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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法院执行局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执行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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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提出的“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今年以来,海门法院执行局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积极创新执行方式、提升执行威慑,持续开展打击拒执罪、反规避执行、反干预执行、反消极执行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执行难。2016年上半年,新收执行案件2120件,同比上升51.32%,结案1541件,同比上升46.76%,结案率72.68%,实际执结率71.58%,执行综合质效指标位列南通市法院系统前列。 自过年期间开始,该局通过采取“夜晚执行”、“集中执行”、“节假日突击执行”等执行方法围堵“老赖”,对64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强制措施,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侦查3人次。运用公开曝光、财产申报、举报奖励、限制出入境等执行手段,压缩“老赖”生存空间,在乡镇、社区公告栏、海门日报、海门电视台、最高法院及本院网站、法院微博及微信公众平台曝光老赖438人次,特别是首创“执行悬赏”制度,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归案”,极大的提升了执行效率。 建立健全以执行指挥中心为枢纽的“总对总”、“点对点”查控划系统,率先将保全案件纳入网络查控范围,在保全阶段即全方位查封、冻结责任财产。上半年办理保全案件225件,通过网络查控保全各类财产1200余万元,多个案件因被告财产查封而被迫积极应诉,案件得以调解结案。同时不断强化执行规范化建设。制定实施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工作细则,强化执行公开、执行告知,严格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办理标准,完善网上拍卖机制,切实推进了执破衔接工作,提高了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 (市法院 杨东旭) |