贯彻共享理念,用活宣讲资源,创新宣讲方式,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提高影响力;省、市专场报告会灵活运用现代传媒新手段,采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机关、设区市带县(市、区)等形式,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党建远程教育网和电视节目录制等手段,进一步推动活动进机关、进党校、进高校、进基层。 四是与新闻媒体协作机制。各级组委会要与当地新闻媒体建立协作关系,形成协作机制,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结合纪念“双百”活动十周年,深入挖掘活动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五是法治宣讲活动考评机制。将开展活动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普法教育考核。党委组织部门要对学法用法工作进行宏观指导与监督,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协调培训院校落实宪法法律必修课;党委宣传部门协助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对学法用法工作的舆论宣传;司法行政部门要具体承担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等。 (福建省法学会报送) 工作推动 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冬到省法学会专题调研。6月23日上午,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冬专程到省法学会开展调研。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综治办常务副主任林贻影,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李晋闽,省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政治部主任邓佳文等领导和有关同志全程参加调研,省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何晓清作了专题汇报。陈冬在听取工作汇报后,与省法学会机关干部进行座谈交流。他指出,省法学会换届以来,在苏增添会长的带领下,在参与依法治省、组织法学研究交流、开展法治宣传服务、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有新作为,为法治福建、平安福建建设作出了贡献。陈冬对做好新形势下法学会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立足于主动作为。三要着力提高能力。四要加强工作保障。 京津冀法学会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党日活动。为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6月27至28日,河北省和北京、天津市法学会在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之际,组织党员干部在保定联合开展了“两学一做”——庆祝建党95周年主题党日活动。通过授课辅导、参观狼牙山五勇士纪念馆,在狼牙山五勇士雕像前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使每名党员在思想上又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革命教育和精神洗礼,对中央和省(市)委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通过此次活动,京津冀法学会形成共识,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向高潮。在思想上,要率先锤炼党性,坚定共产主义理想,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工作中,既要善于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要在“学”上下苦功夫,在“做”上出成效,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合格共产党员。 山东省济宁市法学会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6月17日,山东省济宁市法学会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济宁市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领导机构。济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辉当选为第五届法学会会长。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成立法学会。近日,武汉市硚口区、临空港经开区(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先后召开法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分别选举硚口区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红鸣,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华,江夏区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贵达,黄陵区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林平为法学会会长。 |
地方法学会工作动态 2016年第11期 | ||||||||||
| ||||||||||
| ||||||||||
编者按 目前,各级地方法学会正蓬勃发展,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已有369个地市,7个铁路、矿区和农业示范区,1689个县(区、市)成立了法学会。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各级地方法学会,特别是市县法学会怎么发挥好作用,开展好工作,是我们着力要解决的问题。 领导批示 中国法学会领导批示 ▲ 6月28日,王乐泉会长在会员部报送的《关于赴浙江温州开展调研工作的请示》上批示:其江、所菲同志:我完全同意你们的意见,将鹿城区法学会工作的经验深入推广到全国去,让各地法学会借鉴、落实。 ▲ 6月28日,陈冀平书记在《关于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冬到省法学会开展专题调研的情况报告》上批示:请苏军同志阅。陈冬同志讲话可发消息报道一下。张苏军副会长批示:请宣传协调小组办公室安排学会媒体发陈冬书记讲话的消息。陈冬书记高度重视福建省法学会工作,四点要求明确,有关落实情况亦请办公室及有关学会媒体注意跟踪,了解,报道。” ▲ 7月6日,陈冀平书记在《河北省法学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市、县(市、区)法学会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上批示:规范法学会工作十分必要,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工作机制,才能推动工作。