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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方法学会工作动态 2016年第2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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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学会工作动态 2016年第2期 编者按 目前,各级地方法学会正蓬勃发展,截至2015年底,全国已有364个地市和1560个县区成立了法学会。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各级地方法学会,特别是市县法学会怎么发挥好作用,开展好工作,是我们着力要解决的问题。 领导批示 中国法学会领导批示 ▲ 1月22日,王乐泉会长在《关于王乐泉会长在云南调研指示精神初步贯彻落实情况汇报》上批示:云南省委省政府对法学会工作的支持难能可贵,相信云南省法学会的工作会很快上到一个新水平,望会员部转达我对李纪恒书记、陈豪省长的感谢。 ▲ 2月23日,王乐泉会长在《关于省委书记郭庚茂等省委领导对我省法学会工作批示情况的报告》上批示:河南省法学会紧跟大局需求,主动服务重点工作,成效显著,值得地方法学会借鉴。陈冀平书记批示:法学会的工作一定要在实效上下功夫,对地方法学会的考核要从重形式转到重时效上。张苏军副会长批示:河南省法学会围绕党委、政府中的工作开展工作,成效显著,取得有关领导赞扬。请宣传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会属报、刊、网站跟踪报道河南的好做法,总结经验,广泛宣传,以便各地学习借鉴。 ▲ 1月16日,陈冀平书记在哈尔滨市法学会报送的《哈尔滨市法学会会长例会纪要》上批示:对哈尔滨市法学会举办会长例会制度情况,可以总结一下,作一个深度报道加以推广。王其江副会长批示:哈市会长例会,既是地方法学会重要制度建设,又是开展工作的很好载体,值得推广。 ▲ 1月20日,陈冀平书记在《西藏自治区法学会关于2015年工作总结暨2016年工作要点的报告》上批示:会员部要将各省的总结报告组织交流,互相促进、互相学习。 ▲ 1月25日,陈冀平书记在会员部报送的《关于地方法学会部分典型经验做法的通报》上批示:要充分利用媒体和网站对这些典型经验进行宣传。 ▲ 2月15日,陈冀平书记在《关于报送贵州省法学会调研报告的报告》上批示:送训秋同志参阅。已送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陈训秋同志。 ▲ 2月15日,陈冀平书记在《关于下发〈杭州市法学会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思路〉的通知》上批示:杭州市法学会的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很好。希望能抓住召开G20国际峰会的契机,努力开创工作的新局面。另关于依法治邪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可总结一下。 ▲ 2月22日,陈冀平书记在《山东省法学会关于召开全省法学会工作会议情况的报告》上批示:山东省各项工作基础很好,法学会要在法学研究、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方面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开展工作,要抓住落实“十三·五”规划,开展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的契机,搞好市、县法学会建设,以优异的成绩,争当法治建设的排头兵。 ▲ 2月22日,陈冀平书记在浙江省法学会《要报》(2016年第1期)—“优化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促进民办养老产业发展”上批示:送立国同志阅。已送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同志。 ▲ 2月2日,鲍绍坤副会长在吉林省法学会《关于传达贯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的报告》上批示:请办公室将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汇总,并编简报上报。 典型经验 云南法学会建设取得新突破 2015年11月,王乐泉会长在云南调研后,云南省委、省政府和省政法委高度重视省法学会建设,省委、省政法领导专门做出批示,编办、财政等相关部门对云南省法学会的都给予了大力支持,法学会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期。 一是成立党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进一步明确。根据云编办[2016]1号文件要求,云南省法学会机关增设会员部,将省委政法委机关的下属事业单位省政法研究所整体划到省法学会机关作为下属事业单位,更名为“云南省法学研究中心”。法学会机关处室、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也相应增加。同时,云南全省16个州级法学会、129个县级法学会也将争取设置内设机构。关于法学会党组成立问题,也正在积极落实中。 二是人员队伍、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为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云南省委、省政府同意法学会可以从公、检、法、司、安等政法部门领导中聘任年满55周岁、已退居二线,具备良好政治素质、法律素养、道德品质,并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的同志作为编外驻会人员到法学会工作。州市县级法学会可适当聘任人员。聘任期内待遇由原单位保障。同时省财政加大了对法学会经费保障力度。 三是法学交流渠道进一步拓宽。分管外事工作的省领导原则同意法学会可以单独组团到周边国家开展法学交流。