要向仚生同志多请示、多汇报,在省委和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把法学会工作开展得更好,为法治河北建设作贡献。王其江副会长批示:请会员部商办公室转发此件,供各省(区)、市学习借鉴。 典型经验 法学会要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甘肃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马湘贤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在党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对依法治国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对依法治国专门作出决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对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实施进行了总体部署和顶层设计。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依法执政和全面提高党依宪法法律治国理政的能力和水平等要求。这些,都为我们开展法学会工作指明了方向,也给法学会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 法学会是党和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学术团体、群众团体,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涉及面广,能够与理论界、实务界、教育界密切结合,拥有强大的会员队伍和法学人才智库,在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开展法治宣传、培养法律人才、加强对外交流等方面拥有独特优势。2015年2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任务面前,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我们要按照这一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法学会工作,以有为争有位,在法治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近年来,甘肃省法学会在省委及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中国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目标,团结引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截止2015年底,全省86个县市区已建成法学会65个,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75%,其中酒泉、张掖、武威、天水、陇南、定西、庆阳等7个市州的县区全部成立了法学会,全省个人会员已达到13462名,增长15%,团体会员单位已达到534个,增长27%,会员数量在全国各省区中位居前列。2015年度征集并报送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选题建议10份,组织实施1项,同时组织征集863篇论文参加全国各类法治论坛,其中有50篇论文获奖。省法学会工作在中国法学会年终考评中连续3年排名在前10名。 新形势下,省法学会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五大发展理念”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团结带领各级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履职尽责、发挥优势、彰显特色,为深入推进法治甘肃建设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描绘幸福美好新甘肃美丽画卷积极贡献力量。 一、保持定力,牢牢把握政治方向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历次重要会议、重要讲话中一以贯之的要求,也是由我们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所决定的。法学是治国理政之学,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做好法学会工作,首要的任务就是加强对法学法律界的政治引领,把法学会系统包括研究会每一名成员政治素质的强化作为重中之重。全省各级法学会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绝不能犯方向性错误。深刻领会先进性是群团组织的重要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组织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始终走在时代的最前列,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组织、动员、引领广大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武装头脑、凝聚共识,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用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确保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广大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政治鉴别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回答时代命题。 二、围绕中心,全力推动法学研究 法学工作和法律工作是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只有服从和服务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才能有所作为。要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原则,自觉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谋划推进法学会各项工作,做到主动贴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服务党委、政府决策,主动服务基层和群众,主动参与法治实践,主动进行调查研究。发挥法学会作为党的群团组织和法学法律界代表的组织优势,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咨询、政府法律顾问、司法体制改革、法律风险评估、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服务和实践,为实现“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学理支撑和服务保障。聚焦全省正在实施的扶贫攻坚、产业结构调整、一带一路建设、司法体制改革、生态保护与环境建设、文化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确定一批重点课题,集中力量攻关,力争拿出一批有价值、有分量的研究成果,积极为党委政府决策咨政建言。组织实施好中国法学会委托的部级重点课题“健全司法机关监督制约机制研究”项目,加强对第七届理事会首次设立的8个研究课题的指导和监督,积极申报中国法学会和省内各类法学研究课题,组织广大会员参与各种法治论坛活动。认真办好首届“丝绸之路”文化传承与发展法治论坛、甘肃省第四届法治论坛和其他学术研讨活动,及时向中国法学会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及有关部门报送论坛成果,为决策提供参考。 三、强化措施,推进县级组织建设 地方各级法学会是我们推动工作的重要依托。我们要充分认识县级法学会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县市区法学会建设,总的目标是,2016年要确保90%以上的县市区建立法学会,力争实现全覆盖。各市州法学会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开展好各项活动。按照中国法学会要求,加快推进成立党组工作, 2016年各市州法学会都要成立党组,同时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区法学会成立党组。大力做好会员发展工作,年内各市州法学会发展中国法学会会员的比例力争占到市州政法干警总人数的30%以上。加强和改进法学研究会工作,年内指导成立民族法学研究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立法学研究会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学研究会。对原有作用发挥不明显、长期不开展工作的法学研究会,进行整合和清理,对省法学会所属各法学研究会开展学术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建立健全法学人才和优秀法学成果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省法学会智库建设,不断完善全省法学人才的管理和培养办法。 四、创新方式,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开展好“双百”活动10周年纪念活动,持续开展“双百”报告会活动,今年在全省安排100场“双百”报告会,重点围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等精心策划宣讲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努力扩大“双百”活动的影响力。要推动法治宣讲活动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向省属国有企业及重点民营企业延伸,努力扩大法治宣讲活动的受众面。积极推动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宣传基层行活动,结合全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组织广大法学和法律工作者深入学校、社区、厂矿、乡村,开展一系列接地气、有特点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省法学会要指导市州法学会创新活动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少年青年志愿者法律文化基层行活动。 五、面向基层,认真开展服务活动 中国法学会按照中央要求对各级法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提出了初步方案,主要内容有:承接法学、法治类社团监督管理职能;承接“普法”和法治宣传方面的职能;承接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方面的职能等等。市县级法学会要以此为契机,面向基层,为广大群众服务。要在群众所急、党政所需、自己所能的领域找准着力点,扬长避短、形成特色、发挥作用。全省各级法学会要把《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八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法学会的指导,推动已设立的基层法学会把工作开展起来、活跃起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组织和动员更多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法律咨询服务、法治宣传和法律普及工作,做好以法律服务、法律诊所等为主要载体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用法律武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六、抓住机遇,加强对外法学交流 要抓住国家实施 “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充分利用我省处在“一带一路”重要位置的优势,开创新时期全省法学交流工作新局面。一方面,积极争取参加中国法学会外联部、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组织的双跨团组,特别是要参加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和国家外专局合作在国外开展的对法学会系统干部的培训;另一方面,要主动和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沟通联系,根据国家对外工作政策,争取年内组织2个自组团外出进行法学交流,学习国(境)外先进工作经验,交流法学研究成果。同时,要加强与周边兄弟省区的交流合作,取长补短,推进工作。要促进法学研究成果和法律实务部门工作的转化,进一步活跃全省法学法律研究氛围,真正当好省委、省政府的“智囊团”“思想库”。 七、增强素质,促进工作整体跃升 作风建设是保持和增强法学会工作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重要保障。全省各级法学会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教育,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抓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使大家在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环境中增长才干。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项规定,遵守纪律规矩要求,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和改进法学会工作,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法学人才脱颖而出创造平台,在重大思想政治问题上与他们多沟通、多交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凝聚人心,带好队伍。要积极申请解决省市县法学会机关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工作经费不落实等问题,不断增强法学会的号召力、凝聚力和影响力,使法学会真正成为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 (甘肃省法学会报送) 聚人气 接地气扬正气 扎实推进基层法学会工作 浙江省临安市法学会副会长、秘书长 方汉忠 近年来,临安市深入推进“山川秀美、城靓村美、生活和美”的“三美临安”建设,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但伴随而来的经济社会问题也日益突出,对法律实践、法学研究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临安法学会在这一大背景下应运而生。