目前正在和省外办等部门协调落实之中。 瓶颈性难题解决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工作。云南法学会决心在这难得的机遇下,在中国法学会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团结带领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奋进,努力推进工作上新台阶,多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典型经验。2016年要从6个方面提高和加强工作。 充分发挥基层法学会作用。要通过基层法学会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研究问题;接受司法机关委托,组织专家对复杂疑难案件进行研析和评查;开展法律服务咨询,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和法治文化宣传普及,使基层法学会成为法治建设接地气的平台。 大力加强研究会建设。制定出台《云南省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并按照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已有10个专业研究会的基础上,2016年,再新成立6至8家研究会。 精心组织法学理论研究。针对本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以及边境特殊群体管理、跨境经济发展、森林保护利用、能源开发等特殊问题以发布课题、专题调研、举办论坛、开展学术活动、组织优秀论文评选等形式开展研究。并通过要报、专报、《云南法学研究》刊物、学会网站及主流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和宣传推广。 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根据中国法学会郑州会议要求,进一步明确学会公共服务职能,积极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及服务绩效考核标准,探索项目管理、实施及问责等符合公共服务特点的运行机制,积极参与政府职能转移工作,主动承担一些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承接法学、法治类社团监督管理职能,承接更多立法以及法治评估方面的职能,承接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方面的职能,承接部分民间外交的职能;积极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进一步拓展工作范围。 创新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创新开展“双百”报告会活动,紧紧围绕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开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动全社会法治意识的增强。结合“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着力打造和推进各级法学会“法治文化示范点”,做到有效满足和回应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对法治建设的需求和关切。 着力扩大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优秀法律人才和优秀成果评选,参与“西部法治论坛”、“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等全国性、区域性论坛。加强与省外办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对接,力争取得省毗邻国家学术交流出访组团权;围绕“一带一路”战略提出切实可行的组团交流计划,积极开展与南亚、东南亚国家法律、法学界学术交流合作。 (云南省法学会报送) 创新思路 激发活力 哈尔滨市会长例会制度取得显著成效 哈尔滨市法学会自2006年换届实行新体制以来,始终把加强区县(市)法学会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探索建立了常态化、制度化的两级会长例会制度,发挥了促进工作、激发活力的积极作用。2015年,哈尔滨市法学会实现了18个区县(市)全覆盖。 一、应需建立两级会长月例会制度 哈尔滨市辖9区9县,地域面积5.3万平方公里,人口超千万。建在基层的18个法学会和416个法律诊所如何发挥作用,直接关系全市法学会整体优势的发挥。2008年3月,哈尔滨市法学会在首建法学会的南岗区召开区县(市)法学会会长会议,听取意见、问计问策。南岗区主要领导主动参会并积极表态“对法学会工作高看一眼、厚待三分,只要市法学会有要求,我们将全力保障。”市法学会由此启发了思路,尝试建立一个既可以促进领导重视、又能推动工作的专门会议制度,提出按建会的顺序每月轮流到一个区县(市),由市法学会主持召开两级会长例会。例会制度坚持到谁家开会谁承办,主要领导和合作高校领导出席,其它区县(市)法学会会长、专职副会长参会,听取汇报、征求意见、交流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二、不断完善、丰富例会功能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后,市法学会适应形势和发展的需要,逐步完善例会的功能。一是更加注重引领作用。不再按建会早晚事先排序,而是哪个区县(市)法学会落实任务认真、成效大、有亮点,就先安排到那开例会,形成争先竞比的态势。改变单纯听汇报、交流、部署的惯例,重点是参观经济社会和法学会建设成果,包括参加法律诊所揭牌仪式,走进社区、医院、行政中心法律诊所实地考察,面对面与工作人员、办事群众交流,了解实情、感受服务状态,以认真务实的态度影响基层,抓好工作落实。二是更加强化理论学习。