临安市法学会成立于2015年5月26日,截止目前共吸纳团体会员28家、个人会员128名;法学会下设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共有理事43名、常务理事20名;法学会设有刑事法律、民商事法律、行政法律3个专业研究会。 临安市法学会虽然只是一个“初生牛犊”,但在浙江省、杭州市法学会的指导下,在杭州市委政法委和临安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立足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组织法学研究,不断拓展学术交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积极促进成果转化,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繁荣了地方法学研究,为“法治临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的时间不多,法学活动的花絮却不少,总体来讲,我们突出抓住了以下三方面重点。 一、聚人气。县级法学会作为基层法学会,拥有身处法治工作一线的优势,但法学研究活动容易受到人才短缺的困扰,为此临安市法学会将人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之一,努力聚集起一批法学实践和法学研究人才。一是突出一个“广”字,集人才干事。发挥政法部门在法治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在公、检、法、司部门招贤纳士,共有46名政法干警被吸收为法学会会员。同时,在税务、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全市执法涉法部门吸纳会员17名,还吸收15名律师加入临安市法学会。积极引进外部智力支持,利用临安市有一所浙江农林大学的法学研究人才资源优势,吸收法政学院10名骨干教师加入临安市法学会。二是突出一个“精”字,找人才成事。在县级层次,在具体司法执法实践中,各单位都有一些肯动脑,善于总结思考的实践人才,关键是如何发现他们,并发挥好他们在法学研究、法学实践中的积极作用。为此我们建立法学人才遴选机制,由各单位、各部门筛选本单位的人才,建立起临安市法学人才库,共同打造起法学研究的“朋友圈”;同时,将一批优秀法学人才推选为临安市法学会理事、常务理事,个别人员还兼任了副秘书长,大大增强了其参与法学会活动的积极性,这样就为法学会开展各类活动奠定了基础。三是突出一个“实”字,搭平台办事。临安市法学会下设刑事法律、民商事法律、行政法律3个专业研究会,分别由临安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牵头,由院、局分管领导担任研究会会长,汇集各领域法学、法律人才,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相关工作。我们还创办了临安法学会的会刊《临安法学》,设有法学研究、法治实践、案例分析、法治文化、法律讲堂等栏目,全面记录着临安的法治进程和临安市法学会的活动情况,目前已刊发4期,刊出各类文章100余篇。 二、接地气。县级法学会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往往事务性工作缠身,开展的各项活动就不能仅仅追求“高大上”,更不能坐而论道,而应当立足于县级特点,以务实、管用、减负为核心,通过举办沙龙、研讨会、座谈会、笔会等形式,提高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从而增强县级法学会的生命力。一是立足于基层实践。虽然具体法律实践活动千差万别,但所有法律活动参与者都会以维护公平正义、捍卫法治尊严为目标。为此,临安市法学会立足于基层司法执法实践开展活动,特别是三个专业研究会,紧紧围绕各自领域的司法执法实践进行研讨,如去年“e租宝”案发,临安市投资人数近千,损失近亿,涉稳压力骤然升高。我市法学会刑事法律专业研究会,于2015年11月26日,举办了以“涉众型经济犯罪问题”研讨为主题的学术沙龙活动,对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网络诈骗等社会热点和司法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充分体现了法学会服务基层法律实践的功能。二是立足于破解难题。基层涉法活动经常会碰到各式各样的难题,许多司法执法人员,甚至案事件当事人存在着各种困惑。为此,我们将破解难题作为法学会工作的工作重点之一。如临安作为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省级试点市,在推进工作中遇到了各类矛盾和问题,如何确保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就显得更加重要。临安市法学会受市农办请求,召集临安市政府法制办、农办、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和相关镇、街道综治部门负责人,就相当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调研、座谈,解决了一批基层镇街、村干部在具体法律适用上的难题。三是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群众、服务于群众,这是法学会生命力所在。对此,我们也设计了各种载体,通过点对点、面对面的方式服务于群众。如我们设立了“法律诊所”,派出律师、法官、警官等法律专才,深入到农村、社区、厂矿、企业等基层,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活动,对群众关心的土地流转、医疗纠纷、债务纠纷、邻里纠纷等法律问题进行解答。 三、扬正气。法学会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开展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弘扬正气,彰显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一方面,宣扬法治权威。牢牢抓住依法治国这一根本,积极探索基层司法执法活动维护法治权威的新路径。如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一些信访老户坚持“信访不信法”,加之地方党委政府受到较大的维稳压力,一定程度上姑息、迁就、纵容了信访老户的信访行为,出现了恶性循环。今年G20峰会将在杭州召开,临安作为杭州的西大门,维稳安保压力较大,特别是一些涉诉涉法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处置,就会增加维稳难度。为此,临安市法学会于6月3日举办了题为“法治护航G20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与对策”的学术沙龙活动,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从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人员和律师代表作了主旨发言,分别从不同视角提出了应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建议,达成坚决扭转“信访不信法”的局面的共识。在这一共识指引下,我市对重点涉法涉诉信访重点人殷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起到了很强的震慑作用,法学研究成果得到了很好地实践。另一方面,宣传法治人物。对法治战线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如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律师、优秀法律工作者,在《临安法学》上开辟“法治人物名片”专栏,通过一个个法治人物背后的鲜活的故事,展现法治的力量。