逐步从研究推动工作落实的功能拓展到承载学习、培训、典型引路等多种功能,切实把例会作为加深理解党中央重大决策和中国法学会、市委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行动,联系实际,研究措施,抓好落实,从根本上提高法学会领导素质和履职能力的载体。 三、强力推动、形成保障机制 从2008年至今,哈尔滨市已连续8年召开了95次会长例会,每会必发《会长例会纪要》并报上级法学会和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所有领导阅知,形成约束机制。每月两级会长例会制度,发挥了承上启下“接地气”的作用,发挥了促进、检查和督办落实工作的作用。一方面使区县(市)法学会及时了解上级的精神,特别是中国法学会的部署要求,落实好全市法学会重点工作任务,另一方面区县(市)法学会也参照建立起法律诊所所长例会制度,成为贯彻落实任务直达基层的有效通道。2015年实现了18个区县(市)法学会全覆盖,法律诊所等各项活动也有声有色,取得了新的进展和突破。 (哈尔滨市法学会报送) 工作推动 北京市法学会举办《北京市税收征收保障办法(送审稿)》立法专家咨询会。2月20日,由北京市法学会主办,北京市法学会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承办的《北京市税收征收保障办法(送审稿)》立法专家咨询会在京召开。北京市法学会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北京联合大学教授王平主持会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王炜介绍了《办法(送审稿)》的立法背景和起草情况。北京联合大学教授刘隆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程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大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周序中,中央党校教授罗志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书博,北京大学副教授张智勇,北京联合大学副教授邵彦铭,中国电子财务公司财务总监林非园等参加会议。 陕西省法学会机关实行月工作例会和集体学习制度。自去年12月份以来,陕西省法学会机关坚持实行月工作例会和集体学习制度。组织机关全体同志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陕西省法学会每月初召开工作例会制度,把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和本月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上报省委政法委办公室,并在委机关内网上公示。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江苏省南通市法学会表彰优秀法学会、研究会和会员。2月19日,南通市法学会通报表彰了优秀县级法学会、优秀学科研究会和优秀法学会会员。 浙江省温州市法学会召开会员联络员会议。2月25日,温州市法学会主持召开2016年法学会会员联络员会议。对2015年工作进行通报,对2016年工作进行了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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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学会工作动态 2016年第2期 编者按 目前,各级地方法学会正蓬勃发展,截至2015年底,全国已有364个地市和1560个县区成立了法学会。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各级地方法学会,特别是市县法学会怎么发挥好作用,开展好工作,是我们着力要解决的问题。 领导批示 中国法学会领导批示 ▲ 1月22日,王乐泉会长在《关于王乐泉会长在云南调研指示精神初步贯彻落实情况汇报》上批示:云南省委省政府对法学会工作的支持难能可贵,相信云南省法学会的工作会很快上到一个新水平,望会员部转达我对李纪恒书记、陈豪省长的感谢。 ▲ 2月23日,王乐泉会长在《关于省委书记郭庚茂等省委领导对我省法学会工作批示情况的报告》上批示:河南省法学会紧跟大局需求,主动服务重点工作,成效显著,值得地方法学会借鉴。陈冀平书记批示:法学会的工作一定要在实效上下功夫,对地方法学会的考核要从重形式转到重时效上。张苏军副会长批示:河南省法学会围绕党委、政府中的工作开展工作,成效显著,取得有关领导赞扬。请宣传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会属报、刊、网站跟踪报道河南的好做法,总结经验,广泛宣传,以便各地学习借鉴。 ▲ 1月16日,陈冀平书记在哈尔滨市法学会报送的《哈尔滨市法学会会长例会纪要》上批示:对哈尔滨市法学会举办会长例会制度情况,可以总结一下,作一个深度报道加以推广。王其江副会长批示:哈市会长例会,既是地方法学会重要制度建设,又是开展工作的很好载体,值得推广。 ▲ 1月20日,陈冀平书记在《西藏自治区法学会关于2015年工作总结暨2016年工作要点的报告》上批示:会员部要将各省的总结报告组织交流,互相促进、互相学习。 ▲ 1月25日,陈冀平书记在会员部报送的《关于地方法学会部分典型经验做法的通报》上批示:要充分利用媒体和网站对这些典型经验进行宣传。 ▲ 2月15日,陈冀平书记在《关于报送贵州省法学会调研报告的报告》上批示:送训秋同志参阅。已送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陈训秋同志。 ▲ 2月15日,陈冀平书记在《关于下发〈杭州市法学会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思路〉的通知》上批示:杭州市法学会的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很好。希望能抓住召开G20国际峰会的契机,努力开创工作的新局面。另关于依法治邪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可总结一下。 ▲ 2月22日,陈冀平书记在《山东省法学会关于召开全省法学会工作会议情况的报告》上批示:山东省各项工作基础很好,法学会要在法学研究、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方面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开展工作,要抓住落实“十三·五”规划,开展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的契机,搞好市、县法学会建设,以优异的成绩,争当法治建设的排头兵。 ▲ 2月22日,陈冀平书记在浙江省法学会《要报》(2016年第1期)—“优化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促进民办养老产业发展”上批示:送立国同志阅。已送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同志。 ▲ 2月2日,鲍绍坤副会长在吉林省法学会《关于传达贯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的报告》上批示:请办公室将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汇总,并编简报上报。 典型经验 云南法学会建设取得新突破 2015年11月,王乐泉会长在云南调研后,云南省委、省政府和省政法委高度重视省法学会建设,省委、省政法领导专门做出批示,编办、财政等相关部门对云南省法学会的都给予了大力支持,法学会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期。 一是成立党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进一步明确。根据云编办[2016]1号文件要求,云南省法学会机关增设会员部,将省委政法委机关的下属事业单位省政法研究所整体划到省法学会机关作为下属事业单位,更名为“云南省法学研究中心”。法学会机关处室、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也相应增加。同时,云南全省16个州级法学会、129个县级法学会也将争取设置内设机构。关于法学会党组成立问题,也正在积极落实中。 二是人员队伍、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为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云南省委、省政府同意法学会可以从公、检、法、司、安等政法部门领导中聘任年满55周岁、已退居二线,具备良好政治素质、法律素养、道德品质,并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的同志作为编外驻会人员到法学会工作。州市县级法学会可适当聘任人员。聘任期内待遇由原单位保障。同时省财政加大了对法学会经费保障力度。 三是法学交流渠道进一步拓宽。分管外事工作的省领导原则同意法学会可以单独组团到周边国家开展法学交流。目前正在和省外办等部门协调落实之中。 瓶颈性难题解决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工作。云南法学会决心在这难得的机遇下,在中国法学会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团结带领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奋进,努力推进工作上新台阶,多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典型经验。2016年要从6个方面提高和加强工作。 充分发挥基层法学会作用。要通过基层法学会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研究问题;接受司法机关委托,组织专家对复杂疑难案件进行研析和评查;开展法律服务咨询,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和法治文化宣传普及,使基层法学会成为法治建设接地气的平台。 大力加强研究会建设。制定出台《云南省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并按照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已有10个专业研究会的基础上,2016年,再新成立6至8家研究会。 精心组织法学理论研究。针对本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以及边境特殊群体管理、跨境经济发展、森林保护利用、能源开发等特殊问题以发布课题、专题调研、举办论坛、开展学术活动、组织优秀论文评选等形式开展研究。并通过要报、专报、《云南法学研究》刊物、学会网站及主流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和宣传推广。 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根据中国法学会郑州会议要求,进一步明确学会公共服务职能,积极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及服务绩效考核标准,探索项目管理、实施及问责等符合公共服务特点的运行机制,积极参与政府职能转移工作,主动承担一些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承接法学、法治类社团监督管理职能,承接更多立法以及法治评估方面的职能,承接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方面的职能,承接部分民间外交的职能;积极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进一步拓展工作范围。 创新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创新开展“双百”报告会活动,紧紧围绕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开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动全社会法治意识的增强。