同时,还通过《今日临安》报纸以及临安新闻网、“临安发布”、“平安临安”微信公众号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媒体,见缝插针对法治人物宣传,以点带面,形成强大的声势,进一步营造法治氛围,让全社会敬畏法律,信仰法治。 (浙江省法学会报送) 福建省推行五项机制确保“双百”活动 进省、市、县三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覆盖 福建省高度重视今年“双百”活动安排,于5月27日召开组委会会议,认真学习王乐泉同志在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2016年“双百”活动指导意见》(会字[2016]20号)文件精神,提出要围绕实现“双百”活动进省、市、县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覆盖的目标,全面推进五项机制。主要做法是: 一是成员单位专场负责制。各级组委会成员单位包干负责本级的专场报告会,省组委会8个成员单位要率先垂范、密切协同、各负其责、包干落实;各设区市本级不少于3场、县(市、区)不少于1场。 二是成员单位挂钩联系责任制。省组委会8个成员单位分别挂钩联系相关市区,分头跟进指导,负责督促落实,确保各市、县活动按时有序推进;省组委会办公室要协助各设区市邀请知名法学专家学者,加强挂钩联系情况的跟踪掌握,适时通报各设区市活动开展进度和成员单位挂钩联系情况。 三是法治宣讲资源共享机制。贯彻共享理念,用活宣讲资源,创新宣讲方式,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提高影响力;省、市专场报告会灵活运用现代传媒新手段,采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机关、设区市带县(市、区)等形式,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党建远程教育网和电视节目录制等手段,进一步推动活动进机关、进党校、进高校、进基层。 四是与新闻媒体协作机制。各级组委会要与当地新闻媒体建立协作关系,形成协作机制,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结合纪念“双百”活动十周年,深入挖掘活动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五是法治宣讲活动考评机制。将开展活动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普法教育考核。党委组织部门要对学法用法工作进行宏观指导与监督,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协调培训院校落实宪法法律必修课;党委宣传部门协助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对学法用法工作的舆论宣传;司法行政部门要具体承担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等。 (福建省法学会报送) 工作推动 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冬到省法学会专题调研。6月23日上午,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冬专程到省法学会开展调研。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综治办常务副主任林贻影,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李晋闽,省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政治部主任邓佳文等领导和有关同志全程参加调研,省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何晓清作了专题汇报。陈冬在听取工作汇报后,与省法学会机关干部进行座谈交流。他指出,省法学会换届以来,在苏增添会长的带领下,在参与依法治省、组织法学研究交流、开展法治宣传服务、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有新作为,为法治福建、平安福建建设作出了贡献。陈冬对做好新形势下法学会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立足于主动作为。三要着力提高能力。四要加强工作保障。 京津冀法学会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党日活动。为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6月27至28日,河北省和北京、天津市法学会在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之际,组织党员干部在保定联合开展了“两学一做”——庆祝建党95周年主题党日活动。通过授课辅导、参观狼牙山五勇士纪念馆,在狼牙山五勇士雕像前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使每名党员在思想上又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革命教育和精神洗礼,对中央和省(市)委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通过此次活动,京津冀法学会形成共识,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向高潮。在思想上,要率先锤炼党性,坚定共产主义理想,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工作中,既要善于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要在“学”上下苦功夫,在“做”上出成效,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合格共产党员。 山东省济宁市法学会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6月17日,山东省济宁市法学会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济宁市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领导机构。济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辉当选为第五届法学会会长。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成立法学会。近日,武汉市硚口区、临空港经开区(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先后召开法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分别选举硚口区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红鸣,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华,江夏区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贵达,黄陵区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林平为法学会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