结合“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着力打造和推进各级法学会“法治文化示范点”,做到有效满足和回应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对法治建设的需求和关切。 着力扩大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优秀法律人才和优秀成果评选,参与“西部法治论坛”、“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等全国性、区域性论坛。加强与省外办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对接,力争取得省毗邻国家学术交流出访组团权;围绕“一带一路”战略提出切实可行的组团交流计划,积极开展与南亚、东南亚国家法律、法学界学术交流合作。 (云南省法学会报送) 创新思路 激发活力 哈尔滨市会长例会制度取得显著成效 哈尔滨市法学会自2006年换届实行新体制以来,始终把加强区县(市)法学会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探索建立了常态化、制度化的两级会长例会制度,发挥了促进工作、激发活力的积极作用。2015年,哈尔滨市法学会实现了18个区县(市)全覆盖。 一、应需建立两级会长月例会制度 哈尔滨市辖9区9县,地域面积5.3万平方公里,人口超千万。建在基层的18个法学会和416个法律诊所如何发挥作用,直接关系全市法学会整体优势的发挥。2008年3月,哈尔滨市法学会在首建法学会的南岗区召开区县(市)法学会会长会议,听取意见、问计问策。南岗区主要领导主动参会并积极表态“对法学会工作高看一眼、厚待三分,只要市法学会有要求,我们将全力保障。”市法学会由此启发了思路,尝试建立一个既可以促进领导重视、又能推动工作的专门会议制度,提出按建会的顺序每月轮流到一个区县(市),由市法学会主持召开两级会长例会。例会制度坚持到谁家开会谁承办,主要领导和合作高校领导出席,其它区县(市)法学会会长、专职副会长参会,听取汇报、征求意见、交流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二、不断完善、丰富例会功能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后,市法学会适应形势和发展的需要,逐步完善例会的功能。一是更加注重引领作用。不再按建会早晚事先排序,而是哪个区县(市)法学会落实任务认真、成效大、有亮点,就先安排到那开例会,形成争先竞比的态势。改变单纯听汇报、交流、部署的惯例,重点是参观经济社会和法学会建设成果,包括参加法律诊所揭牌仪式,走进社区、医院、行政中心法律诊所实地考察,面对面与工作人员、办事群众交流,了解实情、感受服务状态,以认真务实的态度影响基层,抓好工作落实。二是更加强化理论学习。逐步从研究推动工作落实的功能拓展到承载学习、培训、典型引路等多种功能,切实把例会作为加深理解党中央重大决策和中国法学会、市委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行动,联系实际,研究措施,抓好落实,从根本上提高法学会领导素质和履职能力的载体。 三、强力推动、形成保障机制 从2008年至今,哈尔滨市已连续8年召开了95次会长例会,每会必发《会长例会纪要》并报上级法学会和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所有领导阅知,形成约束机制。每月两级会长例会制度,发挥了承上启下“接地气”的作用,发挥了促进、检查和督办落实工作的作用。一方面使区县(市)法学会及时了解上级的精神,特别是中国法学会的部署要求,落实好全市法学会重点工作任务,另一方面区县(市)法学会也参照建立起法律诊所所长例会制度,成为贯彻落实任务直达基层的有效通道。2015年实现了18个区县(市)法学会全覆盖,法律诊所等各项活动也有声有色,取得了新的进展和突破。 (哈尔滨市法学会报送) 工作推动 北京市法学会举办《北京市税收征收保障办法(送审稿)》立法专家咨询会。2月20日,由北京市法学会主办,北京市法学会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承办的《北京市税收征收保障办法(送审稿)》立法专家咨询会在京召开。北京市法学会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北京联合大学教授王平主持会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王炜介绍了《办法(送审稿)》的立法背景和起草情况。北京联合大学教授刘隆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程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大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周序中,中央党校教授罗志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书博,北京大学副教授张智勇,北京联合大学副教授邵彦铭,中国电子财务公司财务总监林非园等参加会议。 陕西省法学会机关实行月工作例会和集体学习制度。自去年12月份以来,陕西省法学会机关坚持实行月工作例会和集体学习制度。组织机关全体同志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陕西省法学会每月初召开工作例会制度,把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和本月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上报省委政法委办公室,并在委机关内网上公示。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江苏省南通市法学会表彰优秀法学会、研究会和会员。2月19日,南通市法学会通报表彰了优秀县级法学会、优秀学科研究会和优秀法学会会员。 浙江省温州市法学会召开会员联络员会议。2月25日,温州市法学会主持召开2016年法学会会员联络员会议。对2015年工作进行通报,对2016年工作进行了部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